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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1)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后,点击在线申报; 3)点击在线申报后,进入到申报主界面,选择历史导入明细数据; (4)选择历史导入明细数据后,点击后面的方框,选择需要导入的月份;示例为导入2017年11月份的数据; (5)选择好月份后,点击填写申报表; (6)点击填写申报表后,页面会就弹出2017年11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资金额等;历史数据就成功导入到当期了。 (7)如果我们需要修改,在需要修改的人员前面打勾,点击编辑行就可以了,如果无需修改,直接点击申报即可完成修改了。 为什么可以直接点击申报,因为在导入数据后,所属期会直接改成当期,所以如果工资无需修改的就可以直接申报了。 更多6条 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2,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1、领取申报表: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申报的,领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2份并填写。  2、办理申报:  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  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缴纳税款:  (1)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盖章,返还一份给纳税人。  (2)当期申报有税款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最新修正本)》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3,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1、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软件,登录此界面;2、请选择要填报信息;填写赡养老人信息:首先,本人信息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3、请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被赡养人→添加被赡养人信息;4、请填写被赡养人信息:他是我的→父母→居民身份证→填写证件号→填写姓名→填写国籍→出生时间→点击保存下一步,点击【添加被赡养人信息】;5、请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她是我的→父母→居民身份证→填写证件号→填写姓名→填写国籍→出生时间→点击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4,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12万元以上必须申报。考虑到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和(五)情形是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新增加的规定。符合(二)至(四)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包含11个应税项目,国债利息、“三费一金”等不计入。“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政府特殊津贴、国债利息等不计入年所得。不计入年所得的还有: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等。每年1月至3月为申报期,因故需要延期须事先报批。从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也就是说,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纳税人均可办理纳税申报。因故需要延期纳税申报的,必须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方式灵活多样,网上、邮寄、前往申报等均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需要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既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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