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事申请再审案例,民事案件如何写再审申请材料
来源:整理 编辑:重庆生活 2022-12-20 23: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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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案件如何写再审申请材料
民事诉讼法再审申请主要针对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不服,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或向原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文书与诉讼文书类似,载明具体的主体、要求、事实及理由
2,关于申请再审有一个别人起诉我的欠款的判决书生效了人家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的规定,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并在再审申请中同时申请暂缓执行。如果你担心上级法院审查期间长,还可以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反正那边快以那边为准。你好:检察院对以下情况可以提起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民事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一审法院决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一审法院决定再审,并中止了原判决的执行,经过再审叶赫那拉闻多解答;一、“民事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向一审法院申请再审,一审法院决定再,审并中止了原判决的执行,经过再审撤销了一审判决”1、此时原判决,已经不发生法律效力。2、理由是原判决已经被依法撤销。二、“重新做出了再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上诉,二审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再审判决,发回重审。”1、“重新做出了再审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2、理由是因当事人上诉,二审撤销了再审判决。三、“请问此时最开始的原一审判决效力如何,是生效还是已被撤销?发回重审后是再审程序审申诉请求,还是回归一审程序审原告诉讼请求?”1、此时的所有判决,全部失去法律效力。2、理由是全部被依法撤销。四、本案的审理程序为;1、由原审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并做出新的判决。2、如果当事人上诉,适用上诉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不可以重新发回原审法院,做出终审判决。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项;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你好!没有发生法律效力。重新审判。如有疑问,请追问。
4,民事案件申请再审要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5,律师你好 我的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后经过调解我不服调解申请
法律规定,“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前向被告人送达。” 1、在实践中,确定法院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的时间点,往往是从给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之日开始计算的。 2、送达起诉书副本后,最少要经过十天之后才能开庭审理。但十天是最少的时间,可能开庭时间会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天、二十天、三十天,四十天……但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四十五天。这是因为一审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最长是一个半月,而延长审理期限需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故开庭时间大多会在一审审理期限内。 3、审理期限的延长问题。不包含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经过省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即最长两个半月时间。包含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除了省高院批准的一个月外,因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调解等事由,可由本院院长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即最长四个半月时间。另,法律规定扣除审理期限的情形除外,如做精神病鉴定等的时间。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再公安、检察、法院三个环节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在公安、检察环节提起的,其所递交的附带民事诉状会转交法院。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环节依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要方式是递交民事诉状。(记得在民事诉状上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便于法院通知你相关情况。) 5、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是否聘请律师,区别不大。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的内容,相对而言是固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可以从网上下载)完全可以找出被告人要赔偿给自己的各项内容。同时,法院是否支持,则完全取决于证据的证明,如果有证据证明,法院会支持,即便不请律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损失,即便请律师,法院也不会支持。而这些证据,相对比较简单,如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医院的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等等,当事人自己就可以取得。任何一个法官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中,都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附带民事的赔偿诉讼,当事人可争论的东西,少之又少。 6、更为关键的是,因为是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原告人省去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交由公诉机关来完成的,一旦公诉机关证明了犯罪行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原告人只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只要合理且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都会支持,故原告人并不需要太专业的知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6,再审申请书范本
