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栽跟头意思

栽跟头意思:摔倒;跌倒;比喻失败或出丑:自以为是的人容易~。生活中,不少人经常会因为“江湖救急”而大方出手,一解朋友燃眉之急,但出面为人担保、贷款这样的金融活动往往就容易产生各种纠纷甚至是官司。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同事之间贷款*的案件,男子因朋友情谊为人贷款20万元却反遭“两肋插刀”。2020年11月底,杨先生的同事苏某某找到他商量贷款的事,“我在外面欠了一家银行的贷款,最近资金周转有些困难,还不上,你能帮我从别的银行贷10万出来吗?”苏某某窘迫地向杨先生请求帮助,经不住苏某某的软磨硬泡,杨先生最终答应了帮其贷款。可让杨先生诧异的是,贷款人写的是他,但贷款金额却是20万元。“我家里的房子正在装修,差些钱,银行刚才反馈说你的征信情况好,顺便帮帮忙。”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一通操作下来,杨先生签了字,银行很快就将贷款打到了杨先生的账户,其随后就将这20万元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予了苏某某。原来对方早就向不少同事请求贷款,甚至平时向别人借钱还存在不还的现象,而他顶着压力贷出的钱被对方用来网络赌博。但当两人对峙法庭时,苏某某竟然辩称是杨先生带着他去银行贷款,贷款的钱被二人用来共同赌博花销掉了。本是同事二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却被苏某某一手变成“经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罪,且属于数额巨大。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罪对苏某某批准逮捕。

栽跟头意思

2,雇人倒卖对公账户企图避税莫让对公账户成为犯罪工具

所谓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利用对公账户进行记账、分账等转移资金行为,增加司法机关追查、冻结难度。 代理记账公司的“小九九” 2021年5月,许某成立了一家代理记账公司,并在日常业务往来中结识了夏某。“我最近在做一些项目工程,开发票上遇到了麻烦,你有没有途径可以帮忙?”在一次交谈中,夏某言语暗询许某是否有渠道帮忙开发票避税。 原来根据政策规定,一家公司一年开出去的发票总额不超过500万时按照1%征税,超过500万则超额部分按照13%征税。由于税收差距大,一些妄图避税的人通过把发票分解到多个公司开具,以此方式逃避超额部分的税收,而常年做代理记账业务的许某自然也明白这套运作方式。 “办法我自然是有的,但这个事情有风险,我要收点费用......”许某经与夏某商议,约定徐某每帮忙成功注册一家“空壳”公司就能拿到好处费1万元,注册法人的“劳务费”由夏某承担,许某则利用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开具发票,以此避税。 赚取差价的“中间商” 2020年4月,一通电话打破了李某平静的生活。来电者正是苦愁拉人办理对公账户的许某,想请人脉颇广的李某帮忙收购对公账户来赚钱。 “有个来钱快的活,只要拉来人配合办套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就有五六千的报酬。”只要拉个人就能轻松赚钱?这种“好事”让李某心动不已!许某承诺,李某每收购一套对公账户,可获得5000元的提成。 “想创业但自己办不出营业执照”“配合办个空壳公司给上家就能拿报酬而且保证注册后一年内就注销”......在这些令人心动的话术下,李某先后介绍带领20余人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后以每套5000元至6000不等的价格进行收购,而许某自己则会从夏某处拿到“中介费”。至于卖出的对公账户最终由谁使用、怎么使用,李某并不清楚。 犯罪链条一网打尽 2021年10月,*金山分局在断卡行动核查中发现许某等人有买卖对公账户的嫌疑,遂将几人传唤至所,至此案发。经查,夏某为少缴税款与许某预谋,向他人收购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税务发票,后由许某通过李某及本人招募他人,利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全套对公账户(包含公司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税务发票)50余套出售给夏某。其中,许某累计获利约10万元,李某获利2万元。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许某、夏某、李某等人提起公诉。最终,*支持指控,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说法: 对公账户的设立,本意是满足公司企业的经营需要和税务要求,为日常业务开展和资金结算提供便利,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但由于虚假注册和不规范使用的现象存在,对公账户及企业营业执照等成了被不法分子利用的犯罪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非法买卖、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还可能给从事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将受到严厉的惩戒措施。广大市民应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拒绝参与买卖使用个人信息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并积极向有关单位举报线索,共同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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