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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新市北路(以岭医院对面)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2,石家庄公积金提取地点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 电话:0311-852900002.桥西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二楼 电话:0311-852962313.长安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二楼 电话:0311-866750064.桥东管理部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311-86137010。一、公积金贷款的用途有:1.购买;2.翻建;3.大修自住住房;二、限制贷款条件或不予贷款:1.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2.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3.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地点

3,石家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方法如下: 一、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二、提供资料,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2)缴纳租金的收据。2、租住商品住房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租房的不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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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在哪使用

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全国应该是一致的,即用于购买、新建房屋,大修房屋,归还房屋贷款等。反正就是和住房相关的。当然,如果退休的话,可以直接提取出来,用途就没有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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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政策2022是什么?1.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自2022年10月1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共同还款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的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自2022年10月1日起,办理租房提取时,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每人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3.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在桥西区、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在石家庄市其他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6,石家庄公积金每月交多少钱贷款多少是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决定的吗

石家庄公积金年缴额是你上年度收入的12%,贷多少是与余额有关,最多15倍,
最高贷40万
至少二十万
是的,现在政策是贷款多少余额定的,账户余额乘以10再乘以时间系数,就是你的贷款额度

7,石家庄市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

标签:石家庄,条件,办理 公积金 本人是农业户口,现在没有住房,有固定工作,想买房子,听说用公积金办理贷款能省不少钱,现在想办理公积金为以后买房做基础。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能办理公积金?有清楚的帮忙说下,越详细越好,我在这里先谢谢你了 文章来源: http://www.kb120.com原文链接: http://www.kb120.com/content/105385346.html

8,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地址在和平路上,比例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不能一人一半的
最石家庄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常缴存满六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距退休年数+配偶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据退休年数〕x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如果没有结婚配偶部分不计) 缴存额是指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之和。 年龄要求:男:60岁 女:55岁

9,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

贷款条件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建、自住住房;  4、具有所购、建房屋20%%以上的自有资金;  5、同意用购、建的自有房产抵押。  贷款对象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参加单位集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在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  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到法定退休年龄内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限内的剩余工龄,且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2、购房合同(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3、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4、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5、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6、如户口上不能反映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7、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8、保证合同4份(购商品房);9、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它材料。(说明:以上材料要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验。)  贷款程序  1、贷款申请。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有关资料。  2、贷款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人资格,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3、签订合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贷款人、保证人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办理房产保险、抵押手续。  4、发放贷款。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售房人账户,同时为贷款人办理还款储蓄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结贷款审批及发放贷款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  银行 地址 电话  中国建设银行站前街支行 自强路37号 87037249  中国农业银行广安支行 西大街52号 86042923  中国银行机场路支行 和平西路469号 87813146  交通银行友谊南大街支行 友谊南大街102号 83992544  中国工商银行建设支行 建设南大街36号 8603304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网点  名称 地址 电话  管理中心营业厅 和平西路58号 缴存支取咨询:87061540  贷款:87836540  自强路业务网点 自强路37号金谷大厦一楼  建行站前街支行 缴存支取咨询:87885084  中山东路业务网点  中山东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西北角  农业银行中山东路分理处 缴存咨询: 86675006
最石家庄市现行政策规定正常缴存满六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个人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距退休年数+配偶缴存余额+月缴额x12x据退休年数〕x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如果没有结婚配偶部分不计)缴存额是指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年龄要求:男:60岁 女:55岁

10,石家庄市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支取须知 一、支取范围及支取证明 序 号 支取范围 支取证明 1 购买自住住房的 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宅基地证明、 工程预(决)算报告 大修自住住房的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或修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或宅基地证明、工程预(决)算报告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借款合同、还款证明 3 特困职工并租房居住的 特困职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 离休、退休的 离休、退休证明 5 出境定居并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注销及出境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 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 户口迁出本市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 非本市户口职工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 被判处刑罚的,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司法部门的判决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 因参军、上学等原因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 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 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1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 继承公证或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 二、支取额度 1.符合第1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配偶可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 2.符合第2项支取条件的,在还贷期内,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符合第3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支取一次住房公积 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每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期间应支付的房租。 4.符合4至12项支取条件的,可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支取程序 1.职工申请。职工凭相应支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元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连同支取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管理部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支取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材料及单位印鉴认真审核。 4.支取办理。符合条件准予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打印支取清单,开具转账支票,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支取单位,职工从单位领取本人支取的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时限 单位一次支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当日审核决定,准予支取的即时办结支取手续;单位一次支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准予支取的即时为单位办理支取手续。 五、办公地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地址:和平西路58号。咨询电话:87061540。 中山西路业务网点地址:中山西路与西建街交叉口西北角(建行住房城建支行)。咨询电话:87885084。 监督电话:87046954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标签:石家庄,条件,办理 公积金 本人是农业户口,现在没有住房,有固定工作,想买房子,听说用公积金办理贷款能省不少钱,现在想办理公积金为以后买房做基础。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能办理公积金?有清楚的帮忙说下,越详细越好,我在这里先谢谢你了 文章来源: http://www.kb120.com原文链接: http://www.kb120.com/content/105385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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