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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深圳买房子注意事项有什么

买房注意事项:1、性价比才是硬道理有的小区的房子,或由于小区环境好,或因为房型好,超过了周边楼盘的价格,所以价格高出同类地区、同类楼盘一截。然而,这只是物有所值,真正的_性价比则是“物超所值”。同在一个地区的不同楼盘,假如价格相等,但离卖场、地铁口、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设施更近的楼盘,就属性价比更高的。所以,选房时宁可牺牲小区人工景观、绿化率或者高楼会所等噱头,也要追求是否适合,毕竟房屋最大的功能是居住。2、选择地段要折中很多人买房时既想总价低、面积大,又想买核心地段,这其实很难实现。尤其是如今买房,选择地段时一定要懂得“折中主义”。所谓“折中主义”,就是要放弃那些寸土寸金的核心地段,因为那里的低总价楼盘一般单价都很高。同时也要放弃那些没有多大发展潜力的偏僻地段,那里的房价固然低,但升值的空间和速度也同样值得怀疑。折中的结果就是,要用适度超前的眼光来判断,哪个区域正在快速热起来,而现在还不算太繁华,这样的区域才是目前买房的最佳选择。3、关注楼盘实际的赠送面积不少地段好、配套优的楼盘,价格也相当贵。那么,它们凭什么吸引人们购买呢?答案就是送面积。有些楼盘的赠送面积甚至可以高达30%,如果按实得面积计算,事实上单价并不很高。所以在挑选楼盘时,不要只看销售面积,还要仔细算算你的房子送了多少面积出来,实际单价到底是多少。然后你就可以知道,这个楼盘到底值不值得购买了。

在深圳买房子注意事项有什么

2,女子买房之后忘记时隔28年突然想起发现早已住进了陌生人是何情况

现在有些人心大到让人难以理解,自己的房子竟然多年不去看一下,查看发现被人住了。深圳就发生了一件更离谱的事情,女子28年前买的房,她竟然忘记了这件事,知道某一天她才想起来:28年后去看这套房,发现里面早已经住了人,并且住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张女士的弟弟这样说,1992年,姐姐在建安一路的华天花园小区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当时花了33万多。时隔28年,姐姐突然想起了这套房子,过来查看时,发现房子里住进了陌生人。随后一群人陪同张先生来到了华天花园小区这套房子里,敲门之后无人开门,防盗门问里面住的人是哪一年过来住的,对方说一直在这边住。随后问对方是否知道这套房子的房主,对方说是一个姓林的人。随后对方不愿再回答问题,将门关闭了。后来来到物业公司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物业方面没有正式摸底过房主的情况,这家人一直住在里面,管理费一直在交。小区居民说,房主很久就不见了,这个信息被现在的这家知道了,然后撬开门住进去了。这家人是撬门住进去的说法,得到了很多小区居民的认同。张先生的姐姐当时购买房子后并没有及时去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手里只有购房合同。目前张女士的弟弟正在正在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房子。真金白银花了33万买的140多平米的房子,竟然能忘28年,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可能是家里房子太多了,管理不当。不过现在的价值估计好几百万了。那么这家人非法侵入张女士姐姐家,并且入住了这么多年,那么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对张女士又该如何赔偿呢?

