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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 计税

根据《增值税条例》和其《实施细则》表示,应该是简易计税方法(不是简单),所以选A
财税2013第37号文规定试点应税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 计税

2,cos37度 等于多少

cos37≈0.8sin37≈0.6这两个也是比较常用的三角函数值
cos37度等于0.79864 cos37度在物理中等于0.8
cos37度=0.7986

cos37度 等于多少

3,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不正确;根据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你参考下;
以上说法不完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精神: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企业进行税务登记时就可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直接进入辅导期。也就是说,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条件都不能认定,必须是要具备以上五个条件才能认定,即固定经营场所、有货物、新办、商贸零售企业、注册资金和人员。 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小型商贸企业在辅导期内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每次发票领购不得超过25份;商贸零售和大中型企业,限额可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每次发票领购不得超过25份。
  1、以上说法正确。      2、详细请参阅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第一条第(二)项以及国税发明电[2004]62号文第三条:   “三、《紧急通知》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案头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http://www2.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466618&PostID=13705909

对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内容包括哪些

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分别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10月30日,文号:财会[2006]18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其中,32个应用指南分别为: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另外,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2月1日、2007年4月30日,先后发布了两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便于及时指导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方面正确地理解和执行新会计准则。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会计法律。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账目核算、会计报告的一套文件,它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准则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会计准则是会计考试的必考科目,而且分数占比高。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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