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怎样避免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

如果你是买方的话,签订协议,交付定金后,同卖方去房产登记大厅办理预告登记。

怎样避免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

2,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房多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多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受人。购房者在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可先行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最后无法取得房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

3,出委托视频让朋友卖房 朋友把我的房子一房多卖请问我要担刑事责任吗

如果主观没有故意示意他人一房多卖,客观没有不当得利,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有义务报警并协助调查及追回被委托人的不当得利。

出委托视频让朋友卖房 朋友把我的房子一房多卖请问我要担刑事责任吗

4,一房多卖的后果如何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第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第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我们现在遇到一房多卖我们房子都装完住进去了结果有人来要房子拿着

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都没有登记,就以签定的合同的先后来判。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一下,你有没有过户,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没有过户就看你的合同是在别人之前还是之后,之后签订的合同,你的房子是要归还给别人的,但是实际产生的损失你可以找出卖者追偿。
等你朋友活力体力都满就可以去建房隶那里申请搬家 不过家里清洁和耐久都要90以上不然房子会塌的 拿到房契后就可以给你了(不过必须通过摆摊才能交易)

6,一房多卖是什么罪

一、一房多卖是什么罪 1、一房多卖的罪名是涉嫌合同诈骗罪。房屋出卖人将房屋卖给一方后,又进行隐瞒或欺骗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导致多方都没办法获得房屋产权,侵害了被骗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一房多卖中如果有诈骗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7,58同城上的二手房源信息可靠吗如何防范一房多卖

1.信息可靠要去房管局跟业主当面核实才知道,没有标准答案。2.找个在房管局、工商局备案的房屋中介公司,也就是第三方交易,抑制一房多卖!
58同城二手房 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满意请采纳谢谢

8,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一房二卖是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坐牢的,因为这一行为是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房二卖的情况比较多,但不是所有情况下的一房二卖都会追究刑事责任。能够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房主在二卖房屋时,对他人的购房款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房主只是因为房价上涨,不想再按照之前的合同出售房屋,于是赶紧把房子卖给另一方并抓紧过户。这种情况下,只要卖方不想要侵吞收到手里的购房款,主动将购房款退回,并支付违约金,那么其卖房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避免因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屋贱卖的损失,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那么这种行为就仅仅是民事上的欺诈或者说是违约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构罪形式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2、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3、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4、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5、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9,关于一房多卖的问题

这是骗人的,一房多卖就和一女多嫁一样,找个律师,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拖。还有,相关凭证准备好,收据啊什么的,拖得越久越不利
开发商那是敷衍你的,房产所登记的房子的名字,到时的名字也是登记房产的那个人的,一房多卖,可以提出诉讼的,建议找个律师咨询吧,得快点决断,因为房产证若下来了,人家就可以告你让房的,
这种事情很急。 1、向当地房产部门申请仲裁。 2、收集你目前所有的房屋资料,如购房合同、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3、只要当地房产部门受理了你的申请,房产局在房屋有争议的情况下是不会发证的。

10,一房二卖根据一物多卖的原理是有效的吗那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

如果出卖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那么他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所以如果一房二卖,两个买房合同都有效。至于你认为的“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这种情况:首先这可能在情感上是一个欺诈行为,但在法律上不是,因为签订第二个合同的时候出卖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理论上他可以把房屋卖给“第三人”。其次,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同时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出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再卖房子就是法律上的“欺诈”行为了,属于无效合同。再次,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那么房屋最后归属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房人,而另一方只能基于合同追究卖房人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合同效力不相互排斥,但是物权变动只有一个,也就是说最有只有一个人得到标的物。动产是交付取得,不动产是登记取得。 那么剩下其他合同相对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

11,网签合同签订后开发商还能一房多卖吗

不可以,以都市为例。《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管理部门可关闭商品房项目网签系统。开发企业应向房产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一)网签系统房源及价格信息与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整改的;(二)不按照审查通过的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情况严重的;(三)通过拟定或撤销商品房定购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交易秩序的;(六)对同一套房屋多次定购或多套房屋累计定购率明显偏高的。扩展资料: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六条 商品住房摇号选房完毕后的剩余房源,可由取得保障资格的待保障对象按先到先购的原则进行选房,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低15%-20%。销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对象销售,不得在审定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二十七条 限价商品住房配售标准为居民限购面积50平方米、2人家庭限购面积7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限购面积90平方米,超过限购面积部分,按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浮17%的价格购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也不排除某些开发商伪造相关合同的可能性。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扩展资料:一房多卖处理: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2、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3、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4、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一房二卖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也不排除某些开发商伪造相关合同的可能性。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扩展资料确定房产权的方法1、 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支持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2、 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如果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房款,表明买方已全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同样应当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3、 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如果买方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房屋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表明买方强烈希望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为过户登记做了前期准备,因此应考虑其实际履行请求;4、 买方是否适宜履行合同如果买方履行合同的成本较低或其适宜履行,应考虑买方的实际履行请求。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一房二卖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但也不排除某些开发商伪造相关合同的可能性。  那该如何避免掉进“一房二卖”的陷阱呢?  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买房时:  1、交购房款和网签要同步进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选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2、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一房二卖的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4、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向开发企业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这个房子存在巨大风险,还是慎重一些好。

文章TAG:一房多卖一房  房多  怎样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