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交通道路安全管理条例

罚款200元,情况严重要扣分2-6分。

重庆市交通道路安全管理条例

2,在重庆居住小区内消防通道停车交巡警有权管吗

可以,按照规定的执法部门可以联合协助执法的,这个参照公安部的120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在重庆居住小区内消防通道停车交巡警有权管吗

3,国3的车在重庆市长寿区可以入户吗

不可以,重庆现在规定是国4。但是具体请你问当地车管所或者拨打重庆交巡警的公开电话。以他们答复的为准。
或许可以。

国3的车在重庆市长寿区可以入户吗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重庆交警应该怎样处罚呢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项  目 内  容 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 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内容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超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是处罚2000罚款并吊销驾照,但是可以找关系就没得嫩个严重,去交警队请吃个饭,塞点红包就可以老撒

5,重庆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重庆违章停车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 对乡道和村道上发生的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制止和纠正。有第(一)项至第(四)项的违法行为的,由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百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五)项至第(十)项的违法行为的,由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或者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驶入标志的; (三)驾驶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不听劝阻,造成交通堵塞的。扩展资料《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应当按顺行方向停留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身右侧距路缘不得超过三十厘米,驾驶人不得离车。临时停车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的通行。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辨清道路轮廓,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三点 未经批准在道路上擅自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参考资料来源:122交通网-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分地段。如果是主干道,在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停车,就要扣3分,罚100元;支路看情况,有时候100,有时候20。
可以在重庆任一交警队处理, 请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去车辆属地任一交警队处理违章,然后持罚款单去银行缴纳罚款。注意:驾驶证本人需到场处理违章。

6,重庆交通新规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该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公安部有关要求,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于7月1日后启用新的道路交通违法管理系统。具体的措施为:凡2005年7月1日前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未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7月1日后须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简称《处罚决定书》)和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管理卡(简称IC卡)到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支(大)队重新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写入IC卡,再凭卡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据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身份证明所在地交警支(大)队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凭《学习培训考试记录表》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车管(分)所办理清分手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凭《学习培训考试记录表》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地车管(分)所组织的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清分手续。此外,机动车驾驶人未领取IC卡或IC卡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到驾驶证申领地车管(分)所补领;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www.cqjg.gov.cn)提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情况查询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情况查询服务,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或所有人可进入该网站查询。
lz你好:2013年新交通法规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具体扣分细节如下: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6、超速驾驶,记6分。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如何计算记分周期?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7,重庆市交警 总队规定的21中可以教育处理的违法行为

交巡警总队的规定:“总队规定的21种可以教育处理的违法行为”如下:第十一条 有下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经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警告教育后立即改正的,不罚款,不记分:(违法代码8058)(一)本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止通行标志和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经指出后立即驶离的;(二)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交通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三)机动车在非主干道违反停车规定,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指出后立即驶离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的;(五)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且及时补办驾驶证的;(六)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指出表示要及时整改的;(七)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对安全行车未构成严重影响的;(八)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被查获后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和粘贴标识的;(九)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证属已投保法定险种且在有效期内或属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十一)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引发后果,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二)搭载急救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十三)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十四)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五)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经指出立即卸货消除违法行为的;(十六)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的;(十七)机动车上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十八)驾驶人无意识短促鸣号的;(十九)驾驶机动车未配备有效灭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车警告标志,经教育后承诺改正的;(二十)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未按顺行方向停放的;(二十一)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一)本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止通行标志和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经指出后立即驶离的;(二)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交通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三)机动车在非主干道违反停车规定,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指出后立即驶离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未携带驾驶证,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的;(五)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具有合法有效驾驶资格且及时补办驾驶证的;(六)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指出表示要及时整改的;(七)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对安全行车未构成严重影响的;(八)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被查获后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和粘贴标识的;(九)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证属已投保法定险种且在有效期内或属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十一)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引发后果,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二)搭载急救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十三)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十四)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的载质量超过汽车本身的载质量、低速载货汽车牵引挂车,经指出立即消除违法行为的;(十五)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经指出立即卸货消除违法行为的;(十六)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的;(十七)机动车上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十八)驾驶人无意识短促鸣号的;(十九)驾驶机动车未配备有效灭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车警告标志,经教育后承诺改正的;(二十)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未按顺行方向停放的;(二十一)在城市道路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临时停车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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