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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时间

司法考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17日-9月18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司法考试是由国家司法部统一组织的从事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司法考试时间是在每年的9月中旬,大约在九月的第三个周末。司法考试分两天进行,同时分为四场考试。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考试卷二、司法考试卷三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而司法考试卷四则有210分钟。司法考试注意事项1、应试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 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 及 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3、应试人员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到考场,如有遗失或损毁责任自负。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 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时间

2,司法考试是什么时候

司法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举办一次,12月举办一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关于司法考试的其他规定。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以上内容参考 东莞市政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司法考试是什么时候

3,司法考试什么时候

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6日至9月17日举行。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准倒逼高质量。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注意事项:1、应试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及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5、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徐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6、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纸),损毁、污皱,不予更换;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写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7、严禁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以及将试题、答案抄写在准考证上带出考场。(有的考场允许,但是要先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8、考前准备好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不得在考场内借用他人用品,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因削铅笔影响他人考试。卷四答题,须用0.5mn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蓝色笔或圆珠笔)。9、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卷、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取、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场。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什么时候

4,司法考试什么时候

考试时间: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6日至9月17日举行。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准倒逼高质量。法考通常分两次组织进行,一次为客观题考试,顺利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主观题考试,其中客观题考试分试卷一与试卷二,测试科目分别为: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考试注意事项:1、应试人员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展示在“桌贴”处以便查验。2、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用品(含数字显示计时器)及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取消当场考试成绩。4、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前15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30分钟前不得交卷出场。5、应试人员应当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徐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查验。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作标记或者在非署名处署名。6、因应试人员原因致使试卷、答题卡(纸),损毁、污皱,不予更换;因应试人员原因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填写、填写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答题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7、严禁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以及将试题、答案抄写在准考证上带出考场。(有的考场允许,但是要先征得监考老师的同意。)8、考前准备好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不得在考场内借用他人用品,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因削铅笔影响他人考试。卷四答题,须用0.5mn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蓝色笔或圆珠笔)。9、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题,将卷、卡(纸)翻放在桌面上,监考人员收取、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场。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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