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龙虾事件这个事情已经被证实系顾客恶意炒作,不知内情的媒体跟风推波助澜。吃饭前顾客已经明确得知龙虾价格300多一斤,而且是三吃,该事件不存在欺诈行为,是一起良心店主被敲诈事件,青岛龙虾事件只是某游客自导的碰瓷时间意图敲诈店家,个别人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代表所有游客,所以时间很快被淡忘了。

1、为什么大家对青岛大虾事件记忆尤深,对青岛天价龙虾事件却淡忘了?

为什么大家对青岛大虾事件记忆尤深,对青岛天价龙虾事件却淡忘了

谢谢邀请!青岛大虾事件至今记忆犹新,那是一个误导消费者的典型宰客案例,涉案烧烤店提供的菜品虽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点餐前,顾客询问菜价,老板解释说大虾38元是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38元是一只,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此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及侵害消费者权益,因此被立案查处。青岛天价龙虾事件这个事情已经被证实系顾客恶意炒作,不知内情的媒体跟风推波助澜,

其实吃饭前顾客已经明确得知龙虾价格300多一斤,而且是三吃,该事件不存在欺诈行为,是一起良心店主被敲诈事件。通过店内监控和结算单都证明了店家明码标价,且预结单上顾客签字的价格就是368一斤,标价签和价目表一致,所有海鲜都明码标价且事先告知,点菜间有影像记显示点菜过程中,游客现场挑选龙虾并拍照,大龙虾事件已经转变为“碰瓷新玩儿法”。

而且据店家曝光与顾客协商聊天记录,顾客竟然要求店家报销来回机票和五倍赔偿,此事很不光彩,如果不调查清楚,会影响青岛的形象,这两个事件貌似都是天价,但是一个是真欺诈,另一个是碰瓷敲诈。人们至今对青岛大虾记忆犹新是因为有欺诈行为,这个事件给游客以警醒,给旅游业以警示,是典型的案例,所以人们记忆犹新,而青岛龙虾事件只是某游客自导的碰瓷时间意图敲诈店家,个别人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代表所有游客,所以时间很快被淡忘了。

2、如何看待青岛大虾事件?

如何看待青岛大虾事件

青岛大虾事件发生在2015年,但这件事一直被人们传播着,单单这一点就能说明这样的事件在游客心中造成的影响,具体情节就是外来游客到青岛旅行,找了一家烧烤店一家人好好品尝一顿海边城市的海鲜,结果就一盘虾的价格起了冲突,游客认为是一盘虾38元,烧烤店老板却说一只虾38元,最后因此冲突找来警察,最终游客一顿烧烤吃了两千多块钱的价,但最后这事举报到了当地物价局,烧烤店也收到了相应的处罚。

事件虽然结束,但人们的议论依旧纷纷,到了旅游热门地,所有的消费都会比正常的消费高,这一点大多被接受,可问题在于高出多少才算合理?出门在外,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除开价格应该有的规范不说,如果你一盘虾直接标明价格,而不存在偷奸耍滑、偷梁换柱的手段,那买不买是游客的选择,明明知道一盘虾要上千块还去买,那是游客的事,但弄这种模拟两可的手段来偷换概念,不仅道德上需要接受谴责,法律上也要追究责任,

3、山东青岛天价龙虾调查说明符合明码标价的规定,各位怎么看呢?

山东青岛天价龙虾调查说明符合明码标价的规定,各位怎么看呢

山东青岛崂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晚间发布《关于游客与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纠纷的调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7月26日,针对游客反映的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情况,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区物价局、区交通局、区食药局、区商务局等部门积极联系游客了解情况并联合检查。

该餐厅为了配合调查,7月28日已停业整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查,该餐厅点菜间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龙虾、深海蟹、鱼以斤为计价单位”,海鲜均明码标价(其中龙虾标价368元/斤、蛤蜊12元/份);点菜间影像记录的点菜过程显示,游客现场挑选龙虾并拍照的过程平和;点菜间的称具经检测合格(游客所点龙虾称重2.6斤),菜单上显示龙虾椒盐三吃并有该游客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餐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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