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需要什么从业资格证
来源:整理 编辑:深圳本地生活 2022-10-09 2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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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需要什么从业资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作为参加专业技术等级评定的一个条件,不需求有什么证件,凡是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申报评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原则上都应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大学期间考的一些计算机类的证书,其实有效期只有三年,你的证是哪年的?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
2,中级以上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哪个好考
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序号 名称 对应 等级 序号 名称 对应 等级 1 监理工程师 中级 16 注册设备监理师 中级 2 房地产估价师 中级 17 一
3,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没到时间能报名吗
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含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职称也是专业技术人员,所以包含在内。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4,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是什么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全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也就是软考。软考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因此,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设学历与资历条件、年龄以及专业等限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选择合适的级别合适的资格进行报考,但一次考试只允许报考一种资格。
5,专业资格考试全国联网了吗替考禁考两年是在本省吗在外省可以报
专业资格考试都是全国性的,也就是全国联网; 专业资格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处理也是全国性的,替考禁考是全国范围内,外省也不能报考。 (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旦长测短爻的诧痊超花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6,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考试、职业准入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第三条 [对象]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协会或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批准的各级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单位。第四条 [处理要求]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适用法规准确。第五条 [处理权限] 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依据本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受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委托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对本考点本科目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在考试中出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考试主管部门会同考试机构共同处理,并及时报告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必要时,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参与调查处理。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八)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九)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一)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三章 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八条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的; (二)擅自提前考试开始时间、推迟考试结束时间及缩短考试时间的; (三)擅自为应试人员调换考场或座位的; (四)提示或暗示应试人员答卷的; (五)未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试卷的; (六)未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8年考试计划时间表已出座。1、由于近2年考试制度正在大改革,有的证书含金量会提升,有的证书含金量会降低。2.造价师考试之所以在后面加了(中级),是因为造价员证被取消,后期会推出助理造价师,等同于初级造价师证书,但是相关的文件还没落实,安全工程师(中级)也是如此,而且这2项考试后期可能会分出更多的专业,所以含金量自然是提高的。、3.消防工程师(一级)是因为确实有二级消防工程师,但是目前也一直没有出考试文件,等待二级消防工程师的政策落实。4.二级建造师考试没有列入计划,后期会在各省的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时间,并不是取消。5.一建成绩即将会公布,具体为什么会延迟,原因不便公开说明,很理解我们有些学员提心吊胆的原因,我只能祝你们好运。等到成绩公布时,我们再来欢呼迎来通关率新高。报名条件 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参见 http://www.100gczg.com/testguide.aspx?examid=5388 (六)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8,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由其会同有关行政部门确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职称相关的考试。 本规定所称应试人员,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参与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命(审)题(卷)、监考、主考、巡考、考试系统操作、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 本规定所称考试主管部门,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有考试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或者学会等。 本规定所称考试机构,是指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级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职能的单位。第四条 认定与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考试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考试管理权限依据本规定对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其中,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省级考试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考试机构或者由省级考试机构进行认定与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相应行业的考试主管部门。第二章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9,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取得资格方式
