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名词解释

我是学药学的,书上只有假药劣药名词解释...只背的了这些了 假药: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比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既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规定的,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以生产假药给以处罚 劣药: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淘汰药品,假药劣药

药品名词解释

2,药物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包括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化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剂、血清、疫苗、血液制品等。
药物代谢是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和排泄等过程的特点和规律的一门科学,即药物分子被机体吸收后,在机体作用下发生的化学结构转化。也是药物研发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贯穿药物研究过程的始终。代谢的意义就在于能把外源性的物质包括药物和毒物,进行化学处理失活,并使排出体外。但药物的作用、副作用、毒性、给药剂量、给药方式、药物作用的时间、药物的相互作用等对代谢具有重要的影响。
药物  简介:药物指能影响机体生理、生化和病理过程,用以预防、诊断、治疗疾病和计划生育的化学物质。 药物包括有利于健康的催眠药、感冒药、退烧药、胃药、泻药等等各种药品。药物可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药物与药品有极大的差异。  分类:依照法律药物及国际上分类管理分为两类:处方药物及非处方药物(OTC)。处方药物指那些考虑到医疗安全只能在医疗监护下使用的药物,必须由执业医师出具书面处方(例如内科医生、牙科医生或兽医)。非处方药物指那些不用医疗监护即具相当安全性的药物,可在无处方情况下由药店直接出售。在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是作为决定哪些药物需要处方,哪些药物可在药店直接销售的官方机构。参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pW6seov-Q7D3VMjB5aRUWCC4OVeDRmA-5VhP839lrgRTMR2OjYjzyfYmgogGzScNuJ0G_lNMsoir7p3N7wN9HK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质

药物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3,药品名词解释

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药品管理法》吧,有就是权威的,没有就没有了。
查《药品管理法》吧,有就是权威的,没有就没有了。
我是学药学的,书上只有假药劣药名词解释...只背的了这些了 假药: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比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既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规定的,擅自委托或者接受委托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以生产假药给以处罚 劣药: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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