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对小散乱企业一刀切是不对的,但是对于污染企业都应该予以治理的。对于规矩企业是完全支持国家环保政策,不能通过一次环保革命就把大多数小规模企业进行封存,并且并非企业不去办理手续,是部门为了不承担责任不给办理手续,这样的不作为行为太多了,为了企业办理手续我们跑了两年全部都是推诿扯皮,确实伤害企业的心,企业为了做点事业,贷款买地建行厂房,借款购买设备,考虑职工工资,及时缴纳各种税费,最后环保部门说停就停,这是一个什么制度。
1、廊坊:今年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700多家,你怎么看?
1700家私企,如果按每家五十人就业,首先会造成85000人的失业。很多私企是合伙经营的,如果平均一家企业有两个合伙人的话,就会有3400个家庭从生活富足一下跌到举债的日子,如果每家企业有一百万的银行贷款和二百万的私人借贷或私人股份,关停后银行会第一时间查封企业的财产,剩下的个人借贷和拖欠的工人工资就无从解决了,1700家最少也要产生1000个老赖。
2、“散乱污”企业被查处取缔,打赢青岛蓝天保卫战任重道远,你怎么看?
目前对于规矩企业是完全支持国家环保政策,不能通过一次环保革命就把大多数小规模企业进行封存,并且并非企业不去办理手续,是部门为了不承担责任不给办理手续,这样的不作为行为太多了,为了企业办理手续我们跑了两年全部都是推诿扯皮,确实伤害企业的心,企业为了做点事业,贷款买地建行厂房,借款购买设备,考虑职工工资,及时缴纳各种税费,最后环保部门说停就停,这是一个什么制度?这是一个什么政策?再过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回顾过去,是企业的罪责?还是谁的罪责?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伤的是企业的心,也是经济发展历史的罪人!企业有苦不能说,有泪只能自己咽!有些地区经济不发展是有原因的!!,
3、小企业被确定为“散乱污”,还有出路吗?该怎么办?
小企业基本为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或贴近市场、消费群体,或围绕龙头企业,形“散”而脉络清晰,遵循着市场需要,适应着现有条件。从事商业、服务业的小企业,直面终端消费者的需要,小而精进,散布在城市街道、写字楼,不仅不存在“乱污”的问题,更是一个城市活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在网络经济冲击及人为污名化下,这种活力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损害,
这类企业相对信息获取更快,交流更畅,灵活性更强,管理者及社会给它们一个公平、公正的持续对待,通过自我演化,它们能找到自我的出路。从事加工制造业的小企业,直接为龙头制造企业或商业服务,大部分从家庭作坊起步,为适应经济规则以及推波助澜的“廉价”消费观,不断追求更低的综合成本,长期设备落后、管理粗放、竞取人才能力弱、生产工艺技术更新慢、社会责任感及承担能力低形成的“散乱污”问题较明显,
除了小企业自身的因素,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发展自身的进程,以及承担社会治理职能的政府部门“放、管、服”的进步步伐。改革开放前期,全社会集中精力于革新、开放、创立,侧重点越强烈的活动衍生的问题将越多越明显是一种规律,人类共有的局限性使得我们对全新事物的及时预见、前置措施受限;改开中期,经济活动与自然、人文环境的冲突显现,大型企业利用优势更易升级转型或整合,小企业“散、乱、污”问题变得突出,监管治理成为政府的主要工作;改开后期,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对包括经济规律在内的自然、社会规律认识更充分、全面、深刻,对政府转变主导经济活动的职能调整、可预见能力、治理方式、效率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改开的中后期,也是市场(为主要驱动力的)经济走向成熟、常态化时期,政府做为监管者,制定、执行政策、法规更应做到遵循规律,不搞人为过度刺激,不忽视也不搞突击运动,避免扭曲经济活动的正当进程并后续为之付出对等或更多代价。政府做为服务者,从鼓励、倡导不可持续的廉价观,要转变到鼓励、倡导价值观,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可持续的消费观,以健康的市场、价值规则正向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并使之成为可能;市场的驱动,当形成为广泛的分门分类的中小企业技术革新、升级转型、适应新发展要求而服务的制造服务业,在此进程中,政府部门应该也只能充当辅助着力、疏导服务的角色(比如,培育扶持,搭建完善信息库,消除信息壁垒、开放分享交换,改革机制弊端,完善能包容小微企业在内的工业园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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