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

给你复制一个目录,内容太长了 一、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施工围墙及管理 2、施工道路及场地管理 3、材料堆放管理 4、施工现场标牌管理 5、水电设备管理 6、治安消防、综合治理 二、临时设施设置标准 1、办公室 2、加工棚 3、宿舍 4、厕所 5、食堂 6、材料库房 三、安全防护标准 1、基坑临边的安全防护 2、阳台边的安全防护 3、井架通道口及两侧边的安全防护 4、框架结构周边防护 5、楼层及屋面临边防护 6、深坑、过道防护 7、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 8、电梯口防护 9、进出料口防护 10、楼梯口防护 11、安全通道防护 12、施工机具防护 四、重大危险源部分管理技术标准 1、土方施工 2、基础防护土石方开挖与爆破 3、基础护壁 4、拆除工程 5、操作平台 6、施工用电 7、起重机吊装 8、高处作业 9、模板工程 10、人工挖孔桩 11、脚手架工程 12、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详细见参考资料

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

2,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要求

原发布者:水瓶lvsexinqin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一、现场围蔽1.工地设置高不低于2M或1.8M围板或围墙;2.围墙采用砌砖18墙、墙脚埋深50CM、墙柱间距3M;3.围蔽稳固、整洁、美观;4.沿工地四周连续围蔽。二、封闭管理1.施工现场进出口有大门;2.大门宽度不小于5M、门面平整;3.设企业标志,主大门右侧外墙挂设施工标牌,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4.设门卫和门卫制度;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平安卡。三、施工现场1出入口、宿舍、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硬地化处理;2确保消防通道畅通;3出入口设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等冲洗设备;4有连续排水设施、排水畅通;5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溢、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河道;6无积水;7设置吸烟区;8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牌。四、材料堆放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2材料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3堆放整齐;4材料、杂物堆放在工地围档必须留有安全距离;5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设置垃圾池集中堆放;6做到工完场地清;7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落实专人管理,设禁火标志。五、预拌混凝土的使用1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使用搅拌混凝土六、安全防护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采用符合有关
防护栏杆高度1.2m,脚手架设置油漆间距30cm,挡脚带高度18cm。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要求

3,穗建筑20091343号文

索 引 号:GZ15062009038138 主题分类:政务文告通知 发布机构:广州市建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13日 名 称:关于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通知 文 号:穗建筑[2009]1343号 主 题 词:城乡建设 施工 管理 通知 穗建筑[2009]1343号 关于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通知 各在穗建筑施工企业: 为配合我市迎亚运工作,加强对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扬尘、噪音污染和对交通的影响,以安全、卫生的城市环境迎接广州2010年亚运会的召开,必须落实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的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标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占用道路督查工作方案》和《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的相关规定。 二、落实工程项目部管理责任 各施工企业要履行中标(或合同)承诺,落实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组织架构,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各项规定组织施工。施工总承包的,要履行对各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总负责;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要依照合同约定,落实现场负责人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管理人员,切实落实管理职责。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已有转包、违法分包的,必须立即改正,将转包或违法分包队伍清退出场。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并限制参加新项目的投标资格。现场项目部落实现场管理责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隐患或难以解决的各类问题,需立即向企业或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落实施工企业管理责任 各施工企业要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对所承建的在建工程项目至少每半个月进行巡检一次的制度,并建立巡检档案。要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难以解决的,需立即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对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的项目部进行处理。 四、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的施工企业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施工企业巡检工作及各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等责任落实情况要加强抽查,对不履行中标(或合同)承诺,施工现场的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责令改正。每季度内,检查发现1次以上情况,记录不良行为,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检查发现2次以上情况,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通报,暂停其在广州投标报名3年;检查发现3次以上情况,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通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广州市建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13日印发

穗建筑20091343号文


文章TAG:广州  广州市  安全  全文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标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