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什么是立体商标

2,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

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3,什么是三维标志商标

三维商标又称立体商标, 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质形态出现,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我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并不是所有的三维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须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由此可得出,以下三种三维标志的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书本形状,通用的灯泡形状,等;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须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切菜刀的形状等;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的形状等。

什么是三维标志商标

4,什么是立体商标

2、显著性原则这里所说折在先权利是指在先的商标权和其它在先权,就在先商标权来说,我国刚开始保护立体商标,在目前还只有申请在先的权利,通过查询就可以避免冲突,至于其他在先权利,主要是在先的外观设计权,作为商标代理人,很难避免这方面的冲突,照一般商标注册的经验,在先也只有在公告期提异议或注册后提撤消注册不当来主张自己的权利。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特殊原则立体商标取得注册,除了必须遵守一般商标注册原则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又被称为限制性条件。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这一规定针对注册涉及商品的外形,同其天然状态或通常的加工状态相比,缺乏任何特别之处,换句话说,这种外形仅仅是对商品的叙述,而不能起到区别商品出处的商标功能。由于分子结构的不同,在结晶的过程中会产生特定的形状,水结晶后是雪花的形状,这二形状都是水的天然固体状态,或者说是由于它们的性质产生的外型,这种形状不能注册,当然没有人会给雪注册一个雪花状的立体商标,以此类推,在冰糖上不能注册冰糖强晶后是产生的立体形状,明矾不能注册矾结晶产生的立体形状。除了天然状态不能注册外,加工状态也不能注册,比如说钻石补加工成下面小,上面大,有多个反射面的形状,也不能注册,因为不这么加工就不能很好的反射光线,看上去就不漂亮,这一形状是由加工状态所决定的,也不能注册。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功能主要包括两种:技术功能和美学功能1)技术功能所谓技术性功能就是商品的外型更有于该商品使用或使加工费用更低,我们就认为这一外型具有技术功能。有技术功能的商品外型不能注册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对专利法的规避。因为一个纯粹功能性的外形,应该由发明专利来保护,并最终进入公有领域,而不能允许所有人将其注册为一个可以无限续展的商标。具有功能性的外形,除了可以通过发明专利来保护外,应当供竞争者自由。2)美学功能具有美学功能的立体形状不能作为立体商标澡注册。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商标的宗旨被扭曲并因此损害版权和外观设计权。具有美学功能的外型不版权或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对象。企业在设计商标时都尽可能让商标美观一些,所以不可能排除商标的美学功能,既然不能排除商标的美学功能,具有美学功能的商标又不能注册,这不是没法注册了吗,法学家也看到了这个问题,就又提出来如果这一立体形状的识别功能大于美学功能,则可以注册,如果是美学功能大于识别功能则不能注册。如果他还会买,则说明该外形具有商标的识别功能可以注册。但如果回答是不买,则说明外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消费者买的就是这一外形。外形因此具有美学作用,所以不能用商标法保护这一外形。一个手枪或手雷形状的打火机,他的外型显然是美学功能大于识别功能,我买的就是这种形状的打火机,换个形状我就不买了。而如果我将一个普通朗声打火机的方形翻盖改成圆弧形,在打火机的侧面翻盖与机身的结合处加一个按钮,再把打火机的则面沿边做一个凹槽,那么这种打火机的可以注册了,这也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zipee打火机的立体商标。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1、对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注册中不会指明它接受注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遇到诉求时再判断商品或包装物外形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对于立体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必提交立体实物,只需提交能够表征立体形状的图样,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维视图,或者立体效果图,但是必须在注册申请书中注明是三维商标或立体商标。