⑴标题:写明“民事再审申请书”。 ⑵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身份:依顺序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藉贯、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邮政编码。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职务。有电话的写明电话号码。 ⑶请求事项:要写明案由和不服何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案号(并提供复印件),以及具体的再审要求与目的。 ⑷事实和理由:对原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认为不当的,要用事实说明,并提供证据证明;对适用法律认为不当或案件性质认定错误的,或认为原审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均应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并充分阐述理由。 ⑸写明递交法院的名称、申请人姓名(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日期。如有新的证据,应附上有关证据材料或书证的复印件。?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省市县路),联系中国,邮寄地址。 委托中国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公司,地址,联系中国。 法定代表人:***,经理。 原审被告: 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依、请求撤销**中级人民法院(**)**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 贰、…… 三、……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二款:(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依、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贰、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项,具体理由如下: …… 综上所述…… 此致 **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企业公司等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注:民事再审申请书共提交陆份(如被申请人或原审其他诉讼人增加一名则多增加一份申请书) 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依)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中国人身份证明;律师中国的,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并加盖律所印章、律师事务所函。 (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判决文书原件,及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一份;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一份。 吧、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四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三份,同时提交u盘,内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再审申请书、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必须采用文字录入方式、可自由编辑)
7,民事再审申请书的问题在线等
不用。以下是再审申请书格式: 民事再审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基本情况;(3)案由。 2.正文。 (1)请求事项:简要明确地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盖章。申请人有法定代理人的,应有法定代理人的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第号 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原审裁判书或调解书抄件1份。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赵×× 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齐××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对××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999)×民和字第××号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1999)中民终字第××号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撤销××市××区人民法院(1999)×民和字第××号判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中民终字第××号判决; 2.退还已执行的××万元人民币工程款; 3.返还已付工程款××万元人民币。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特申请再审,撤销一审、二审判决,重新审理本案,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建筑工程安装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 ××年××月××日 附:(1)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各一份; (2)申请人所属职工余××书面证言一份。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市×××养鱼场 地址:××市××区××街 代表人:孙××,男,××市×××养鱼场场长。 申请人孙××对××省高级人民法院1996年12月29日作出的(1996)×民终字第39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矿务局所属××炼油厂因排放有毒污水造成渔民鱼害事故给予损失赔偿一案调卷再审,改正二审判决错误,依法计算直接损失金额,并追加间接损失补偿,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国家的环保政策和有关法律以正确有效地实施。 2、诉讼费用应由××矿务局××炼油厂全部承担。 事实与理由: ××市×××鱼场(以下简称养鱼场)因遭受××市矿务局××炼油厂(以下简称炼油厂)排放有毒生产污水而造成的鱼业灾害而索赔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见附件1)。判决认定×××养鱼场鱼害产生的直接原因,确为炼油厂排放有毒污水所致,对此,炼油厂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判决认定的灾害事实,有××省淡水渔业环境监督监测站作出的《×××××鱼塘死鱼事故调查与鉴定意见》,××市渔政监督管理站作出的《×××湖污染事故前养殖鱼类资源量认定标准》及××省水产局关于上述《认定标准》中有关污染前该鱼塘养殖鱼种及数量的计算数额的肯定意见等科学鉴定意见作为事实依据(见附件2、3、4)。该判决对赔偿的金额是根据我国农业部下发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的标准,较为合理地判定炼油厂应赔偿的数字,即584,160.34元。(《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见附件5)。尽管数字采用了计算方法中的下限数字,有的应赔偿的数字也有所忽略(见附件3中的“几点说明”),再者对污染事故的间接损失尚未予以考虑,但是,总的说来一审判决还是基本上维护了养鱼场当前的合法权益,弥补了养鱼场所受的直接损失。但是一审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经省高院于1996年11月29日作出终审判决书,出人意料地却将炼油厂应赔偿的金额,由584,160.34元,突然改为:264,000元,且诉讼费判定由受害人养鱼场承担一半。这一判决不仅显失公正,更主要的是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合法的计算损失的法定标准,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 基于上述情况,申请人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国家最高的执法机关主持公正,依法再审,予以改判。为此,现就再申请提出以下几点理由: 1、二审法院改判炼油厂赔偿金额,减少判给鱼场32万多元的直接损失一事,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在一、二审中对于炼油厂因排放有毒生产污水给养鱼场造成严重的渔业灾害的基本事实,在许多科学的调查和鉴定意见的证实下,都是一致承认的。二审法院不仅对事实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而且明确“被上诉人(即养鱼场--引者注)的鱼害产生原因是上诉人(即炼油厂--引者注)的工业污水污染所致(见二审判决,附件6)”但是二审法院在损失计算方法上,却抛开农业部明文下达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见附件5),改弦更张,另搞一套,用所谓走访的“省淡水水产研究的座谈记录”作为依据,用估算的方法,得出损失数应为264,000元。根据农业部下发的《水域污染事故渔业资源损失计算方法》的第(三)种计算方法的公式是f(鱼的死亡量)=m(亩放苗种数)×(成活率)×n(起捕规格,公斤/尾)-f(已捕产量)×s(受污面积)×p(受污水产生物死亡率%)。××市渔政监督管理站正是严格按这一公式计算出养鱼场损失的鲢、鳙两种鱼的成鱼和鱼种的数目的。因连续两年放养鱼苗,一种已为成鱼,一种仍为鱼种。成鱼为:19,700斤×23尾/斤(等于m×s)×0.75(成活率)×0.35公斤/尾(起捕规格)=118,968公斤,因尚未捕成鱼,故不减去f。死亡率虽未达100%,但受到污染的鱼已不能食用,实际损失率应为100%。鱼种为:300,000尾×10%÷104公斤=1504.4公斤。遗憾的是二审法院对这种依照有关专业部门规定的法定计算方法不予采用,却采用走访得来的估算材料,作为改判减少损失赔偿的依据,实在是难以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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