女子买房之后忘记时隔28年突然想起发现早已住进了陌生人是何情况

3,忘记28年前在深圳买房未及时办房产证被人住多年

最近,广东深圳“被忘记28年的房子”一事引发关注。近日,涉事张女士的家属告诉南都记者,该房屋为张女士1992年全款购入,因工作忙碌没及时办理房产证。张女士家属表示,希望和当前房屋的住户当面对话,“如果他们有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可以拿出来。”另一方面,南都记者也从社区、物业等部门了解到,涉事房屋内的住户已居住多年,并按时缴纳物业费。5月19日,当前房屋住户林先生的儿子告诉南都记者,他们也有购房及转账的相关证据。南都记者从涉事房屋开发商所属公司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该公司房产部门人员已调取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核查。购房28年后发现陌生人入住近日,媒体报道称,张女士于1992年在深圳买房后空置,28年后意外发现房屋内有陌生人居住,此事引发广泛关注。5月18日,当事人张女士的家属江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张女士今年72岁,目前定居在中国香港。1992年,张女士在深圳从一开发商手中花费33.2万元全款购入了深圳市宝安区华天花园的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随后张女士辗转多地工作,没能及时为房屋办理房产证。今年4月,张女士委托在深圳市的亲戚为这套房屋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结果意外发现房屋内有陌生人入住,原本的毛坯房也变成了精装修。江先生表示,张女士持有该套房屋的正规购房合同、收费单据等证明材料。此外,他们也希望找到房屋现在的住户,和他们当面对话沟通解决此事。据江先生介绍,今年5月,他曾在华天花园和房屋现住户见过一面。“那天住户的态度很强硬,坚持说房子是他们家的。我们没能聊到一起。”江先生表示,“我们现在不是跟他争,也不是跟他吵,我只是希望他出来面对这个事。如果他们有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可以拿出来。如果没有证据,就应该把房子归还给我们。”目前住户已入住多年正常缴纳物业费5月18日上午,南都记者从华天花园所属的宝安区新安湖社区工作站了解到,当前该房屋内住户为林先生一家,他们在这里已居住多年。社区工作人员称,收到了张女士家属一方关于房屋被占的投诉后,工作人员曾联合张女士家属、媒体记者等到达争议房屋寻找住户林先生一家,但房门紧闭林先生一家也并未现身。“接下来我们会继续联络林先生一家,争取能促成两方沟通。”社区工作人员称。同日,深圳市隔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天花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该物业公司于2018年初接管小区。截至目前,涉事房屋的物业费一直按时缴纳,并未有异常。据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回忆,2018年初,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居民时,该房屋住户林先生报备信息为自住。“我们登记时会把租客和业主分开,如果居民上报的是自住,我们就默认为是业主本人。”物业工作人员称。现住户也称有购房证据开发商正查原始资料5月19日上午,南都记者拨通当前房屋住户林先生儿子的电话。他表示,房屋争议事件发生后,父亲生病住院,近日稍有好转。他向其父亲了解到,房子是他父亲从他人手中购买,而且分多笔向他人支付房款。他们有购房及转账的相关证据。关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他们一家目前还在和张女士家属沟通。南都记者了解到,该事件中争议房屋的开发商为深圳市恒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当时为中国宝安集团下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5月19日,宝安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介绍,近日公司房产部门人员已接待过张女士家属,并展开核查工作。关于“房屋究竟归属于谁、是否一房多卖”等疑问,工作人员回应称,房产部门人员已调取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核查。因时隔多年,核查需要一定时间。待情况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告知张女士及其家属。  律师观点  当事人可尽快补办房产证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仲裁员田党胜向南都记者表示,在此事件中,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当事人张女士虽然有购房合同,但尚未办理房产证,房屋尚未确权,当事人和房屋居住人之间无直接法律关系。不过,当事人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交付房屋,届时可要求房屋居住人腾房。田党胜表示,当事人可凭借购房合同、发票、支付记录等证明材料,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和交付房屋,然后再凭借房产证,要求房屋内居住人腾房。“开发商有义务帮助持有购房合同的当事人办理好过户手续。如果开发商存在推诿情况,当事人可起诉维权。如果房屋存在一房多卖、无法过户的情况,持有购房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款及按照当前市场价赔偿差价损失。”广东法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茂淑向南都记者表示,依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过去房地产市场不成熟、交易手续不够健全等因素,部分购房者未能及时办证,只能后续补办。对此,李茂淑建议,在此事件中,当事人张女士可凭借购房合同、转账记录、收据等材料辅助证明对房屋的所有权,最好要求开发商协助补办房产证。届时可要求房屋居住人搬离并索赔租金等维权措施。“如果争议房屋的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甚至存在一房多卖等情况,当事人可直接诉讼等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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