确定你引用的报名政策是你们当地的吗?执行这一政策的地区很少的,大部分地区的政策是“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担任初级(士)职务满2年”,也就是要求大专生和中专生一样逐级晋升的。1、每年度的卫考报名时间是上一年度年底,2012年度考试报名审核条件是2011年12月。你09年7月毕业,到2011年12月是多久,算数应该会吧,满3年了吗?即使当地执行你引用的政策,也得2012年底申报2013年度的考试。年限计算中“满”和没有“满”的意思差别很大的,“满”明确了必须要满年限,不能算年头。所以你的同学也是不能申报2012年度考试的,和你一样,按此“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满3年”政策可以申报2013年度考试。2、卫生资格考试大的政策是全国统一的,但文件引用,政策解释是各地执行的。大专生报考师级职称本身就有卫生部2种不同的文件,各地因文件引用的不同政策会不同。但执行你所粘贴来的政策的地区很少。如果按照担任初级(士)职务满2年的话,你应该是2013年底,申报2014年度考试。而你的同学中2010年通过考试的,按此政策,可以申报2013年度考试。(看出来了吧,其实两种政策对能够一次性通过考试的考生是一样的)另外,职称考试证书不需要注册,早期的职称证上还有注册栏,因为没有实际用途,所以去年开始卫生资格证上已经没有注册栏了。(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自2003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三)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四)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有哪些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第十一条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十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年。(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年。(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卫生部、原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一)取得初级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并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药、护、技师: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药、护、技士职务。(二)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有关规定,可聘任主治(管)医师,主管药、护、技师职务。(三)高级资格的取得均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六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第七条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卫生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建国家级题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管理考试用书,规划考前培训,研究考试办法,拟定合格标准等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卫生部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第八条通过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第十条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第十一条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九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十三条取得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卫生部、人事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十六条军队系统卫生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总政治部负责。第十七条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未明确事项,均按本规定执行。
1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怎么填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范围 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办证程序 1.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农业经济、人力资源经济、工商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办理资格证书说明 一、办证范围 参加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办证程序 1.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打开下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文件,录入相关信息; 3. 核实录入的信息无误后,用16开纸打印生成表格,贴好照片; 4.属单位统一报名的,将打印的表格、照片交单位人事部门,由县(市)区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属个人报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打印好的表格、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近期免冠小二寸2张)到市职改办办理; 5.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加盖市职改办公章后,交本人档案存放单位装入本人档案。 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信息录入要求 1.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其中分两年考试的,填写后一年的准考证号; 2.“本专业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指报名时所填写的学历、专业、时间; 3.“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取得时间”:均指报名时已经具备的资格、以及该资格取得的时间。 4.重点填写以下项目: ①“报考专业”:填写报名考试的专业。如:农业经济、人力资源经济、工商管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 ②“级别”: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③“类别”:按系列(专业)填写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 ④“取得资格名称”:按报考专业 A.属报考经、会、统、审初级资格的,按专业填写“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初级”;属报考经、会、统、审中级资格的,按专业填写“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师”。 B:属报考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报名考试的专业类别和级别层次填写资格名称。 ⑤“取得时间”:填写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最后一科的考试时间(只写到月,如2007年5月)。 ⑥ 证书管理号”:领取证书后,按证书上打印的管理号填写
1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这个是一种职称考试,就像工程师一样分为初级(助理)、中级(中级工程师)、副高、正高《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这个证是人力资源部颁发的,分为5个级别最高的是1级相当于高级技师、2级就是技师、3级就是高级技工、4级为中级技工、5级为初级技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这个是企业资质必须用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考试》这个是中大单位给员工加工资用的。那就要看你用来做什么了。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国家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到目前为止,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已超过150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任何级别不限学历、资历条件,考生可根据自己熟悉的专业情况和水平选择适当的级别报考。程序员、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相应级别的考试实现互认,程序员和软件设计师级别考试还与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实现了互认,以后还将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本考试分五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中级资格(工程师)、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种资格考试(见附表)。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共同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有效。 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者应到信息产业部认定的当地证书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证书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证明。证书登记工作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7号),持证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有关规定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文件(信办人[2004]48号)。 本考试每年组织两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资格不尽相同。大部分资格每年举行1次考试。初级与中级资格考试一般分上下午两场(分别考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分上午一场(综合知识科目)和下午两场(案例分析科目和论文科目)。大部分科目考试采用笔试形式。信息处理技术员应用技术科目需要上机考试。同一级别的各个科目全部及格才能合格。 考试大纲、教材、辅导用书、参考用书由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组编陆续出版。 各地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办法由当地考试机构决定。考试的具体安排、考试用书目录、各地考试机构网站、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咨询联系方式等都在网站 www.ceiaec.org的“资格考试”栏目公布,在该网站上还可以查询证书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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