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学生应该年龄在十四岁左右,学生之间打架,闹着玩是常有的事,小孩天生好动,我们小时候也是这样过来的,今天打闹了,明天又好了,至于以上介绍的这种情况,三学生围攻一学生突然猝死,请学校帮助让法医做鉴定,查明死因是应该的,打着横幅到学校闹事是极不应该的,老师是不可能送每一个学生到家的,难道老师还叫学生打架不成,家长难道就没有责任。
1、长沙一学生殴打同学时猝死,为何校园暴力会屡屡发生?你怎么看?
为何校园暴力会屡屡发生?这是一个值得发人深思的问题,现在已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从法律层面上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刑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条款,已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正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使未成年人,特别是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恃无恐的施暴作恶,而得不到严厉的惩罚,对法律没有敬畏感,
学校和老师对问题学生的管理教育软弱无力,惩戒力度不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般情况下无权开除学生,使学生有恃无恐,现在社会舆论和学生及家长对严格管理学生,惩戒学生,动辄扣上体罚学生的帽子,一些老师和学校领导甚至丢了饭碗,师道尊严已经荡然无存,学生对老师已经没有一点点的敬畏感。记得陈佩斯在一个小品中曾说,小的时候一是怕警察,而是怕老师,比他爸爸管用,
但现在的社会,孩子已经没有什么惧怕的了,所以,学生越来越胆大妄为,无恶不作。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许多农村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娇惯溺爱,养成霸道任性、唯我独尊的许多恶习,爸爸妈妈外出打工,对孩子缺乏教育管理,对孩子出现的不良习惯不能及时矫正。而一些城市孩子,一些家长忙于挣钱养家,疏忽孩子的管教,更有个别家长本事的恶习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使孩子逐步学坏,而家长却极力护短,对孩子的恶习不容别人责备和批评,纵容孩子的恶习养成,
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中一些丑恶的现象,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使一些学生染上不良习惯,甚至模仿暴力行为犯罪。信息化、网络化的高速发展,媒体迅速的传播速度,使未成年人获得信息、知识的途径十分广阔,甚至未成年人的知识面已经超越他们的父辈。但是,他们的心理发育却相对滞后,他们看似早熟,但控制行为的能力相较于成年人仍有差别。
2、河南柘城打人学生猝死,除学校外,参与学生需要赔钱吗?你怎么看?
看到这条新闻,心情无法言喻,心绪难平!这既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也是一件令人悲愤的事情!也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悲哀的是,一个青春生命就此凋谢,更可悲的是,他是施暴者。让人惋惜的同时不免几分遗憾和疑惑,无论最终调查结果如何,他本人都难辞其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声叹息无尽思索悲愤的是,孩子们如此嚣张跋扈。
我们的孩子,越来越嚣张跋扈,张牙舞爪,竟然在教室内公然群殴同班同学,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毫不掩饰毫无羞耻之感,而其他同学也是冷漠无情的看客,这是什么样的孩子?什么样的家庭教育?什么样的学校教育?遗憾的是,家长们拉横幅的声讨行为,可以理解家长的悲痛万分,理解中年丧子的悲痛欲绝,却不可以理解家长在学校拉横幅的声讨行动。
学校是有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来解决,但这么大的孩子,下课短短的十分钟,不可能老师不离开教室休闲调整一下,突然的事件谁也无法预料控制,更何况孩子是施暴者,赤裸裸的校园欺凌,家长凭什么喊冤?一切有监控视频为证,孩子的离去也是突然状况,难不成被殴打的孩子也需要负责和赔偿吗?相反,一码归一码,被殴打的孩子可以提出医疗赔偿和精神赔偿。
3、河南一名初中生教室殴打同学时猝死,是谁之过?
晚上看到新闻”初中生3人校园暴力欺凌,打人者反而猝死,家长校门口拉横幅喊冤,还我孩子命来“,看到的第一反应是义愤填膺,贼喊捉贼啊,心理阴暗的有点快意,现世报来的快,洋洋洒洒写了篇文章来吐糟,后来看到公布的1分钟视频,反复看了20几遍,突然有点不一样的想法,又把写的全删掉了。现在网络盛传的是三个初中生殴打一名较弱小的初中生,被打者没有还手,打人者反而自己猝死,校园暴力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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