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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申请人才引进需要多久

一般都是3到4个月。正常的相关的材料审批都没有特殊情况的话。

深圳申请人才引进需要多久

2,人才引进申报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在深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回事

名称不一致
我是来看评论的

人才引进申报填写的工作单位与在深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回事

3,深圳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 收费吗

肯定需要的
不是代理机构负责,是个人去办理这些材料

深圳人才引进业务代理机构 收费吗

4,深圳引进人才是否解决户口问题

楼上所说的积分制是招工的,是工人身份,你要是读过统招的本科,有学位,是具有干部身份的,可以调干过来,自己向深圳人才大市场申请,或者通过人才中介机构办理
人才引进必须要您在有单位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落的户口也是集体户口。您可以咨询一下有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都是可以办理的。

5,单位申报人才引进入深户大概要多久能办完

2017年入深户办理流程: 1 、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口本复 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 ; 2、提交申报后等待公示(一般每月公示两批名单); 3、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打印指标清单(审查表盖章)材料; 4、审查表盖章后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按照材料清单准备,包括:征信报告、体验报告、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等); 5、材料提交市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入户信息卡); 6、深圳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7、寄资料回户籍地销户,办理迁移证; 8、返回深圳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当天出户口本; 9、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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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圳人才引进显示已报到已打印介绍信

深圳人才引进显示已报到,已打印介绍信,是正常的。拿到介绍bai信和入户信息卡,需要预约到当地派出所,最好马上拿到人才市场去报到,因为很多人去派出所出差,每天预约满了。然后拿身份证、毕业生介绍信,进人事信息卡、户口迁移卡、身份证照片并还取,到派出所办理。申请完毕后,将《毕业推荐信》和《入学登记证》交至深圳人才园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处。扩展资料:办理流程: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并交回学校就业办公室;2、填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点击下载],经人才中心盖章后提交学校就业办公室,等待派送手续;3、毕业后,我将在学校领取毕业证、户口登记证和户口迁移证。4、将人事档案、毕业证书、登记证、迁居证明交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5、到市公安局持证中心领取联系单并办理登记手续;6、办理学生返校的有关手续;7、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证件中心办理户籍登记手续;8、持两份证明或临时聘用协议到学校就业部门办理调任手续;9、持新、旧《登记证》、《录取通知书》到省教育厅办理转让手续,加盖公章;10、持新登记证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局证中心办理新的户口调动证;11、办理人事关系和户口转移手续。有关详情,请参阅非学生住宿手续。
1、实际上是已经审批同意了的,应该是录入网上要慢一些,你可以再等等。2、不可以。3、 如果相关对象人员的毕业学校及户口所在地不是在深圳,那就更明显的会发生上述问题,要 有信息核实及确认的过程
介绍信可不是你写的,是人才市场开具的啊! 初次去报到的时候是拿着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在验证之后一般会收取开具有关函件(基本上都是介绍信的名字出现),如果给你开的是到县城上面的介绍信你还要去有关县城报到才能把档案人事关系落下来! 就业报到的时候带上以下东西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 3.身份证 4.蓝底一寸照片两张(毕业采集照片) 5.适量金钱,因为有的人才市场在初次报到的时候就要求交纳 6.户籍迁移证(户籍迁到学校的) 7.党团户籍关系,有些单位在报到时候就要求办理(党员和团员的报到,具体可以咨询下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和报到所在地) 8.毕业档案(要求自己带的,千万不要去折叠弄破损,否则人事单位不给予接收) 快快去报到吧,在等我在想你能否报到了今年! 以上不一定在办理的时候都需要,但是带上吧,以免给自己的办理带来麻烦
深圳人才引进显示已报到,已打印介绍信,那就对了啊,那么你就可以直接去嗯,去报道了。然后可以落户样的话
介绍信就是学校开的,算是一种证明你的大学

7,外地农村户籍入户成都农村户籍条件是什么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经营入户——新增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含往届生)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5、《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迁移证》(原件);  7、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  十一、海外留学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4、回国人员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前置条件: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到我市工作的回国人员。  资料整理: 成都人事代理网  (转载时请注明信息来源)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9 -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9 -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9 -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9 -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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