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计划外生育罚款知多少
来源:整理 编辑:广州本地生活 2022-09-20 2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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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计划外生育罚款知多少
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是不相同的。
因此,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的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5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二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一)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 “(二)公安部门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 “(四)民政部门办理深圳户籍人员收养子女手续; “(五)住房和建设部门销售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未能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前款规定事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3,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可另外增加产
焦点3 :晚育者女方增加15天产假条文: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并掘十五天。解读:对于产假,根据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按照省条例,晚育又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此次市条例规定晚育增加岁颂15天后,共计可享163天产假。[2]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都对执行晚婚晚育的公民给予增加婚假和产假的奖励,仅是时间上存在差异,有的是增加婚假20天,有的是增加10天婚假。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中,不少市民希望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虽然对增加奖励假期的呼声强烈,但考虑到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有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长远来看也可能损害群众的利益,乎蔽郑最终将奖励假期有所压缩。
4,请问深圳男性的陪产假是多少天关键是文件出处广东计划生育条
您好:深圳目前是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深圳特区报(今年4月27日)今后,“我市的新爸爸和新妈妈们可望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初生宝宝。昨天首次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草案)》将晚育假由原来的15日增加至30日,男方可享受的看护假也从10日增加至15日”。
5,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具有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的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将人口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应当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第五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第六条 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规划和国土、住房和建设、出租屋租赁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依照本条例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在本社区内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第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居民委员会可以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自治公约,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之一。 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第九条 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待遇,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在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管理和服务第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并督促、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出生缺陷预防和监测制度。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提供出生缺陷预防技术服务。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婚前、孕前检查等免费优生健康服务制度。 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咨询指导和随访跟踪等优生健康服务。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终止妊娠统计制度。 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死亡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的统计信息。 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应当对上述个案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五条 第一胎子女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病残儿,按照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且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再生育的,应当接受产前医学检查。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B超、染色体监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鼓励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提供服务。 不得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6,深圳集体户口 如果超生一胎 怎么处理
深圳超生一胎至少罚22万 未婚生子不算超生明年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昨日,深圳市卫人委对市民关心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提醒市民注意。 根据条例规定,去美国等境外生二胎也是按超生处理。这是2012年12月25日发部的信息。夫妻中一个人是深圳户口的,超生一胎罚款 130000 或以上。若夫妻两人均为深圳户口,超生一胎 230000或以上。超生有风险呀。
7,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条例解读
焦点1 :境外生二胎一律算超生条文: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居住满十八个月的,算超生。解读:到香港甚至美国、新加坡等地生育第二胎子女,成了不少富人的选择。香港入境事务处统计显示,2001年港产内地婴儿只有620人,2011年达4.4万人,几乎连年翻番,范围也不断扩大,从最早的深圳、广州等与香港接近的广东地区,发展到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相对富裕的城市。这种趋势无疑对香港医疗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与此同时,“双非”家庭中父母同住深圳的占到25%,这些子女出生后持港澳回乡证回深圳随父母生活,虽不在深圳入户,但与深圳市户籍子女一起享受义务教育、医疗保险等待遇,市民意见很大。如对此类行为不予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在内地超生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公民不公平,因此规定境外生二胎的,一律按超生处理。焦点2 :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2万条文:本市户籍人口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解读:违法生育公民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对社会相应增加的公共投入的补偿。内地居民在国(境)外生育的子女,大多数都带回内地居住,与其他孩子一样享受我国的教育、医疗等福利,因此也是相应增加了社会公共投入,其父母应作出相应的补偿。该规定统一了本市户籍人口超生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和倍数,堵塞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的漏洞,防止全面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后各区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如2010年最高的福田区社会抚养费23.5万元,最低的龙岗区16.9万元)。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2万,如2011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05元,夫妻双方为73010元,三倍为219030元。焦点3 :晚育者女方增加15天产假条文:实行晚婚、晚育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实行晚育的,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解读:对于产假,根据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按照省条例,晚育又增加15天,如果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护假。此次市条例规定晚育增加15天后,共计可享163天产假。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都对执行晚婚晚育的公民给予增加婚假和产假的奖励,仅是时间上存在差异,有的是增加婚假20天,有的是增加10天婚假。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中,不少市民希望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虽然对增加奖励假期的呼声强烈,但考虑到在目前经济形势下,有可能会增加企业负担,长远来看也可能损害群众的利益,最终将奖励假期有所压缩。焦点4 :违规打多胞胎针、吃多仔丸将处罚条文: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取得相应资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提供服务。不得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解读:为规避计划生育,有些人违反规定,滥用如打多胞胎针、吃多仔丸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既违反了计划生育的本意,也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应当严加管理。对于违规单位,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有关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新条例加大了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的力度。除晚育者增加15天产假外,新条例将广东省计划生育奖励金范围由“独生子女父母”扩大到“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父(或母)。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并将其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此外,条例还落实避孕节育手术假期、补助等。规定“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未婚生子算不算超生?新条例规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规定“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符合再生育政策规定,未经批准怀孕第二胎的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也要按计征基数征收2%社会抚养费。超生后如何处理?新条例规定,对超生的男女双方,自依法接受处理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自依法接受处理之日起未满15年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自依法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的,超生人员及其子女户口不得迁入本市。
8,深圳2015年生的二胎还要罚款吗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违法生育子女的,你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你可查阅该条例。
9,深圳陪产假是怎么算工资的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深圳市女职工产假假期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同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此外,《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晚婚晚育女职工,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还可享受增加产假期十五天的优待。3、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10,深圳户口 未婚生孩子会怎么样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果想上在母亲户口所在地,那就要先缴纳罚款,如果现在小孩上户口打算随父亲户口所在地上的,要先跟母亲上了当地户口,缴纳了罚款上了户口之后才能申请转到父亲户口所在地,这样的话还要再一次缴纳罚款。因为你这个是属于非法生育孩子,孩子的出生日必须在两人去民政局合法登记结婚日前,并且去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准生证,否则就是违法。 不管你是不小心还是法盲,反正你想要给孩子上户口就一定要过计划生育办公室这个关口,就必须要罚款,否则孩子就一辈子就是黑户口,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享受,比如免费打预防针,日后报名上学也是问题。罚款的标准是,以两个人年收入高的那方为准线,三至六倍的罚款,就高不就低,也就是不考虑收入低的那方任何因素。 既然孩子已出生,关键就在计生办,所以别的部门就别再费神了,看计生办放不放行,这话你自己去理解。另:孩子的户口有的地方规定是只能随母,不随父,尤其是女方的户籍是农村的。 未婚生育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再申请户口,具体最好先去深圳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政策。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其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凭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婴儿父母结婚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非婚生婴儿,经责任区民警调查属实,经审批后,参照婚生婴儿落户手续办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星子县公安局)接县政府转来流浪猪通过民声民意网络咨询未婚生育怎么样给孩子上户口的信息,计生委及时查阅相关政策法规,现答复如下: 1. 关于未婚先育如何办理孩子上户口事项应咨询公安局户政科。 2. 关于未婚先育的处罚,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如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第一胎的,按当地超生一胎征收标准的50%征收;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当地超生一胎征收标准的30%征收。
11,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
不是深圳户口,不能交生育险。现在你老婆已经怀孕。就算现在才考虑已经是不能享受到了。第三章生育保险待遇第十四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以说。如果您对买保险还有任何疑问,可拔打深圳平安保险的投保及咨询服务电话、QQ(电话个人资料中有)与张先生联系。1、非深户口,不能自己缴纳社保的,必须通过单位缴纳,或挂靠单位缴。2、参加综合医保或住院医疗,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条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条例-一、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其它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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