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办理特殊门诊

可以的没有问题的啊
特殊门诊是什么意思啊``

如何办理特殊门诊

2,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1.需要有主任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一份;2.准备好出院小结,门诊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拿两份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要医师填写签名,医保中心和参保人各一份;4.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相片;5.带好相关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特殊病种;6.办理好后,到指定医院去电脑录入,就可以检查或者拿药。【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门诊特殊病种申请流程

3,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是报销还是申请办理,一般我国都有大病保险了。具体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局
我办理的经验是,首先主管大夫确认需要放化疗治疗了,需要办理特种病的话,拿着主管大夫给开的诊断证明,需要去医保办公室领一个特种病门诊申报单,然后填写完整,盖完医院医保办的公章,然后去单位盖章,最后再去社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特种病办理窗口盖章,最后把单子返回医院,这样就是一个完整的流程了,我当时给我妈办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具体的可以和你本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咨询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都一样。办理之后,最大的益处,就是自己可以少花点钱,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

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4,特殊门诊怎么办理流程

1.《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2.《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方案更改申请表》(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3.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门诊收费专用票据;4.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清单、药品处方、检查报告;5.审核期内,参保人员如有住院,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6.患者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社会保险卡或参保凭证;8.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问如何办理特殊病种门诊

参保人员患有以上所列特殊病种需门诊医疗时,持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近两年的三级医疗机构病历资料、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具体治疗方案、三级医疗机构填写的《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加盖医院公章、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IC卡,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审核科办理核准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并由参保人员择定一家本地中心卫生院以上或由省级以上名中医坐诊的定点医疗机构(限该名中医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选定的医疗机构在《诸暨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盖章后作为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指定医院。
我是来看评论的

6,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殊门诊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关于办理特定门诊办理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器官组织移植使用抗排斥药 、系统性红斑狼疮 、高血压三期、冠心病 、慢性肝炎(含肝硬化)、重度糖尿病 、结核病 、心脏支架术后、肿瘤术后)患者,可以在就诊医院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患者需按照医生要求提供医保卡及医保病历、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后由医院集中送到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以享受门特待遇。今年医院门特办理已开始。 如果已经办理了门特,需要办理年检手续。
办理特殊门诊的前提是已经参加政府的城镇职工或城镇(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持患者诊断证明书到你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局咨询,确认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属特殊病种,如属特殊病种,该社会保险管理局办事员会指导你到指定的三甲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认定手续,领取《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证》后,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缴费时出示《医疗保险特殊病种专用证》到指定窗口办理特殊门诊缴费手续,就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

8,特殊门诊怎么办理

特殊门诊的办理方式如下: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办特殊门诊需要以下资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9,如何申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

想你可能是想问办理重症的程序:首先你要确定疾病是门诊重症范围,并且已经达到可以办理的标准,再才办理——医保重症申报手续及资料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医院帮忙复印的人知道哪些内容的),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江汉社保是每个星期二进行申报初审);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 。买病历,盖章,就行了(江汉社保每周四复审)。 万一你是问大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保系统会联网累计参保人年度统筹支付总额,超过4.5万,医保系统自动进入大额计算方式,另外大额医保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才可以享受。总之,医院会通知参保人进入大额的情况,不需要办理手续。

10,特殊门诊怎么办理

特殊门诊的办理方式如下:1、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初审医院收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4、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办特殊门诊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11,如何申报特定门诊

答:要申报特定门诊,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①参保人患有一类特定门诊疾病时,由指定门诊就医点为参保人提出特定门诊申请,主诊医生填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类特定门诊申请表》,协助提供近期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指定门诊就医点领导核准、盖章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病情确认,符合条件的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备案。参保人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情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类特定门诊申请表》;●近期(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及社保卡背面复印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批准后给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②参保人患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或同时患有一类、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时,提交下列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疾病诊断证明》:参保人在市内定点门诊就诊时向医院提出申请,领取由主诊医师填写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疾病诊断证明》,经科主任核定签名,并由医保小组批准、盖章。●近期(1-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及疾病检查报告复印件;肾、心脏、骨髓等的移置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治疗或后期门诊病历资料。●身份证双面及社会保险卡背面复印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给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申报特定门诊,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 一、参保人患有一类特定门诊疾病时,由指定门诊就医点为参保人提出特定门诊申请,主诊医生填写《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类特定门诊申请表》,协助提供近期的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指定门诊就医点领导核准、盖章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病情确认,符合条件的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备案。二、参保人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情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类特定门诊申请表》;2. 近期(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3. 疾病确诊检查结果报告复印件;4. 身份证双面及社保卡背面复印件。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批准后给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三、参保人患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或同时患有一类、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时,提交下列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1.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疾病诊断证明》:参保人在市内定点门诊就诊时向医院提出申请,领取由主诊医师填写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疾病诊断证明》,经科主任核定签名,并由医保小组批准、盖章。 近期(1-3个月以内)的门诊病历及疾病检查报告复印件;肾、心脏、骨髓等的移置术后的患者须提供手术治疗或后期门诊病历资料。2. 身份证双面及社会保险卡背面复印件。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给予《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

12,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3,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所需手续资料(以洛阳举例):1、住院病历复印件及对认定病种有诊断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6个月内二级乙等医院(含)以上医院】;2、既往门诊病历;3、近期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医疗保险IC卡。办理程序:1、报名申请:患有需集中认定病种的参保人员,于每月的1日-15日持相关资料到以下地点申请认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大厅17号窗口受理初审,符合条件者,发放《体检通知书》及体检项目、收费标准。2、集中体检:患者按《体检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费用根据认定每个病种的必要条件设置,体检费用按照《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标准优惠10%,由体检医院收取。3、选择治疗医院(或药店):患者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选择认定通过后的治疗医院(或药店)。4、组织专家认定:每月底(或次月初)体检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整理汇总,在体检的次月10日前组织专家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由医疗监督科制作《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卡》,同时审批治疗信息。5、待遇享受:参加体检的患者于体检的次月15日后到体检医院查询认定结果,符合条件的患者发给《洛阳市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卡》,自当月开始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并到选择的定点医院(药店)治疗。参加体检的患者如需查询体检项目结果,应在查询认定结果的同时,向体检医院提出。扩展资料保障范围:1、人员范围。凡参加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患疾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本通知规定病种范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2、医疗服务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其中,对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限价标准按省厅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将符合规定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对门诊病种实行限额管理,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且患者不再负担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首自付的费用。一个参保年度内,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患者同一种疾病限享受一次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参考资料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洛阳网-[咨询]特殊门诊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
特殊门诊办理手续: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申报程序: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出院证明(6个月内)或病情相关检查报告、诊断证明。3、现场填写《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扩展资料以成都市为例。一、门诊特殊疾病就医治疗通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在本市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治疗机构申请就医(每次治疗的有效报销时限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需再次申请就医)。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产生材料1、预付款凭证。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报销申请特殊门诊后3个月的治疗费用。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2、《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3、预付款凭证产生材料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支付结算表》2、治疗费用发票门诊特殊病种是指包括冠心病等22种的一种疾病种类。门槛费为600元。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1种疾病。“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特殊病种”就医管理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门诊特殊病种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特殊门诊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门诊办理
这得看你买了什么保险,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

14,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法律依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 探索适合门诊统筹费用控制机制和结算管理的方式。根据门诊就医和医疗费用支出特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或按人头付费等费用结算办法。充分发挥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采取定服务机构、定服务项目、定考核指标、定结算标准、定支付办法等方式,探索就医、支付、结算一体化的门诊统筹综合管理办法,有效控制门诊医疗费用。【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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