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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人事局电话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1-90755-82105815

深圳人事局电话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0755-12333或者打0755-12345打通后听语音提示就好
任务占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3,深圳市人事局

不分重点和普通大学的,深圳人事局网上有相关通知,每年人才引进的高校都有详细的名单在上面,如果今年名单上有你们学校的名字,那就可以申请深户,每一年或隔几年名单都会有相应变化的。你今年不能转的话,就要看明年这边的政策了,或者以后可以通过公司招调工的机会申请深户也可以。

深圳市人事局

4,请问如何查询我的档案是否到了深圳人事局

一般来讲学校把你的档案退回生源地后,你的档案会被存放在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中心可以免费为你保管两年档案,所以你可以去那查找你的档案啦。。。刚好是人事局的,顺便回答你了。
你在百度输入 深圳人才网~然后里面有个人事代理 就可以查询到档的档案了

5,深圳人事局档案查询

人事局只保管正处以上干部的档案,你是个刚刚离开学校的毕业生,档案大多会给深圳市人才市场保管。试试去宝安北路的深圳市人才市场问问看。追档案是一个比较费劲的事,需要多次来回跑。
上网怎么查不知道~但是打个电话就ok了~如果,档案不在公司、不在街道。那么,也就剩下三个地方了:1.北陵有个管理档案的,电话:024-269018052.沈阳市人事局,024-225207313.人才市场,电话024-22534688逐个打电话问,就说我想查查我的档案在不在。 那你就在网上查吧~如果查到了,麻烦告诉我一声,是怎么查的。我当初查档案研究了好长时间,没弄明白~你明白了告诉我,我给你分~

6,婚嫁户口怎么迁移

去深圳就业中心,带上你的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身份证(要在7月8号前去办理)另外具体带什么东西你可以问问深圳就业中心 注:2008届毕业生须知 —— 2008-6-16 11:01:00 一、《就业报到证》签发规定: 1、凡是落实接收单位或人才挂靠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省教育厅就业中心统一签发《就业报到证》。 2、凡是考研、出国、外籍生源的毕业生,省教育厅就业中心不为其签发《就业报到证》。 3、凡是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两年内落实单位后,省教育厅就业中心为其签发《就业报到证》。 二、签领《就业报到证》的条件: 1、已有人事局接收公函或已办理人才挂靠手续; 2、通过校园网办妥各项离校手续; 3、经教务处审核具备毕业资格。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毕业生,方可领取《就业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报到流程; 1、领取《就业报到证》; 2、转档案; 3、迁户口; 4、报到。 四、具体报到手续的办理: 1、可以签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办妥离校手续后,到学院辅导员处签领《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人才挂靠的学生同时还需签领深圳市人事局接收函; 2、人才挂靠(不需要回生源地迁户)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转交市人才中心;其他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白色联到学生处档案室转档案; 3、户口仍留在生源地的毕业生,需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蓝色联和地市级人事局接收公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关系迁移证; 4、人才挂靠(不需要回生源地迁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由学校统一转交市人才中心,就业报到手续统一由市人才中心办理,其他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蓝色联到就业所在地市人事局报到,深圳市人事局就业报到程序见附件(2007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深圳市人事局尚未发出。 5、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转档案、迁户口,待生源地人事局审批开出接收公函后,才能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有关手续的办理: 1、根据省教育厅就业中心的要求:凡是申请暂缓就业(档案托管在省就业中心)的毕业生,需要签定一式三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 2、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于6月30日前到本学院辅导员处签定《暂缓就业协议书》。除本人留存一份外,其余两份由辅导员转交我中心。 3、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往省教育厅就业中心。 4、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待落实单位后,凭人事局的接收函到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开具《就业报到证》,并办理档案转递。 附件请查看校园公文通。 招生就业办公室 就业指导中心 2008-6-16 shut [X] 这是其网址 http://job.szu.edu.cn/你可以去看看, 联系方式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电话:(86-755)26536106 传真:(86-755)26534073 E-mail:szjobcenter@163.com

7,报道证拿到深圳人事局去是怎么报道的

  应届毕业生报到必须备齐由教育部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为原件)。   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不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办理报到手续;   3、本市生源市外院校的毕业生,户口已迁出本市,目前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还需持原户口迁出时的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或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的证明;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三、报到程序:   1、将本人身份证号码最后6位数和报到日期写在“报到证”的备注栏内(用钢笔或签字笔写)。   2、持上述有关材料到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各区人事局申报接收的毕业生须到区人事局领取《指标卡》)。   3、持市人事局签发的《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毕业生填写好《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在该表上盖章。入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中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盖章。   4、毕业生持《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到区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核手续后(见备注),按要求到对应的派出所办理户口入户手续。   5、入户手续办理完毕,须将《深圳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交接收单位(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的,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或中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本市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3、4二项,也不领取《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在外地院校毕业的本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未落实工作,应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具体程序可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咨询(咨询电话:82122307)。   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然后办理报到手续。   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然后备齐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市属和驻深内联等单位接收毕业生,由接收单位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到老干部活动中心1楼老干部服务窗口办理接转手续(地址:上步中路1002号,深圳科学馆对面,市总工会旁;电话: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毕业生直接到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0房党办(电话:82122105,82122396)办理;各区接收的毕业生到各区委组织部办理。   五、其他要求:   1、根据个人情况,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备齐材料,做好准备工作,以缩短报到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深圳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就业手续,可通过深圳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ywzt/gxbys)通知公告中查询《关于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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