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所涉此类车位买卖合同是一律无效的。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但业主享有长期使用权人防车位指的是依据人民防空法要求,在各小区人防空间设置的停车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地下车位,有相当一部分为人防车位,针对人防车位,为了利益需求,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或前业主与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大都不规范,不少合同直接涉及“车位买卖”、“所有权转让”等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合肥两小区人防车位利用不到位,业主车辆“有家难回”,你怎么看?
估计是开发商没有把地下人防车库完善设施,没有交付给物业管理。有的开发商只管能卖掉的产权物业,对于地下停车场都是尽量压缩投入,有的建设成的地下停车场比原本开始规划设计的少一半,对于人防车库更是只建设成,不想把人防车库建设成方便业主使用,物业就更不会主动去投入资金去平整划线做灯光等。所以做成有的小开发商建设的地下停车场空置无法使用,
2、合肥一小区花五六万就能“买”断人防车位还能用60年,靠谱吗?
不靠谱,而且特别的不靠谱。如果是5六万签20年的合同,起码法律承认这20年,如果你5六万签了60年的合同,法律就不承认这个是合法的合同也不保护。等于5六万打了水漂,上上策是买产权车位,不管产权车位多贵,起码产权是你的,不用了,还可以卖掉。目前的形势来看很难亏钱,如果真的是要买没有产权的车。应该按照20年的期限签合同,
然后再补签其他的合同,两份合同要分开。签一个20年的基础合同,然后再签一个20年以上的合同。这样一个合同作废了,起码还有另外一份合同,另外可以在每年往后都签一个20年的合同。比如说从现在开始,11年之后的某一天,突然物业倒闭了,那么10年之后的那一天,你起码还签过一个往后20年的合同,这样你花了5万块钱,总共这个车位,起码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使用30年。
3、预收70年租金,这小区人防车位租赁合理吗?
警惕!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无效但业主享有长期使用权人防车位指的是依据人民防空法要求,在各小区人防空间设置的停车位,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刚需”,小区利用地下人防空间设置停车位的做法十分普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问题。但近年来,人防车位频繁引发纠纷,或取消短租,强制长租,或隐瞒属性,高价出售,名租实售,又或收益归属,纠缠不清近日花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地下人防车位引发的纠纷原告邓某购房时开发商将其投资建设的地下人防车位“赠送"给原告长期使用,后被告物业公司因邓某长期未缴纳物业费将该车位收回并自行对外出租收益,
当庭调解物业公司同意将车位返还给原告,并将其已收租金退还给业主邓某。目前,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地下车位,有相当一部分为人防车位,针对人防车位,为了利益需求,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或前业主与后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大都不规范,不少合同直接涉及“车位买卖”、“所有权转让”等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我国《国防法》和《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买卖、破坏、损害、侵占,因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国家,因此所涉此类车位买卖合同是一律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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