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深圳小微企业申请怎么申请

这个要公司的性质,除了外资公司,深圳内资公司、分公司都是不需要到场的,在网上全流程交资料,电子签名(办一个数字证书,或者一个银行U盾)即可 希望可以帮到您 望采纳!!!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几个窗口专门是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的,你可以先进入他们的官网中小企业陕西网联络客服,然后会有专门的窗口给您指导申办小微企业的程序和条件

深圳小微企业申请怎么申请

2,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来确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不同。具体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有详细的规定。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小微企业可以享有很大的优惠;比如,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3,在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深圳小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

小规模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以下有关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验资证明复印件 5.场地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执业资格证明 8.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0.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 分两种情况:1、新办企业可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最低50万(可以认缴注册资金)、没有销售额要求、注册小规模公司后直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2、以经注册设立的小规模公司要求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服务业500万(如果销售额不够想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有大的销售合同、或通过技术手段申请)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的资料、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章程3、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5、国、地税税务登记正副本6、人民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8、购货协议、销售合同9、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及会计证

在深圳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深圳小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要

4,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确认为小型微利企业而且企业所得税减免百分之十

减按20%的是这个条件小微企业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后,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再减半征收,实际税率10%,减免了15%满意请采纳!~
1. 仅从定义上来看,小型和微利是两个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只符合小型一个条件。不一定符合微利条件。2. 小型微利企业规定的小型规模,要比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的规模大得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 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4.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务务为主,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3)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认定标准:1.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2. 会计核算不健全的。3.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4. 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 个人。6. 非企业性单位。
小微企业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如果三个条件同时符合,目前只需要去税务做个备案,就可以按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申报纳税
核定征收方法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规定,适用于存在不设置帐簿、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等情况的企业。 核定征收方法具体有两种: 一为定额征收,直接由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 二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由税务机关预先可决定企业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实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核定征收有两大特点:无论盈亏,都得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各项优惠政策。

5,深圳公司注册什么是小微企业

一、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二、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文章TAG:深圳  深圳市  小微企业  企业  深圳市小微企业的认定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