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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的安居型商品房跟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有绿皮房产证,现行法规规定10年后转红交易。但是趋势是封闭运作,不能交易。安居房群259433105
好像现在是需要2年左右才能申请得下来,而且要排队,据说要排好久

深圳市的安居型商品房跟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2,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

很多人不知道安居房是什么意思,其实安居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专门是为了扶持广大中低收的家庭而建的,特别是对家庭房屋人均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所提供的,主要是以低价格、低成本出售,是政府补贴的扶持性住房,因此很多人关注,那么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呢?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1、首先申请人应该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向深圳当地的相关部门提交《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且提交规定材料,提交后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规划国土局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本市住房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会及时反馈给深圳住房保障部门。2、通过审核后,深圳市政会在1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满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那么会按照安居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等待,而只要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3、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在10日内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建设部门还会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有更多的了解,后续若有需求,可以参考看看。

深圳安居房如何申请

3,申请深圳的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只有深户才可以申请吗

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应具备深户、无房、未享受过相关住房福利政策、参加本市社保累计5年以上(人才为3年)等基本条件。此外,昨日通气会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房源情况及申请家庭意向分为两房队列和三房队列,两个项目不再分开排队。本次申购依然采取诚信申报原则,初定入围和候补入围申请家庭应按规定时间,交纳8万元诚信保证金。

申请深圳的安居房需要什么条件只有深户才可以申请吗

4,深圳市安居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二、申请流程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5,深圳怎么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日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引起较大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其参与了这一办法草案的起草。   2月18日讯 日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引起较大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其参与了这一办法草案的起草。陈蔼贫表示,安居型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有明显不同,经济适用房适用于低收入家庭所以要进行资产审查,而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的是社会的夹心层和人才,就是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所以对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者没有设置资产门槛,这一点也使安居型商品房具有了普惠性质,体现了更多的公平性。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夹心层和人才   “安居型商品房这种保障性住房概念是深圳在全国的首创,解决经济适用房无法覆盖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陈蔼贫解释,安居型商品住房没有设置资产门槛,是因为它和经济适用房不同,经济适用房覆盖的是低收入家庭,因此需要资产审查界定其为低收入家庭,而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的是还没有解决住房困难的夹心层和人才,对他们无需设置资产收入等条件,但要求是深圳户籍、没有房产、且连续在深圳缴纳5年养老、医疗保险(认定为人才者需要3年以上)。   “这些人是在住房保障中被边缘化的人群,廉租房覆盖特困户家庭,经济适用房覆盖低收入家庭,而对那些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此前住房保障并没有覆盖”,陈蔼贫表示,从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设定来说,其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在价格上高于经济适用房,但低于一般商品房。这样,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覆盖了夹心层,而价格则低于市场价,从住房保障的层次上有利于促进深圳住房分配的公平化,同时安居型商品房侧重照顾人才,也为深圳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吸引提供解决之道。   没有资产门槛申请合格者也要轮候   由于安居型商品房覆盖夹心层和人才,没有设定资产门槛,那是否会带来很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陈蔼贫表示,很有可能,而一旦申请者人数超过房源数,就三种方式,排队、抽签或者摇号,“很难一下子解决那么多申请者的住房需求”。   而按照日前深圳法制办公布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申请审核合格者将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才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   “深圳此前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三种保障性住房,现在有了安居型商品房覆盖夹心层,其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普惠性质的政策,和前三种保障性住房一起做到了覆盖各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   购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按时连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如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为3年以上。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3.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6,深圳买了安居房多久可以买商品房

随时都可以买但是你要把安居房退掉,如果你买了安居房再买商品房,政府将以原价回购你的安居房。(一)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本条例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的,以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  第七章 退 出  第四十一条 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为购买本套保障性住房而向银行设定的抵押除外。  规定年限届满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缴纳土地收益并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标准缴纳房产增值收益等价款。  第四十二条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在取得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购保障性住房由市主管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  (一)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  (二)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三)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保障性住房的;  (四)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的。  第四十五条 租赁或者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或者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出售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  具有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情况之一的,相关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保障性住房被主管部门收回或者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的,原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延长居住期限,临时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在延长的限期内应当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缴纳相应的租金。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搬迁,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收取逾期的租金;拒不执行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公开发布本市住房保障的规划、建设、供应、申请、轮候、销售、租赁、退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十八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单身居民档案,记载申请、审核、轮侯、配置以及不良行为等信息。  对有关当事人违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严重违约行为,主管部门应当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并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将公示内容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  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将有关当事人违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严重违约行为纳入其征信记录。  第四十九条 主管部门应当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保障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协助。  第五十条 市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住房保障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具有本市户籍社会救助对象以低廉租金标准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四)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五十八条 住房困难标准、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7,申请安居型商品房从申请到选房要几年

