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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目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为超额累进税,税率为3%到45%,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目前的税率分为3%、10%、20%、25%、30%、35%、45%几类。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是3500元,但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变更为5000元。其中速算扣除数分别为:其中不超过1500元的为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为105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为555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05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2755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为5505元;超过80000元的1350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2,2022年个税计算方法

2022年个税计算方法如下: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金)-5000元。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6920;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31920;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52920;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85920;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81920。

2022年个税计算方法

3,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4,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 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另外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 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5,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目前还是 老标准, 如果自己算,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 45% 15375 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全部工资-2000-五险一金)*比率-速算扣除
2510055超过35000至55000元的 35000.010.327556超过55000至80000元的 55000.010.3555057超过80000 80000.0302超过1500至4500元的 1500.010.11053超过4500至9000元的 4500.010.25554超过9000至35000元的 9000.010,再减去3500元,看剩余金额,按适合税率计算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 00你的应发工资总额扣除统筹.010

6,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来源的不同分为11类,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等。 你所说的7000元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从2008年3月1日-2011年9月1日施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过程:个税=(7000-2000)*15%-125=625(或者个税=(7000-2000)*20^%-375=625)。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7及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过程:(7000-3500)*10%-105=245。(9级和7级累进税率前面滴同学都有回答) 第二个问题,要看你转让的是专利的使用权还是所有权,如果转让使用权的话,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具体来说就是单次收入小于4000元的,(单次收入-800)*20%;单次收入大于或等于4000元的,单次收入*(1-20%)*20%。如果转让所有权的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具体来说:(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来计算。 不过说实话,个税确实是难点之一,不太好理解。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税所得=取得的收入-免税收入-费用扣除额 应交的个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1。免税收入包括有:个人按照规定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费用扣除额(即平常所说的所谓的“起征点”)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1 600元的标准。 3。税率为5%-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较为复杂,因此转化为使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具体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查阅税率表: (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0-500、5、0 500-2 000、10、25 2 000-5 000、15、125 5 000-20 000、20、375 20 000-40 000、25、1 375 40 000-60 000、30、3 375 60 000-80 000、35、6 375 80 000-100 000、40、10 375 100 000以上、45、15 375
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假设你的五险一金为1000元/月,计算公式为:(7000-1000-3500)*10%-105=145

7,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需要缴税的金额X = 工资 - 四金 -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如月收入6000,四金500:6000-500-2000= 3500 符合等级3 税= 3500*15% - 125 = 400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工资、薪金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万以上的 45 13505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1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9100-1000-3500)*20%-555=365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税率表如下:1.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 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 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税率25%, 速算扣除数为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税率30%, 速算扣除数为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税率35%, 速算扣除数为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 速算扣除数为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 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2000元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例:某职工本月工资收入1500元,本月奖金收入1000元,各类补贴收入5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 1500+1000+500-2000=1000元应纳税额=1000 * 10% - 25 = 75元每年有一次发奖金的机会,能按12个月平均,降低交税。如果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计算: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的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例如:某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是504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400÷12=42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50400×15%-125=7435 不为一次性奖金,应该合并到当月工资额中按照工资、薪金计算。

8,个人所得税具体怎样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奖金-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1600  纳税额=每月应缴税所得*该级别税率-速算扣除数  起征点:〉1600元人民币  个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由于计算较为复杂,由计算研究后得出了每级别的速算扣除数,最大程度简便了计算,同时确保公平。  如:甲每月工资合计为2100,210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元。则甲的应缴税额为:(2100-1600)*5%-0=25元  乙每月工资合计为2110,2110-1600=500,属于缴税额中“超过500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则乙的应缴税额为:(2110-1800)*10%-25=26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税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个体工商户,如果是经营增值税范围的商品,则主营税种为增值税,然后是个人所得税。这两者均不定额征收(一般情况下如此),如果建帐建制了,有可能 实行查帐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如果是属于增值税范围的,主体税种仍然是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一般情况下是建帐的,则,依照查帐征收,如果建帐不全,则会实行定额核定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二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三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四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五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二、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500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五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六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七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八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二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三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解析:国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越高,要纳的税也就越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如何有效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自然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具体技巧有很多,在此笔者向大家披露几种通用的技巧: 一、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 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二、工资分摊方法 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业纳税人遇到每月工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三、实行双薪制 个人取得的“双薪”,根据国税函[2002]629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指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1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该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必要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是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薪所得不足800元的,应该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8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3年12月获得工资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25%-1375=487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4875=5380(元)。 (2)纳税筹划后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800)×15%-125=505(元); 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375=36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505+625+3625=475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625元(5380-4755)。 四、奖金均衡发放方法 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应该按工资所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是按月份发放奖金,还是按季度、半年或全年发放奖金,在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上是不同的。根据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如果是按月发放奖金,应该将发放的奖金与当月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集中数月发放奖金,按税法规定不能平均到每月与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应该单独做一个月的工资处理。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其取得的数月奖金也是全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如果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是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可见,如果奖金所得一次性发放,由于其数额相对较大,将适用较高税率。这时,如果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不少税款。 具体操作时,企业可以将奖金进行细化,拿出一些奖金按月发放,留一些奖金按季考核发放,最后再保留一部分奖金用于“拉差距”在年终发放。这样,从总体上说,税负就会获得减轻。 例如,梁某应聘北京智董公司工作,该公司效益一贯较好,他每月工资为2000元,2003年12月公司为其发放年终奖36000元。 (1)不进行纳税筹划: ①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10%-25]×12=1140(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5%-1375=7625(元); 以上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765元(1140+7625)。 (2)若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将年终奖改为每月预发的办法,则: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3000-800)×15%-125]×12=6060元。 两个方案相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2705元(8765-6060)。 五、实行年薪制方法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以上公式说明,对年薪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将经营者个人的全年收入总额按12个月平均分摊计算,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超额累进税率带来的高税负。 参考资料: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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