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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地限购令是啥

限购就是国八条里第六条说的。 1、对外地户口的人,买房需要交纳五年以上的税啥的,就是给短期来的外地人限购当地的房产。 2、限制当地户口的人购买第三套住房。提高第二套购房的首付到百分之60以上。 3、各个地方出台本地具体实施细则,就是各地的也叫多地限购令!

多地限购令是啥

2,限购令是指什么内容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限购令是指什么内容

3,长春二手房限购令问题

本市户口1. 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每个家庭可买两套房产2. 如果子女已满18岁,就算是另外一个家庭,名下可拥有两套房产。如果你的孩子满18岁了, 可以买你父母可以有两套房产,你和你爱人可以有两套房产,你的孩子可以买两套房产就算是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也是一样的,只要满18岁,就可以拥有两套房产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及时采纳, 不懂请追问

长春二手房限购令问题

4,贵阳市的住房限购令如何解读

住房限购令,国八条在贵阳还没有具体的地方措施条款,但从京十五条和其他城市的落实情况看,不会有大幅度的涨幅,据我了解市场应该还有下跌的空间,但预计贵阳市住房限购令的出台还是会对贵阳市的楼市产生一定影响的,首套房的购买者还是使用公积金买房划算,而二套房的购买者则会有较大的压力,而且本身现在的贷款利息又达到了一个高点,估计持币观望的购房者会增加,所以贵阳市在的较短一段时间内,房价持续走高的可能性不大。

5,厦门市限购令细则是什么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落实同一购房家庭限定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通知 厦国土房〔2010〕28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建设与管理局、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监会厦门监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等七个单位2010年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贯彻住建部等五部委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自2010年10月1日起,本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即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 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二、限购时间内,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前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详见附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应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进行核实。《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购房人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附加申请材料。 办理二手住宅买卖过户手续时,购房人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购房人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作为二手住宅买卖过户的附加申请材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曝光。房屋登记部门在办理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屋买卖登记时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相关登记,并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 四、交易时间的认定,新建商品住宅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宅买卖以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6,昆明房屋限购令最新出台细则有那些内容

昆明正式出台十条楼市调控的具体措施。昆明房屋限购令措施为: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一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内向其销售住房。违反规定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 昆明房屋限购令“昆十条”细则 1 多渠道增加城乡住房供应,满足人民多样化居住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 遏制投机性购房,确保2011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范围内,并保证控制目标的完成。 3 构建以公租房为主体,廉租房、经适房、各类棚区改造和租赁住房补贴等形式为补充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2011年,全市计划完成保障性住房114000套(户)。 4 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昆明市主城四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5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6 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7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采取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8 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机制建设。 9 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10 全面、客观认识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趋势,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房地产市场虚假信息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关于上海的房屋限购令

  以合法手段破解深圳、上海房产限购令   ---“代购房屋”风险可以化解   对你来说,一套房真的够吗?   当你在前几年买了个小公寓,现如今结婚生子需要换大房;当你想给父母也买套房,让他们和你同住在一个城市;当你无法忍受通货膨胀造成的货币贬值,希望投资房产。你都需要二套房甚至多套房。但是,面对现如今严苛的贷款、购房政策,你会悲哀地发现只要你之前有过房屋按揭贷款纪录,即便现在名下无房,也很可能无法再次成功申请按揭购房贷款,或者要支付高额贷款利息。那些名下有房产的人们更倒霉。即便拥有的是像鸽子笼那样的小公寓,都很可能导致你根本无法再次购房,就算你牛到有能力一次性付款也没用。   社会最底层的人们并没有因为如此严苛的政策出台就能够买得起商品房,他们更需要的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而社会的中间层却被彻底抛弃,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现有住房或者希望利用积蓄投资房产致富,但是连多买一套房的权利都被剥夺。   我接触的很多房屋销售人员都信誓旦旦地向客户保证,找个符合首次置业条件的人来代你买房就可以了。“代购房”是个绝好的方式,也是目前能够操作的唯一好方法(为购买二套、三套房而办理假离婚的方式好比原子弹,不要轻易去用)。但是,关键在于如何防范、规避代购房中的法律风险。先听听我的设计,请有兴趣又有专业知识的朋友继续论证。   第一步:在你的亲戚、朋友中找一位符合首次购房条件的人(称他为“代购人”)。 法律风险便从此开始了!房屋产权、贷款均登记在代购人名下,你不放心他,他也害怕承担一大笔房贷。(不要紧,往下看。)   第二步: 你与代购人签订一份《代购房协议》。签订该协议的关键目的在于:1、约定房屋的真实产权归你所有,仅以代购者的名义办理产权登记和银行贷款;2、约定代购人无须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让他也放心。   第三步:要求代购人出具一份《承诺书》。目的在于代购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自身擅自处分该房产,以便约束代购人的权利。   第四步:要求代购人向你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并为该份《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代购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将该房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全部授权给你,使得你能够自由处分该房产。   做好以上四步就没有法律风险了吗?非也。该方案的对外风险在于:上述所有文件都只在你和代购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其他任何人都不具备约束力。倘若代购人对外欠债,债权人发现代购人名下有房产,要求以房产抵债。如此情况下,你跳出来说房子是你的。对不起,你和代购人之间签署的文件不能对抗其他第三人。难道遇到上述情况就无解了吗?非也。真遇到代购人的债权人主张权利,你就拿着所有与代购人签署的文件找律师吧,只要你找的律师思维正常都能有效帮你化解。   读到这里你肯定要问,难道处理好对外风险就可以了吗,万一和代购人之间产生纠纷怎么办?聪明!在此种代购房方式中,对外风险并非核心风险,最为核心的风险是真实产权人和代购人之间发生争议。双方认真做好上述四个步骤,签署好各项文件,真遇上核心风险也不怕。能够反映事实真相的书证定能还事物之本来面目!

8,太原房产限购令的实行情况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并政发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本市市辖六区购房实行限购政策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本市及外省市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市辖六区范围内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查验购房人家庭成员情况及已购房情况,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违反本规定购房的,房产登记机构不予合同备案和房产登记。 二、严格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银行不予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 三、落实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买143m2以下(含)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购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m2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四、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进行预售或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在批准预售5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随意提高销售价格。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后,不得随意退房或更改购房者姓名。 五、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重点核查违规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凡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 六、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公开披露已批准的销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 七、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和供应比例,确保具体地块落实。市政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和资金筹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八、加快公共租赁房建设进一步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建立完善公共租赁房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通过配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和保障性住房房源,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已列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项目,加快各项建设手续办理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交房;已具备配租配售条件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配租配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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