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合肥市拆迁分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再买房是否是二套

算是一套房,拆迁回迁不是属于新购房

合肥市拆迁分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再买房是否是二套

2,引江济淮涉及拆迁合肥市高新区三岗村哪些地方

三岗是肥西不是高新区,拆迁自三岗村门楼为界,靠近金寨路的全拆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引江济淮涉及拆迁合肥市高新区三岗村哪些地方

3,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补偿几比几

一比一点二八左右,现在不是说看人口数量。
郊区一般是按户口。城市如果有房产证一般按面积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补偿几比几

4,合肥市公园新村会拆迁吗

很有可能。具体情况你要到合肥市拆建办公室去了解.
暂时不会 市中心 拆迁成本过高 那里是园林局宿舍

5,合肥拆迁政策女朋友享受过一次到我家来还能享受一次吗

负责任的告诉你,享受过一次政策的,不影响第二次享受政策,就比方说,你家两套房子,拆一套,要还一套,拆两套,当然要还两套,政策是不数人头只认物权的(根据我国《物权法》)你女友户口是否在你家?或者说,你们是否结婚了?这个很重要,户口在你家,才享受你家的政策。谢谢,我是合肥市蜀山区大建设委员会(拆迁重点办)工作人员。
根据政策来判断,合肥这边农村拆迁是按户口享受的,如果你的户口能迁回,应该能享受。一般拆迁前一年户口等冻结。
拆迁不论次数,说通俗点,你家有三套房子分别都要拆迁,难到还论次吗?以前是以前的,现在是现在的,以前享受过,是因为拆迁,现在要享受,还是因为又被拆迁了。你女朋友的户口得在你家才行。不过那就是你老婆了。

6,合肥市瑶海区撮镇镇新建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什么

您好,您可以参考一下,或许对您会有所帮助。征收人瑶海区人民政府认为,开元小区A、B地块项目是为了改善轮胎厂宿舍职工的居住环境,是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同时征收部门的征收程序合法,为被征收人丁建飞提供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旧城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就被征收人丁建飞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855号1幢105室(产权证号:瑶字第052458号)的房屋征收作出如下补偿决定:一、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以货币补偿方式支付你户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855号1幢105室(产权证号:瑶字第052458号)房屋货币补偿款2101027元、临时安置费3284.28元、搬迁费486.56元、附属物33748元和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63030.81元;各项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2201576.65元,同时将此笔补偿款打入到三里街街道办事处开元小区A、B地块项目征收补偿款专户内,被征收人丁建飞可凭本人身份证随时提取。二、你户应当在接到本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位于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855号1幢105室的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如不服本补偿决定,可在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征收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我是农村户口想买合肥的拆迁房 农村户口不动可以吗 可是拆迁房怎么

买房可以不迁入户口,具体过户需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e69da5e887aae799bee5baa631333361316639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如果户口在拆迁所在地可享受相同条件,如果不在,不享受。

文章TAG:合肥拆迁合肥  拆迁  合肥市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