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保险费率计算的问题

按照你所说的情况计算,20年每年缴100×(25000/1000)=2500元
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根据生命表由精算师来算的,也是根据公司的经营等很多方面来算的,个人要了也没用啊

请问保险费率计算的问题

2,人保财险车险费率表要回答的全面一点详细一点

平安车险比较好,给你个参考。参考资料HI.BAIDU/ http://hi.baidu.com/%ce%e4%e4%ec%e4%ec521/blog/item/03ba482568ee470a8a82a123.html

人保财险车险费率表要回答的全面一点详细一点

3,财险保险费率保险储金计算问题

保险储金=保费/利率利率已知是2.5% 求保费就行了而保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5000*0.1%=5所以保险储金=5/0.025=200 选D应该是吧 呵呵~~
保险理赔的金额是根据你的损失来计算的车坏了修车人伤了就医人死了按法律规定赔钱而保费是根据你投保的保险金额和你的风险程度向你收取的费用费率其实是固定的调整的只是折扣率也就是在相同的保障条件下如果你出事故多就得多出保险费

财险保险费率保险储金计算问题

4,深圳五险一金员工自已出多少

按比例缴纳的~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2%+0.5%(生育保险),个人缴纳2%,共计:8.7%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共计:3%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0.4%,0.8%,1.2% (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在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非深圳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 共计:21%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A、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   B、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6%+0.2%(住院医疗+生育保险),个人缴纳0.2%(住院医疗),共计:1% 。   C、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农民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元,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共计:3%   工伤保险:基准比例:0.4%,0.8%,1.2% ,个人不缴费。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一致):10%--40%之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比如:最低缴纳10%,单位个人各缴纳5%。

5,深圳市综合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何计算

http://www.sz12333.gov.cn/main/bmfw/bmwd/ylbx/200902174418.shtml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何规定? 2009-2-17 来源: -------------------------------------------------------------------------------- 答: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缴交: (1)在职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2)具有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在学校就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没有用人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执行,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按月缴交; (3)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以其月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基金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由本人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执行,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11.5%按月缴交; (5)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1.5%×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7)其他人员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TAG:深圳  深圳人  人民  财险  深圳人民财险费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