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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城镇居民医保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合肥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住院的住院费,在出院时即可进行网上结算,可以报的部分费用,出院当时即可报了。

合肥城镇居民医保

2,合肥的医保卡没磁了到哪能加到磁社保局在哪

12580全国都可以查询的你问他合肥的医保局 地址哪里 电话多少 怎么乘公交过去 他都能回答你他的服务还需要你评分的 所以还是可以的
你可以去社保局吖~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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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肥市社保局在哪里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机关单位都是双休,朝九晚五,中午都是办公的,经开区乘18路到市政务办公区西下。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一般这样的机关单位都是双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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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肥市医疗保险属于那个机构

医疗保险有商业的和社会保险局的,商业保险都是企业行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保险则是国家主办的,以社会福利,社会和谐,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为目的的。你说的医疗保险,如果是指社保局的,在全国都是国家主持的,其他的就是企业行为了。
隶属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财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就属于国家的

5,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合肥

有户口直接去社保局办就行啦..个人只能买养老和医疗险.
以非单位投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办理医疗救助证、失业职工档案转移、医疗保险 服务项目(一)失业登记。 申报材料: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再就业意识培训证明原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收费依据:免费。 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服务项目(二)失业职工档案转移。 申报材料:《录用单位调档函原件》;《录用员工登记表》或《录用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失业证》或《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收费依据:免费。

6,合肥社保局在什么地方从火车站坐几路公交能到

在政务区那边 就是在政务中心那边。做129能到。
合肥社保局 现在的名称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火车站 到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约16公里,没有直达公交车。 乘车方法: ① 从 火车站 往东步行约400米,在“中绿广场”站 乘坐 129路,到“市政务办公区东”下车,下车后步行几分钟就到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② 如果不愿意步行到 中绿广场 乘车,也可以从“火车站”乘坐 504路(乘坐1站),在“中绿广场”换乘 129路,最后在“市政务办公区东”下车,下车后步行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4路 沿途站点: 长沟埂-海棠街道办事处-海棠小学-利辛路-杏林小区-凤嘉路口-跃进村-贺小郢-鸭林冲-旅游汽车站- 火车站 ====> 中绿广场 129路 沿途站点: 中绿广场 ====> 站前广场-旅游汽车站-夏园路-安徽轻工商城-劳动村-三中-鼓楼桥-省立医院-大钟楼-屯溪路-东陈岗-省电力公司-省立新安医院-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学院-稻香村-合肥科技馆-总参干休所-电子工程学院-西环中心广场-轻机厂-信旺华府骏苑-彩虹站 ====> 市政务办公区东 -安徽日报社-蔚蓝商务港-翠澜站-香径站-安徽合肥体育中心

7,合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怎么报销

《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四章 保障待遇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具体规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制定。今后国家和省制定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基金按照下列规定共同承担:  (一)参保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超过600元以上部分按40%的比例从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60%。  (二)参保人员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超过400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从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50%。  (三)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在2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超过20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从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40%。  (四)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或突发疾病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超过600元以上部分按30%的比例从基金中支付,个人承担70%。…………第五章 就医管理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可选择本市任何一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治疗费用不得从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转市外医疗机构治疗的,须经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未经批准的,费用自理。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费用自理。  第二十条 门诊特大病实行定点治疗,参保人员1个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第六章 费用结算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大病治疗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据实结算。  参保人员在异地住院治疗的,由个人全额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1个月内,凭异地住院医院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发票单据等,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二条 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后,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拨付。
可以报销,带着医保卡,自己交门槛费,然后报80%,具体手续你在看病的时候医生会告诉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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