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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居住证怎么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深圳市居住证怎么申请条件

2,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条件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三)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很简单啊。去辖区派出所或者居民社区警务室就可以办。先照相再提交资料给他即可。
需要深圳的工作证明,还有社保,具体的流程在深圳官网上有具体的流程。

办理深圳居住证的条件

3,深圳新居住证有那些要求

必须在深圳买社保满一年以上。有稳定的工作,登记在深一年以上。
居住证申办条件按照《条例》规定,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符合“双稳定”条件,即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居住证办理过程中对居住登记的要求(一)在提交居住证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有有效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证办理遵循“属地原则”,申请人应当向有效的居住登记地所属受理点提出办理申请。(二)以“两个稳定”条件提交居住证办理申请的,除满足条件(一)外,申请人需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如因居所变更后未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等情况,导致居住登记连续时间中断,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0日的,仍视为连续居住。此外,按照《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要求,以下两种情形同样视为满足合法稳定居所条件:1.《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十二个月的。2.《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办理及居住登记申报流程温馨提示 - 最新动态 -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 - https://www.szjzz.gov.cn/index/view-4-18215ec555b44fdda42fef833c7c2860.html

深圳新居住证有那些要求

4,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1、首先要满足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2、审核的社会保险是指在深圳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这些人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通过深圳人社局认证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深圳居住证作用: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2、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显示,公民需要满足在当地连续居住满1年,或者在当地购买社保满1年以上,或者在当地有合法就读的情况下,才可以带上相关的身份证,照片,对应的证明资料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

5,深圳如何办居住证有什么规定或者条件吗

1、深圳市居住证需要公司帮助提交才能办理,个人只能办理临时居住证。2、必须先在深圳找到工作,才能办到居住证;找工作期间,可以先办临时居住证。简介:居住证是中国流动人口在各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持证人具备当地相关条件,就可在就业、医疗、计划生育、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受和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各个城市关于居住证的解释和适用范围不尽相同,总体来说,持有居住证者,可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深圳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深圳居住证管理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在深圳务工、投资、自主创业,有合法住所的非深圳户籍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将要求,抵深的外来人口,30天内必须登记办证。深圳拟将居住证分为a、b两类,a证自愿 办理,b证强制办理。a类证以来深务工、创业、生活的人士为主,持有a证的人可以租住房屋,这是一个准入制度,可提高出租屋的管理档次。与a证相比,b证主要起到信息登记作用,适用于短期来深圳,或者进出深圳比较频繁,但不长期工作生活的人。一个人必须先在深圳找到工作,才能办到居住证;找工作期间,可以先办临时居住证(b类证);找到工作之后,再办理长期居住证(a类证)。居住证与暂住证相比,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信息量大,居住证将借鉴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每张居住证都带有一个约4k的芯片,内存的信息除包含原暂住证所有信息外,还有持证人的社保、教育、医院甚至计生等个人资料信息;另外一个就是,居住证信息后续空间宽广,持证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婚否等信息如有变化,居住证可及时更改,具有较强的跟踪性和灵活性,便于信息动态管理和准确查验。居住证制度一旦实施,暂住证制度即行废止。一个人终生只有一个居住证号码、一个档案。不管是新来,还是再次进入深圳,都使用同一个居住证号码,离开深圳,这个号码可以休眠;重新进入深圳,这个号码可以激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居住证有些类似于国外“社会安全号码”。深圳居住证管理制度要凸显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凸显服务功能。持证人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将能享受到一系列的便利服务,包括其子女能够在深接受义务教育等。二是凸显使用功能。居住证设置了一证多用功能,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除要求政府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认证”依据,提供更多社会便利。三是凸显动态管理功能。居住证实行信息化管理,卡面包含有姓名等可视信息,卡内芯片还包含从业状况、社会保险、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机读信息,使居住证具有实现信息化跟踪管理的功能。四是凸显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相结合的功能。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否则将被重罚。

