ⅱ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ⅰ级: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1、 劳动能力鉴定 标准有哪些法律分析: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ⅰ级: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ⅱ级: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1。
文章TAG:劳动标准 自理 缺损 畸形 器官 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