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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渝中区拆迁居民最低享受多少面积

每户不低于45平方,但如果是使用权,按35平方算
好像是30 个平方

请问渝中区拆迁居民最低享受多少面积

2,重庆市渝中区房屋拆迁补偿不足45平米补足45平米的具体政策 问

都是按户算,如果拆迁建筑面积不到45平米,按45平米赔偿
轻轨沿线拆迁都是这个政策 可能每个区的标准不一样 南岸 前面赔偿是一样 补偿好像不一样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拆迁补偿不足45平米补足45平米的具体政策  问

3,重庆渝中区拆迁房屋有关政策

这是07年重庆市渝中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督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在应该还是照这执行的,你看看吧,条件可以自己谈。http://www.lw90.com/exam/html/303/s__D6_D8_C7_EC_CA_D0_D3_E5_D6_D0_303671.htm

重庆渝中区拆迁房屋有关政策

4,重庆渝中区已购住房而原有的老房子要拆迁请问这情况下还能安置

这个是有补偿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包括房和地的补偿。房子是您的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征收时应当给予补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所以补偿款是给村集体的,村委会经过召开村民会议,再分发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分2套房子。

5,现在的渝中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的

MS是用的07年出台的政策我婆婆的房子去年7月开始拆迁的.这是07年出台的拆迁赔偿暂行规定.可能是用的这个吧http://www.lw90.com/exam/html/303/s__D6_D8_C7_EC_CA_D0_D3_E5_D6_D0_303671.htm
现在具最新信息现实是按照双倍赔偿 如果是永川城区的是按照3倍赔偿

6,重庆渝中区房屋坼迁补偿标准

一、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和房屋拆迁安置基准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合法房屋拆迁进行补偿安置评估的基本依据。在充分考虑房屋位置、建筑结构、建筑年代、生产经营情况等综合因素后,非住宅房屋评估时,以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为基础,按下列调节系数评估:  商业营业房第一层上浮200~250%; 第二层上浮50~100%;三层以上上浮30~50%;  旅馆、招待所、浴池等经营性用房上浮20~30%;  特大型厂房(大型屋面板结构,跨度超过21米,檐高7米以上)上浮30~50%;  办公、仓储、普通厂房等下浮10~30%。  二、评估单位在对被拆迁房屋和等面积安置房屋评估时,应考虑下列因素:?ァ?HTSS〗  1.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建筑结构、朝向、室内配套、建筑密度、通风采光等综合因素给予3%~5%的调节系数;  2.同一区域类别也可根据地理位置及室外配套设施(绿化、路灯、热力、燃气等)完善情况,给予2%~6%的调节系数;  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时,在拆迁评估时比照划拨土地增加3%~7%的调节系数。??  三、回迁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安置基准价上浮20%
户主不是我!是姐姐的!但我和老公的户口是在一起!不知我们补偿是多少?

7,重庆渝中区拆迁补偿问题

(重府发〔1995〕83号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县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了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若干费额标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4日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现将调整后的《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 一、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费额标准。 二、费用种类及其标准: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 (二)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 1、费额标准: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 2、收费单位: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代办拆迁单位,向委托的拆迁人收取; 3、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费额标准是最高限价,拆迁人与代办拆迁单位可在此幅度内商定具体的费额; 4、委托代办拆迁的具体内容以及拆迁人与代办拆迁单位的其他权利、义务,应当通过签订委托代办拆迁合同予以明确。但代办拆迁应当包括对被拆迁房屋(含附属物)及其所有人、使用人进行调查摸底、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动员拆迁、代办草拟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组织实施等基本内容。 (三)房屋评估费,执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四)城市房屋评估标准按附件一执行。 (五)房屋拆迁偿安置建筑安装工程先进集体、房屋综合造价和商品房价(基准价格)按附件二所列标准执行。 (六)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提前搬迁壮大费按附件三所列标准执行。其中的搬家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固定安置的发一次,临时过渡的发两次。 (七)房屋装饰物不能自行拆除的,经市或区市县具有房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专业机构按照重置人体结合成新进行评估后,由拆迁人对房屋装饰物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八)电话迁移费:由拆迁人按电信部门规定的迁移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固定安置的发一次,临时过渡的发两次。 (九)被拆迁人单独安装的水电总表由其自行联系拆除,由拆迁人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偿。 (十)被拆迁人原有的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由拆迁人恢复安装,不另行收费。拆迁时不再补偿。 本条第(四)、(五)、(六)项费额标准,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可下浮20%以内执行,其他区市县可下浮30%以内执行。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备案。 三、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申请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赁证收费,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本费额标准需调整变动时,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本费额标准自1995年7月1日起执行。原重府发〔1993〕47号文规定的新标准实施当月起,住宅的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县费按新标准执行;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新标准执行;经济损失补助费按新标准费额减去已发补助费之差除以过渡期限(月),再乘以剩作过渡期限(月)予以补发。 六、本费额标准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今年中旬肯定要启动十八梯片区拆迁的,具体补偿标准要到时再出来。
你95年自己扩建的部分,虽然属于违章建筑,但可以纳入拆迁补偿的范围,每平米补偿的比例一般会在产权房的70-90%,具体要看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应的产权补偿规定。拆迁补偿主要是按照评估价折算的补偿款,此外是从腾空开始到回迁安置房为止的补偿费(称过渡费)以及搬迁的运输费等项,具体是多少要看过渡期的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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