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1、提交申请材料2、市政府审查批准3、缴费4、签定《划拨决定书》

土地划拨需要什么手续

2,土地使用权划拔转出让需要哪些手续

是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转吗? 要带房产证 身份证 交易的公证书 发票这类买房的资料去土地局或者国土局办理 划拨转出让要交房子成交价的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 也就是说50万买的交5000 一百万买的交1万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划拨地上的房产出售交易时,必须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标准要看各地的规定,一般每个城市政府都是根据区域不同,把土地分成1-5个(甚至更多)等级,每个等级地价不同,要看你房子坐落在什么地方。你只能到当地房管局去咨询。不知明白了没有。

土地使用权划拔转出让需要哪些手续

3,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

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都可以办理。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门审批。提供的材料有用地申请、省政府批次批复文件、批次勘测定界图或存量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等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预审意见等文件。第三、审查程序。受理材料后,先进行初审,材料齐全无误后会提交局会审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常务会通过后行文报市政府审批。第四、缴费程序。如果占用新增建设用地,需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征地补偿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养老保险等),单独选址的项目,划拨土地成本中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然后还需要缴纳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如果占用存量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第五、划拨决定程序。税费缴纳齐全后,提供规划、立项、环评材料并签订《划拨决定书》,就可以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了。

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

4,划拨土地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1、土地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2、划拨土地在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3、补交出让金并过户后就变成出让地了,土地70年使用权就开始计时了。4、划拨土地过户后不可能还是划拨地,肯定要补出让金变成出让地。5、如果是房改房,出让金按照房改价格的1%缴纳,比如:100平米的房产,房改价格是1560元,土地出让金为1560元。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补充:1、北京地区房改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房改价格的1%。2、赠予需要签署《赠予合同》,然后办理赠予公证,持公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5,划拔土地土地证怎么

土地证办理流程:向开发商领取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 购房发票、办理土地证的图;缴纳维修基金;缴纳契税;办理产权证;办理土地证。
慢慢看都有详细介绍 一、办事依据: 二、申报条件: (一)发证的范围: 已经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 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 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 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 5、使用集体土地; 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 (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 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 (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 (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 (7) 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 (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 (9)业主位置分布图; (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 (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 (4)其他应提交资料。 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四、具体办理方式: 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 受理人员: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7981695 举报、投诉电话: 五、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每证33元; 七、办事程序: 1、登记申请: 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 2、受理申请 八、“下一步”告知: 九、注意事项: 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子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个人土地证权利人可登记为乙。 2、剩余宗地土地用途可登记为原用途或剩余用途。如:原用途为办公、住宅的可登记为办公、住宅亦登记为办公。 3、原土地用途改变的,本着不增加个人负担的原则不应对其处罚。 4、对于一宗地无法全部办理的,可先为一部分住户办理变更,剩余小证留档或发给原开发商(未出售),待其他住户以后办理。 5、地下室、花园等没有房产证的不计入分摊面积。 6、严禁为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7、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变更手续使不同宗地使用权类型、使用年限等统一。 8、同一建筑物使用两宗以上不同一权利人土地的,应先办理过户手续,统一到同一权利人。 9、建筑压占红线的应先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10、房产过户后的土地变更登记应在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直接办理。 11、持有合法齐全的规划建设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但未申请办理初始土地登记的,可同时办理土地初始登记和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初始登记只登记不发证,登记后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12、土地使用权类型界定。原土地权利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权利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仍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住房上市交易时,用地属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13、已进行初始土地登记但原土地权利人灭失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共同推荐的代表,代表房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经公告15天后,按照不同的房屋权利取得方式办理城镇住房用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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