6,在深圳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申办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扩展资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申领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因此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深圳市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扩展资料:申办《深圳市居住证》所需材料: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管理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在深圳务工、投资、自主创业,有合法住所的非深圳户籍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将要求,抵深的外来人口,30天内必须登记办证。  深圳拟将居住证分为A、B两类,A证自愿 办理,B证强制办理。A类证以来深务工、创业、生活的人士为主,持有A证的人可以租住房屋,这是一个准入制度,可提高出租屋的管理档次。与A证相比,B证主要起到信息登记作用,适用于短期来深圳,或者进出深圳比较频繁,但不长期工作生活的人。  一个人必须先在深圳找到工作,才能办到居住证;找工作期间,可以先办临时居住证(B类证);找到工作之后,再办理长期居住证(A类证)。  居住证与暂住证相比,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信息量大,居住证将借鉴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每张居住证都带有一个约4K的芯片,内存的信息除包含原暂住证所有信息外,还有持证人的社保、教育、医院甚至计生等个人资料信息;另外一个就是,居住证信息后续空间宽广,持证人的住址、工作单位、婚否等信息如有变化,居住证可及时更改,具有较强的跟踪性和灵活性,便于信息动态管理和准确查验。居住证制度一旦实施,暂住证制度即行废止。  一个人终生只有一个居住证号码、一个档案。不管是新来,还是再次进入深圳,都使用同一个居住证号码,离开深圳,这个号码可以休眠;重新进入深圳,这个号码可以激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居住证有些类似于国外“社会安全号码”。  深圳居住证管理制度要凸显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凸显服务功能。持证人员在深圳工作和生活将能享受到一系列的便利服务,包括其子女能够在深接受义务教育等。  二是凸显使用功能。居住证设置了一证多用功能,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除要求政府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它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认证”依据,提供更多社会便利。  三是凸显动态管理功能。居住证实行信息化管理,卡面包含有姓名等可视信息,卡内芯片还包含从业状况、社会保险、诚信和违法行为记录等机读信息,使居住证具有实现信息化跟踪管理的功能。  四是凸显以房管人和以证管人相结合的功能。居住证设计了长期与短期租住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员长期租住,否则将被重罚。
半年的只要身分证就行了,十年的要房产证和营业执照

7,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不是有居住证吗

你说的是《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2015年)》吧。居住证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2015年)》办理发放的。居住证管理第十八条 居住证是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享受相应权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定凭证。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第二十条 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领人应当提供本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近期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申领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制定并统一制作、签发。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申领人承担。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损坏或者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可以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新证。第二十三条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中止。第二十四条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签注。第二十五条 持证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核实持证人的居住登记、社会保险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向持证人说明理由。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符合条件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代为申办不得收取费用。公安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应当为用人单位和学校集中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一)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二年的;(二)持证人已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三)弄虚作假取得居住证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再次申领居住证。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第二十九条 除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住证。第三十条 市、区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联合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扩大居住证使用功能。
办理"人才居住证"完全指南 一、用人单位从深圳人才网( h ttp://www.szhr.com.cn)或市劳动局网址(http://www.shen.zhen.molss.gov.cn)下载打印《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表格须按 a4、80克纸规格打印。 二、用人单位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统一按 a4纸规格整齐装订):(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用一份与其他复印件一起装订);(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三)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若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不用提供);(五)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或流动人口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六)现实表现情况(股东单位委派来的,由现工作单位提供,个人来深应聘的,由内地原工作单位提供);(七)聘用(劳动)合同书(审核后当场退回)。 三、申请人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先凭已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免费验证(市人才大市场六楼638房),并在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验证专用章"。若无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表与原件一样",且加盖档案行政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用人单位填完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材料后,属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的申请人,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审核(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8综合业务室);属高级技师技术等级的,由市劳动局就业处负责审核(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二楼)。 五、经市人事或劳动部门审核符合申办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凭加盖审核机关专用章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证件照片两张,到单位所住地的各区公安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其中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指定位置(证件照片与办暂住证照片的要求一致,即:宝丽来一次成像快照或数码照片,尺寸为24mm×32mm,其中头像大小为16mm至18mm)。 附:深圳市办理人才居住证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吸引高素质人才来深工作,改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是指国内非深圳户籍人口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 第三条 《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是符合本规定的非深圳户籍人才在深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仅限于深圳市使用,可凭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第四条 《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主管机关是市人事局、劳动局,发证机关是市公安局。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应为其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不再办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第六条 申请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聘用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证件照片两张。 第七条 经主管机关审核符合申办《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开具核准通知书。用人单位凭核准通知书到单位住所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 第八条 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除具有持《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并可享受下列待遇: (一)其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缴借读费,并可以报考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二)可办理综合医疗保险; (三)可申请租用市、区住宅部门开发的全成本价安居房或社会微利价安居房。 第九条 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不需另外申办《劳务工就业证》。 第十条 《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由本人携带,如该证遗失,应当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第十一条 《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或两年。续办者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主管机关重新申请,经审核可办理续期手续,逾期自行失效。 第十二条 市、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手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深圳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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