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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问的是能否办理残疾证如不能为什么我是重庆的

残疾证的办理需要对你的身体做鉴定,这个鉴定和工伤评残、交通事故评残等鉴定标准是不同的。首先你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登记照6张到区残联提出申请,添申请表、鉴定表3份。登记后会审核你的相关信息,并对你进行残疾评定。

我想问的是能否办理残疾证如不能为什么我是重庆的

2,重庆万州残联办残疾证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好盖章、粘贴2寸免冠照片;还有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填好盖章、粘贴2寸免冠照片,带上身份证、户口薄到当地指定评定医院去检查做评定就是。
原籍办理,带上国家认可的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户口本,街道办或者村委会证明,到县或者区民政局办理,由残联发证。 具体: 1:材料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的照片三张,身份证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街道办或者村委会证明)。 2:到你所在的区一级的民政部门,填一张申请办证的体检表,再到民政部门所指定的医院,鉴定残疾等级(有鉴定费)。 3:体检回来后民政部门根据医院鉴定的结果,认定你是否符合办证的资格,如果你符合条件,再填《残疾证申请表》。 4:区民政部门再报市残联审批、办理(需要1个月左右)。残联再通知你去取(免费)。

重庆万州残联办残疾证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

3,重庆劳务中发生工伤应按什么标准鉴定伤残

不管你是劳务派遣工还是企业合同工,只要发生工伤就可以像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和普通的残疾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你可以去社保局/厅查询鉴定标准;伤残鉴定出来以后,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和你的薪资,可以申请社保局垫付伤残补助,再由社保局找用人单位追讨。以上请采纳。
可以的。具体向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最长时间1年。由他们鉴定几级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重庆劳务中发生工伤应按什么标准鉴定伤残

4,龙海市残疾证到哪儿办理

西旺村
这个是龙海残疾证办理程序和地点 一、对象(一)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二)符合残疾评定标准、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二、时间:每星期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三、地点:市残联(石码通华大厦三楼,紫光路5号)。四、程序:根据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一)、办|证人到市残联领取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各一式两份),填写时须字迹工整。(二)、对持有第一代残疾人证或第一次领取残疾人证,但残疾程度不好确定的,凭市残联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均应贴上相片)。到市定点医院:第一医院或中医院,根据不同残疾类别,进行检查。经评定医生检查后签署残疾评定意见加盖医院医务科(处)章后返回市残联初审。(三)、对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易于认定的残疾人,由市残联办|证员直接认定。(四)、办|证人员到残联后,还须配合工作人员,填写“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表”“贫特困残疾人调查表”“残疾人自主创业调查表”“就业需求调查表”“康复需求调查表”等五份表格。五、准备材料(一)2寸近照8张;(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须带由户口簿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三)第一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六:领证时间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手续办理完整提交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到市残联领取残疾人证。七、注意事项(一)、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二)、残疾人康复脱残或死亡的,市残联将及时收回残疾人证。(三)对重度残疾人无法到残联办|证的,由亲属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市残联统一安排时间,派出专人现场鉴定后,由亲属代为办理。

5,2018年重庆市人社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参考如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项目,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规定进行计算的。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计算赔偿金额。《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重庆伤残等级评定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http://www.sjzhaiyuan.com/home/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95
1、在出事一年内自己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也可以在出事一个月内让单位帮你提出) 2、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局提出伤残等级评定。 3、在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 4、对劳动仲裁不满意时,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重庆市伤残九级赔付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青海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第三十三条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其标准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的30个月至15个月。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7个月,七级24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8个月,十级15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金额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相关知识: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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