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00:00 / 00:40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2,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是什么意思

一、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是什么意思1、单独二孩是夫妻有一方是单独子女的可以生育二胎。双独就是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二、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有什么区别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的区别:单独二孩,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第一胎为双胞胎不能生二胎:“此次单独两孩政策,之所以称两孩而非二胎,是强调生育的数量而非胎次。”“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二胎”:民间的通俗说法,实际上计生委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那么就不属于单独二孩。就是说此次允许普遍二孩政策的意思是:一对夫妇可以拥有2个孩子。

双独二孩和单独二孩是什么意思

3,二孩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孩政策是什么

4,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单独二孩和单独二胎的区别:“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单独二胎”,民间的通俗说法,实际上计生委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如果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那么就不属于单独二孩。普遍二孩政策的意思是:一对夫妇可以拥有2个孩子。全面二孩是指所有的夫妻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必须有一方是独生子女才可以,单独二孩是一孩化后期的调整政策,全面二孩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直至以后会取消计划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5,浙江单独二胎政策

浙江单独二胎政策   据浙江省人大官网显示,浙江从昨日(2014年01月17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二孩”政策落地的省份。下面是我整理的浙江单独二胎政策,欢迎阅览。   一、浙江省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浙江省“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浙江省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浙江省户籍的,向浙江省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浙江省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浙江省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

6,单独生二胎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

单独生二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一、单独二胎不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二、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三、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非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除开单独二胎来说,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其实也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一种扩展,也意味着我国政策正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向前改进。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7,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解析单独二胎新政 启动单独二胎的意义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单独二胎适宜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胎的启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七种情况可生第二胎   修订草案规定,在七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申请并经审批后可安排再生一胎:   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7、婚前双方均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备注:为预防某些没有达到生育愿望的不法分子通过人为致残婴儿来获得许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对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残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文章TAG:单独二孩政策单独  单独二孩  二孩政策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