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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存量房征税是什么意思

向存量房征税意思是向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征收房产税。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这就有了存量房房产税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在存量房的定义上,除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地产采取普遍征收原则,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加大征管成本和增加寻租空间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
你好!存量房征税应是要缴纳房产税。现在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深证和广州有可能会试点房产税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向存量房征税是什么意思

2,房地产公司怎样申请注册存量房网签业务

1.根据《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及市民自行成交的)都要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推出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及《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对外公示,市民可通过登录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gzaic.gov.cn)、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查看上述合同示范文本,据此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谨慎签署合同。 3.同一套存量房在同一时期仅能签订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买卖合同,系统将锁定房源,防止一房多卖。 4.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应该仔细查看买卖合同说明,充分沟通合同条款的内容,详细约定合同的条款。 5.为保障交易及资金安全,买卖双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选择资金托管的方式办理交易资金交割,并按合同约定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规避交易资金交割可能产生的风险。 6.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交易当事人应据实上报成交价格。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实现了与财税系统和银行系统的数据共享,低报成交价偷漏税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并将记入个人的诚信档案。 7.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书面协议等书面资料。 8.房地产买卖双方应该如实填报买卖合同,真实反映成交价格。只有以真实的成交价格进行纳税申报开具**,购房人今后再转让房产时,才能享受真实的购房成本税收扣除。而卖房人才能避免不能收足售房款的风险。 9.如果房地产买卖双方在转让房产过程中通过低报、瞒报成交价格等虚假申报方式不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核定房产的交易价格,追缴差额税款加收滞纳金,并视情况处以最高五倍的罚款。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他人偷漏税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以未缴、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提请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部门对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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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年广州二手房交易税将增

明年广州二手房交易税将增?据报道:在羊城晚报10月12日独家报道了明年1月起广州、佛山将率先在全省推广应用二手房交易评估计税技术后,立即引起人们关于广州明年起二手房交易实际税负将会加大的猜测。具体情况如何,仍待广州这项技术应用后才知。 不过,从全国已开展二手房交易评税的城市应用效果看,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都非常显著。这些城市其中就包括杭州,而广州已决定使用的评税软件系统正是“杭州版”。 上下达成共识加速堵漏洞 下面这些存量房交易数据,颇让财税部门感到不安: 在广东某市,2010年,该市存量房(俗称“二手房”)成交24万余套,纳税人申报的平均成交价格为5300元/平方米,实际计税价格也按申报价格确定。但据该市评估中心的数据显示,实际成交均价达到了16700元/平方米,是平均计税价格的3.15倍。 2010年7月,媒体在报道广州拆除二沙岛违建别墅时发现,这些别墅多数在2006-2008年楼价高峰时交易,当时其市场价格达到8万/平方米-10万元/平方米,但这些别墅在房管交易部门登记用来计税的价格竟低至1.75万元/平方米-2.66万元/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是计税价格的4倍多。 堵住存量房交易环节中的税收漏洞,已让财税部门感到迫在眉睫。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地方财税部门已达成共识:把房地产评估计税技术,应用到存量房交易环节中,作为存量房交易评估计税的技术基础,以此来堵漏。 去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给各地制定了应用这项技术的时间表:今年7月1日前,各地完成推广应用试点;7月1日后逐步推开;2012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广。 约两成交易合同被系统拦截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试点情况的基础上,目前已向全国推荐了两个版本的应用软件,即业内所说的“杭州版”和“丹东版”。 来自丹东市市政府的数据显示,自该市应用评估计税技术核定存量房计税价格以来,该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大幅增长,仅2008年1-7月,该市存量房交易契税收入同比增加2000多万元,其中因应用计税评估系统对存量房计税价格调增契税800多万元。 杭州2008年4月1日正式启用这套系统,第一个月有三成左右的交易未通过最低计税价格审核;到2009年12月底,该系统一共把11841份二手房交易合同拦截下来,占全部纳税对象的约20%,补征税款8704.44万元。 在广东,中山、清远、顺德三个城市此前也已先行一步成为试点。在中山,今年1-6月,通过评估,该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增12.31亿元,评增税款3325万元。在顺德,2010年1月-2011年6月,存量房计税价格评增共16.3亿元,增幅为20.2%,评增入库税款1.06亿元。 这些先行试点城市的情况都表明,评估计税系统上线后,通过价格比对,一部分申报价格低于系统核定计税价格的交易,被拦截下来。因此,对这些二手房交易者来说,实际承担的交易税负肯定比之前没有这个系统时要增大。

明年广州二手房交易税将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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