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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证如何申领

当事人自签订、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10内,到经管的所在区、县级市租赁管理机构,领取填写《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房地产权利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消防、安全等有关资资料。租赁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租赁规定的,予以登记同时发给《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如何申领

2,房屋租赁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应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证在哪里办

3,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操作程序: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发给《房屋租赁证》;4、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交易手续费。(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1、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2、承租人:(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当地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4,什么是租赁证

1、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2、房产证复印件3、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租赁合同复印件。
租赁证是合肥市工商局2015年针对新注册的企业实行的一个必要办理的证件要求证件本身在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委办理,租赁证是由街道办和社区委证明本房屋是由你承租或者由您持有的证明。可到合肥双圆公司了解

5,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不属于不得出租的房屋,则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6,房屋租赁证有什么作用

办理办理出租许可证是必须的,只有办理了你的房子一旦有事才跟你没有连带责任,当然是要交税的,我认为还是要办理的。有效期一年,过期了要补办,到当地的派出所就能办或去建委办理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生产、经营者申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的凭证之一。  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7,房屋租赁证在哪里办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应到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如果是县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县,就要在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手续费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办理材料:1、租赁当事人:租房合同、身份证明;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复印件,现场可复印,房东同租赁人一同到场!2、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注:拆迁安置单/协议或者购房合同不能用于房租租赁登记;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房管所现场提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8,办理房屋租赁证要什么程序

一、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证明房屋产权、使用权合法的有效证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5、出租委托人代管房屋,须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代管、授权出租的证明材料 6、出租抵押的房屋,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9,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持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监证,签署初审意见;3、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予以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10,房屋租赁证如何办理

不需要,只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交租赁税就行了。
应该有房屋出租方办理,房屋租赁要产生房屋租赁税,这其实应该由房屋出租方承担,不过要看是哪个地方,很多地方的交易习惯就是房东收一个净的房屋出租价格,其他税费都由承租方承担,这是当地不成文的规定,你要他承担他就把这个加在房价里,提高租价,你可以这样谈“就是谈他包税的价格是多少,如果他让你出这些费用,你就让他降租价”全国的规定都是房屋出租方办理和承但税费,不过要看你们沈阳的交易习惯了!

11,房屋租赁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办理房屋租赁证的操作程序: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发给《房屋租赁证》;4、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交易手续费。(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租赁双方提供的证件:1、出租人:(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使用证;(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2、承租人:(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当地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12,如何办理房屋租赁证

带着该房屋房权证、双方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登记备案后领取房屋租赁证~
应该有房屋出租方办理,房屋租赁要产生房屋租赁税,这其实应该由房屋出租方承担,不过要看是哪个地方,很多地方的交易习惯就是房东收一个净的房屋出租价格,其他税费都由承租方承担,这是当地不成文的规定,你要他承担他就把这个加在房价里,提高租价,你可以这样谈“就是谈他包税的价格是多少,如果他让你出这些费用,你就让他降租价”全国的规定都是房屋出租方办理和承但税费,不过要看你们沈阳的交易习惯了!

13,租赁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手续费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办理材料:1、租赁当事人:租房合同、身份证明;2、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产权证或不动产证);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房管所现场提供)。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衍生问题: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理当事人申请、窗口收文、租赁后台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发放租赁凭证。所需材料:1、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提供出租屋编码卡2、《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3、产权证明记载地址和现租赁凭证地址不一致的,须提供管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4、身份证明4.1出租人或承租人为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港澳台证、境外人士护照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2出租人或承租人为单位的:(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社会团体登记证,(3)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3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14,什么是房屋租赁证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分析说明] 《房屋租赁证》是房屋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不得出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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