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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委会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

法律分析:居委会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居委会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至12点,下午2至6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居委会星期六星期天上班吗

2,社区居委会周末上班吗

法律分析:1、周末居委会不上班。2、居委会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至12点,下午2至6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社区居委会周末上班吗

3,社区居委会上班时间是什么

社区居委会的上班时间一般都是上午的九点钟到下午的五点半,这样子的一个时间段的,然后中午还会有12点到两点这样子的一个休息时间。所以综合来说的话大部分省市的社区居委会的上班时间就是上午9点到12点,下午的两点到五点半这样子的一个时间。并且根据各地的安排的不同,有可能上班的时间会缩短,也有可能上班的时间会增长这样子的一个过程的,所以说社区居委会的上班时间算是比较正规的,然后他只有在周一到周五这样子的一个时间才会上班。然后在周末的话就是会去进行正常的休假的。社区居委会也是一个正常的有编制的工作,所以他的上班时间较为固定,如果是需要办事的话,就需要在相关的办公时间去到相关的地点去进行办理的。

社区居委会上班时间是什么

4,居委会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周末居委会不上班。居委会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至12点,下午2至6点。居民来访制度:每月二天,分别于15日、30日上午9:00~11:00由居委会成员值班,其余时间有社工成员值班,接待居民来访,并做好接待记录,做到每件事有接待、有落实、有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居委会周末上班吗

周末居委会不上班。居委会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至12点,下午2至6点。居民来访制度:每月二天,分别于15日、30日上午9:00~11:00由居委会成员值班,其余时间有社工成员值班,接待居民来访,并做好接待记录,做到每件事有接待、有落实、有结果。在社区中,有一种居民组织形式很多权利和义务,是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即“居委会”,它服务于居民,帮助居民生活。居委会即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职能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成立社区的作用和意义?1、社区居委会能肩负起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2、社区居委会能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社区的顺利开展。3、社区居委会能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服务站、就业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机构对辖区内居民的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的意义。4、社区居委会将能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积极举报违法建设。加强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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