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扣税专项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扣除标准: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孩子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住房贷款利息。首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住房租金;5、大病医疗;6、赡养老人。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扣税专项扣除标准

2,专项扣除标准

法律分析: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例如,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专项扣除标准

3,专项扣除项目标准

【法律分析】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 元(每年 4800)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不得超过 48 个月。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 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专项扣除项目标准

4,专项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标准如下: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的标准扣除。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2、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或其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3、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标准扣除;4、在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分摊扣除,但每个人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5,专项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标准是每月1000元/每个子女教育是指3岁到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父母双方各扣50%或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扣除,选定后一年不得改变。提示:子女=婚生/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其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照执行。2、赡养老人标准:独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姊妹分摊,每人每月小于等于1000元。提示:老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3、住房贷款利息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提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4、住房租金标准:A.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按1500元/月扣除B.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按1100元/月扣除C.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按800元/月扣除提示:可扣除的是主要工作城市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的城市相同只能一方扣除。5、大病医疗标准:80000元/年提示: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扣除,上限8万元。6、继续教育标准:学历(学位)教育400元/月,同一学历(学位)小于等于48个月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提示: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本人或父母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文章TAG:专项扣除标准专项  扣除  标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