安居房申请条件,以下以深圳举例说明,各个城市都有所不同。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日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引起较大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其参与了这一办法草案的起草。 2月18日讯 日前,《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引起较大反响,昨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其参与了这一办法草案的起草。陈蔼贫表示,安居型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有明显不同,经济适用房适用于低收入家庭所以要进行资产审查,而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的是社会的夹心层和人才,就是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够不上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所以对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者没有设置资产门槛,这一点也使安居型商品房具有了普惠性质,体现了更多的公平性。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夹心层和人才 “安居型商品房这种保障性住房概念是深圳在全国的首创,解决经济适用房无法覆盖的中等偏低收入家庭”,陈蔼贫解释,安居型商品住房没有设置资产门槛,是因为它和经济适用房不同,经济适用房覆盖的是低收入家庭,因此需要资产审查界定其为低收入家庭,而安居型商品房主要覆盖的是还没有解决住房困难的夹心层和人才,对他们无需设置资产收入等条件,但要求是深圳户籍、没有房产、且连续在深圳缴纳5年养老、医疗保险(认定为人才者需要3年以上)。 “这些人是在住房保障中被边缘化的人群,廉租房覆盖特困户家庭,经济适用房覆盖低收入家庭,而对那些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此前住房保障并没有覆盖”,陈蔼贫表示,从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设定来说,其按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70%的标准拟定,在价格上高于经济适用房,但低于一般商品房。这样,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覆盖了夹心层,而价格则低于市场价,从住房保障的层次上有利于促进深圳住房分配的公平化,同时安居型商品房侧重照顾人才,也为深圳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吸引提供解决之道。 没有资产门槛申请合格者也要轮候 由于安居型商品房覆盖夹心层和人才,没有设定资产门槛,那是否会带来很多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陈蔼贫表示,很有可能,而一旦申请者人数超过房源数,就三种方式,排队、抽签或者摇号,“很难一下子解决那么多申请者的住房需求”。 而按照日前深圳法制办公布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申请审核合格者将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才可在规定的时间到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 “深圳此前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三种保障性住房,现在有了安居型商品房覆盖夹心层,其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普惠性质的政策,和前三种保障性住房一起做到了覆盖各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 购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按时连续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如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的,连续缴费时间为3年以上。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3.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单身且年龄满35周岁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8,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请

安居房申请条件:1、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2、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无深圳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深圳户籍的居民(已婚的双方均需深户),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一并申报。4、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安居房申请材料: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安居型商品房)》;2、身份证;3、户口本;4、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等等(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需提供);5、婚姻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6、明政部门相关证明(收养过子女需提供);7、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人才认定证明文件(参加深圳社保计缴费3年以上5年以下的,且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人才需提供);8、残疾、优抚证明材料(一至四级残疾人或优抚对象需提供);9、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配偶属现役军人需提供);10、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需提供)。安居房申请流程: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1、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2、区受理窗口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3、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5、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二、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1、申请人已在系统中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2、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3、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4、没有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的,需核查是否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出具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回执》。5、初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对应的《不予受理通知书》。6、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是否符合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对应的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7、终审符合对应条件的,纳入对应的轮候数据库;终审不符合对应条件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8、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扩展资料:【温馨提示】:1、轮候期间住房、计划生育、人口、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主管部门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手续。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轮候资格。其他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在系统中自行修改。2、需要将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在首次申请时一并申报。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的,视为重新申报,应当重新轮候。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安居房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扩展资料:注意事项:(一)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1、已认购住房但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二)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三)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可持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其它信息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社会保险电脑号、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公积金帐号等)变化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四)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全流程服务百度百科-安居房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4、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扩展资料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1、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或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没有深圳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且不受户籍要求。3、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或申请人家族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况的,无社保累计时长要求。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5、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参考资料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地点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方法如下: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扩展资料:申请条件: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安居房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3、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4、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5、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基本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残疾证2、就学迁出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军官证、士兵证5、抚恤定补优抚证6、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7、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文件、职称证书其一即可,验原件收复印件。8、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材料说明军官证、士兵证:配偶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交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死亡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就学迁出证明: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的需深圳市公安局出具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抚恤定补优抚证:限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验原件收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学历或职称证明: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人才需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学历证明带毕业证到深圳人才市场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初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材料;丧偶提供丧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参考资料: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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