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条件根据其性质不能附,附于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解除,于条件实现时失效,赠与可以是附加条件,但这个条件要在公证书上说清楚写清楚,借条上写着附加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附于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生效。
1、欠条上 附加的 条件有效吗借条上写着附加 条件,只要内容不违法就有效。借条和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都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示债务人已经欠债权人借条上注明的金额。《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赠与可以有 附加 条件吗赠与可以是附加 条件,但这个条件要在公证书上说清楚写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附有赠与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个义务是条件。此外,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3、租房合同 附加 条件写什么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并按期结清租赁期内的相关费用,甲方在收到押金后应书面签收。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乙方搬出、清点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的次日,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3.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不足部分。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租该房屋,甲方应立即向乙方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房屋租赁合同如何 附加 条件法律分析:1、条件一定是将来会发生的事实。2.条件一定是不确定的事实,也就是当事人不确定条件将来是否会成功。如果把未来一定会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就应该作为最后期限;如果将未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则认定该合同无效。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不是法定。4.条件肯定是合法的。违法事实视为条件,则认定合同无效。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抵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条件根据其性质不能附。附于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生效。附于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解除,于条件实现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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