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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认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工伤认定流程

2,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灭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3,工伤认定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1、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四)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程序流程是怎么样的

4,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向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告知书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时限。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1)对作出《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并盖章送达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由承办机关留存)。  (2)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存档。  3、申请材料不满足受理条件的,暂不予受理。  (1)填写《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补正时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送达回证》。  (2)对经补正后重新申请的材料,按受理条件重新审核。  4、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1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1)将准予受理的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审核人员。  (2)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并盖章送达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签收《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由承办机关留存)。  (3)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填写《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并盖章送达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签收《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  (二)、审核  1、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以及有异议的,由承办人员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  3、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的,由承办人员填写《工伤认定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4、承办人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认定书》交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签收《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送达回证》。  (三)、认定  1、按《工伤认定办法》对通过审核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  2、申请材料不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作出《申请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3、申请材料符合《工伤认定办法》的,作出《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  4、将《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书》送达申请人。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四)、告知和送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分别填写《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申请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交告知书》。  2、送达有关通知书和《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书》或《申请工伤认定不予认定书》,完成申请工伤认定有关文书、资料的送达工作。  3、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进行清理,立卷归档。  二、需要提供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4、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工作证、工资册、出勤记录等)。  6、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病历材料。  注:上述材料,凡是复印件,均需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供书人须签名,并标注供书时间。  三、法律依据:  1、《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工伤认定办法》第1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承诺时限:  60日内。  六、联系方式:  办理科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保科。  联系电话:0854-22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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