5,立体商标是指得是什么

不能理解为就是实物,那中可以算是!立体商标 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
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立体商标 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又称外形商标,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作为三维标记,那中可以算是,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不能理解为就是实物,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
楼主你好! 气味商标,色彩商标,音响商标,立体商标都是商标的一种,知识形式比较特别。 顾名思义,以气味商标为例子,就是指以某一种或者某几种气味为显著要素的商标。 目前,气味商标、音响商标在我国都是不受保护和申请的,在国外,也只有部分国家给予申请保护。 色彩商标和立体商标在我国是有限制的保护,和普通的商标相比,色彩商标和立体商标由于显著性相对较弱,要求也比较高,所以申请难度也较大。 (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对你有帮助,祝你天天快乐!
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立体商标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作为三维标记,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又称外形商标、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
一、立体商标 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 二、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特殊原则 立体商标取得注册,除了必须遵守一般商标注册原则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又被称为限制性条件。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1、对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注册中不会指明它接受注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遇到诉求时再判断商品或包装物外形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对于立体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必提交立体实物,只需提交能够表征立体形状的图样,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维视图,或者立体效果图,但是必须在注册申请书中注明是三维商标或立体商标。
一、立体商标 即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立体商标的保护直到TRIPS协议的签署一直都有争议。作为三维标记,立体商标往往比平面商标具有更强的视觉冲击力,更能识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但由于有的国家担心保护立体商标可能与版权、专利尤其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发生冲突,立体商标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不能受到保护。目前对立体商标给予保护的国家在立体商标注册时一般都会附加严格的限制条件,如该立体标记不得由商品的性质所决定,不得是取得某种技术效果所必需的,不得赐予商品实质价值。 二、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特殊原则 立体商标取得注册,除了必须遵守一般商标注册原则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又被称为限制性条件。1、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外型不能注册。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能注册。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方法1、对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注册中不会指明它接受注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遇到诉求时再判断商品或包装物外形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的审查方法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对于立体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必提交立体实物,只需提交能够表征立体形状的图样,例如通常所有的三维视图,或者立体效果图,但是必须在注册申请书中注明是三维商标或立体商标。

6,如何申请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一、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不于厘米。二、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一)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是否声明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以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包括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和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另外,应当注意的是,立体商标同样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有关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1、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1)仅有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是指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采用的或者通常采用的形状。例如:安全扣。(2)仅有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是指为使商品具备特定的功能,或者使商品固有的功能更容易地实现所必需使用的形状。例如:电源插头、容器。(3)仅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是指为使商品的外观和造型影响商品价值所使用的形状。例如:珠宝、瓷器。2、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立体商标仅有指定使用商品通用或者常用的形状、包装物或者整体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商标图样难以确定其三维形状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1)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形状的,例如:扩音器、巧克力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形状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2)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包装物的,例如:糖果、化妆品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包装物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例如:眼镜、香水等;但三维标志本身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3、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立体商标之间和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1)立体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A、两商标均由单一的三维标志构成,两商标的三维标志的结构、形状和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B、两商标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和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组合而成,两商标的三维标志或者其他标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C、两商标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和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组合而成,两商标的其他标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但其他标志区别明显,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2)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A、立体商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与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组合而成,该其他标志与平面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相同或者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B、立体商标中的三维标志具有显著特征,但在视觉效果上与平面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立体商标申请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与使用商品没有关系的立体形状。2、是含有文字、图形等其他显著成分的立体标识。3、是经过独特设计或具有独创性的三维标识。4、是具有获得显著性的三维标识。实践中最难认定的是商品自身形状和商品包装形状的固有显著性。立体商标申请,要避免以下问题:1、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了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须采用或者通常采用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比如食品中的元宵,如果允许把元宵的形状注册为元宵的商标,并且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元宵的权利,这样是不公平的。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商品的固有功能实现所必须使用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的刀片,为达到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用来区别其他剃须刀的。这样假如可以注册的话,有碍于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一休知识产权为你解答: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的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的一般条件。第9条要求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10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11条则规定原来不易识别的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性并便于识别的也可以注册(除此以外,针对三维标志区别于平面标志的特殊性,第12条规定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更多问题可以向一休知识产权提问。
您好,您申请的是三维商标,除了正常的商标注册材料,还需要您这边提供商品的六视图,即正视图,侧视图,上下左右等全方位的图片
你好。一、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不于厘米。 二、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一)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是否声明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以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和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另外,应当注意的是,立体商标同样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有关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 1、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1)仅有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是指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采用的或者通常采用的形状。例如:安全扣。 (2)仅有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是指为使商品具备特定的功能,或者使商品固有的功能更容易地实现所必需使用的形状。例如:电源插头、容器。 (3)仅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是指为使商品的外观和造型影响商品价值所使用的形状。例如:珠宝、瓷器。 2、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 立体商标仅有指定使用商品通用或者常用的形状、包装物或者整体不能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商标图样难以确定其三维形状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 (1)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形状的,例如:扩音器、巧克力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形状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 (2)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包装物的,例如:糖果、化妆品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包装物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例如:眼镜、香水等;但三维标志本身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3、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立体商标之间和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1)立体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 A、两商标均由单一的三维标志构成,两商标的三维标志的结构、形状和整体视觉效果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B、两商标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和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组合而成,两商标的三维标志或者其他标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C、两商标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和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组合而成,两商标的其他标志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但其他标志区别明显,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2)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A、立体商标由具有显著特征的其他标志与不具有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组合而成,该其他标志与平面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相同或者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B、立体商标中的三维标志具有显著特征,但在视觉效果上与平面商标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文章TAG:立体  立体商标  商标  什么  立体商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