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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目前最新精神应该是即将允许因大病支取住房公积金,这个是全国性的政策。地方性政策就不尽相同了,比如说批准小额的基础装修贷款、因孩子读书需要而支取公积金等等。至于你说的强制缴纳公积金的政策,因目前全国的住房公积金系统管理还不够统一,相关制度也不够完善,个人认为应该还不会出台。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2,公积金二次贷款新政策出台

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2、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4、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二次贷款新政策出台

3,云南省玉溪市什么时候能按新政策来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只要你第一次用的公积金还清了就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没有年限限制,但是如果你第一次用公积金买的房子还在你名下的话,在用公积金就算二套了,利率上浮10%,但是公积金二套的标准是你第一套房子的面积不能超过人均面积28.81平,超过了也是不能做二套的。如果你名下的没有房产了再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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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什么时候能按新政策来调整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4,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是

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是? <>规定,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从政策上堵住了”投机”的漏洞。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这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并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主要由最高贷款额度控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还强调,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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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借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二、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1、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   2、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实行差别化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下简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调整首付款比例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6,公积金贷款的新规要点

利好1: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2010年,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实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利好2: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有望提高。另外,三部门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利好3:申请100万贷款最高可省8000元。  根据新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刘洪玉说:“这些中间费用涉及不少中介机构和人员,现在一下子取消4项收费项目,可见政策力度很大。”  利好4:异地就业者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房贷。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利好5: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申请房贷。  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为此,新政策提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利好6: “钱荒”地区支持“组合贷”。另外,新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张其光表示,这项政策出台旨在缓解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  新政策提出,要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投诉举报等服务。还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

7,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本文仅供参考,以办理时政策为准)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借款人具有大连市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答:(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按相关部门现行规定标准) 答: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为: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的贷款收费项目为: 商品房 现住房:(1) (3) (4b); 二手房 无产权房 拍卖房 (己办理产权 五,公积金贷款对辅助借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辅助借款人是指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与主要借款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主要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对主,辅借款人而言,只能享受规定额度内贷款,不能重复办理. 六,购房人具有县市区城市户口,在大连市市内四区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能否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程序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程序相同,如果该购房人公积金缴交在县市区,则只需额外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额确定.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八,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九,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十,购买商品房需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出具组合贷款联络单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第四步,贷款人办完商业贷款手续后返回中心并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联络单及其复印件1份,并交纳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代办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五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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