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千年古树如何申请文物保护

到当地林业局和文物管理部门(文管局)申请,绝大部分都是业林局管理。

重庆千年古树如何申请文物保护

2,重庆市文物局鉴定古钱币吗

文物局鉴定古钱币不是都很准确。你为什么不去知名的专业钱币评级鉴定公司,要知道古玩行隔行如隔山,那里比文物局鉴定更有权威性。

重庆市文物局鉴定古钱币吗

3,重庆主城哪里可以鉴定古玩

重庆主城观音桥可以鉴定古玩上次去过觉得还不错,专家还挺权威的你可以过去看看嘛,我认识一个那里的工作人员还不做,你可打电话咨询下毛经理:13068399192 希望能够帮到你

重庆主城哪里可以鉴定古玩

4,重庆市区有鉴定文物古董之类的专门机构吗在哪怎么联系呢

民营博物馆有重庆宝林博物馆,位于鸳鸯,金开大道旁。国营单位有重庆考古所,在枇杷山。
一般来说各省都设有文物鉴定委员会,负责文物鉴定的相关工作。重庆市文物委员会办公室,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沧白路69号,电话:023-63840787 。请先联系试试。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本地文物局。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重庆地区哪有卖邮票的地方

一、重庆市文物商店 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38号 023-63844225 二、重庆市收藏品市场 重庆市中兴路,重庆市收藏品市场共有两层,底层以古玩为主,二楼是邮币卡市场,在底层的古玩大厅里有十余家经营钱币的摊位。 三、重庆市民间收藏品市场 重庆市博物馆内 四、重庆市邮币卡市场 沙坪坝南开城步行街内 五、重庆市上清寺收藏品交易市场 重庆市中区上清寺渝中大厦二楼
邮市和邮局
主要是重庆收藏品市场,在渝中区中兴路,其次是三峡广场收藏品市场。一些文物商店也有卖的。
目前仅知道中兴路那里有目前重庆最大的一个邮市,二是人民大会堂的边上有个古董街,那儿有点!

6,涪陵白鹤梁什么时候正式对外开放啊

本报据新华社讯 “水下碑林”——涪陵白鹤梁题刻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记者从重庆峡江文物工程公司获悉,3月10日,白鹤梁题刻保护二期工程将正式开工建设。   白鹤梁题刻是三峡库区唯一一个水下原址保护文物,是三峡库区四大国宝级文物之首。虽然该题刻随三峡库区水位的上升而永沉江底,但保护工程的实施可以让游客在任何季节都能在水下一睹它的真容。一期工程水下基础已在去年5月完成,二期工程将把岸边陈列馆和水中题刻连接起来,主要包括坡行交通廊道、水平交通廊道、水下保护体的水下导墙等。   交通廊道包括坡行和水平两段廊道。今后游客从陈列馆下来就进入坡行廊道,这段廊道斜向有近90米长,下端没入水中,与长130多米的水平廊道相连,而水平廊道的末端则连接到题刻。   为解决汛期水位上涨、施工只能在水下进行的难题,二期工程将在题刻旁修建上下两个围堰,把整个工地“包围”起来。据悉,围堰施工将率先启动,今年6月完工后再把围堰里的水抽出进行廊道施工。   据了解,二期工程将于2006年5月底完成,被列为三期的陈列馆工程方案设计工作近期也将完成

7,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内容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第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第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第六条 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准和定额。第七条 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第八条 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第九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第二章 立项与勘察设计第十条 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二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第十一条 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与勘察设计方案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抢险加固工程中确因情况紧急需要即刻实施的,可在实施的同时补报。迁移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经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获得批准后,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报批勘察设计方案。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 工程业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二 拟立项目名称、地点,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时代,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公布与执行情况;三 保护工程必要性与实施可能性的技术文件与形象资料、录像或照片;四 经费估算、来源及计划工期安排;五 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信。第十四条 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申报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技术设计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获得批准后,再进行技术设计。第十五条 勘察和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一 反映文物历史状况、固有特征和损害情况的勘察报告、实测图、照片;二 保护工程方案、设计图及相关技术文件;三 工程设计概算;四 必要时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材料试验报告书、环境污染情况报告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勘探报告。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设计文件包括:一 施工图;二 设计说明书;三 施工图预算;四 相关材料试验报告及检测鉴定结果。第三章 施工、监理与验收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工程中的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和迁移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第十八条 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报批招标文件及拟选用的施工单位。第十九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的工程材料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其工作程序为:一 依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二 施工人员进场前要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三 按文物保护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记录和施工统计文件,收集有关文物资料;四 进行质量自检,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检验并做好记录;五 提交竣工资料;六 按合同约定负责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第二十条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文物、有关资料或其它影响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要立即记录,保护现场,并经原申报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报告,请示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已批准的技术设计,由工程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现场洽商,并报原申报机关备案;如需变更已批准的工程项目或方案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经原申报机关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二十二条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按工序分阶段验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时,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阶段验收。第二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竣工报告、竣工图纸、财务决算书及说明等资料,经原申报机关初验合格后报审批机关。项目的审批机关视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第二十四条 对工程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由业主单位及时组织整改。第二十五条 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重要工程应当在验收后三年内发表技术报告。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 文物保护工程设立优秀工程奖,具体办法由国家文物局制定。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或对文物造成破坏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罚。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参照执行本办法。第二十九条 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文章TAG:重庆市实施文物办法重庆  重庆市  实施  
下一篇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