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土地证过户需要迁户口到过户的该社区吗

不需要,直接到国土局办理过户就行了,迁不迁户口根据个人需要决定就行了。
您是那里的房子,如果是上海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一本.只要过户一次就可以了!

2,房产证土地证过户

签订买卖合同,交易中心过户就可以。
您好,签订购房合同,去指定的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首先该房屋是否是商品房,并不是以房产证为依据的,土地性质很关键,乡镇房屋有可能是农村集体土地性质,首先这个你要排除。集体土地就是我们说的小产权。因为房产证政策实行之初,还未对土地性质作规定,所以小产权房也可能有证。但现行法规不允许小产权交易,所以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权属性质。如果可以交易,那主要涉及的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过户手续费。而计税价格的认定有两个,成交价和评估价,两者取一个高值,建议您成交价填低于评估价即可,希望有所帮助
房产证到房产局、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过户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权属性质。如果可以交易,那主要涉及的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过户手续费。而计税价格的认定有两个,成交价和评估价,两者取一个高值,建议您成交价填低于评估价即可.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目前海市同一只有一本,房地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交易的时候直接就过户了。 如果是外地的房子,有的地方还是2个本本的。

3,不动产权证过户后土地证怎么过户

就是原来的单位自管房经职工参加房改购买后再上市转让的住宅房。由于各地对此类房屋转让后的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标准)都不一致,有的地方允许补办(补缴),有的地方不允许补办(补缴),所以就会出现有房产所有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只有一种特殊的房改房土地使用权证。但是,你所担心(到期国家无偿收回、从楼里被赶出去、*强制执行、遇国家拆迁没有补偿等)的问题是不会出现的。2、根据不动产权益的法律保护要件,主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只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意味着该房屋已经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要行使(处置)该房屋的其它相关权利时,比如;转让、抵押、过户等,按照目前国家的政策,还必须要三证齐全,即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证。
房产证才是对房产拥有完全权利的证明,个人的土地证是需要依据房产证才可以办理的。 这样也就明确了,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所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土地局补充办理的。 房产证上是你和你老公的名字,房子就是你和你老公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补充: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我在上海,上海这边已经两证合一了,即取消了商品房的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房屋产权的唯一凭证。 你要咨询一下你所在地的房地中心,如果仍是两证分离,还是需要把土地证过户一下。因为在房屋交易、动拆迁问题时还有需要。 如果土地证不是你的名字可能在房产交易时还需要土地使用权人的授权、同意书之类。 如果你那里还是两证分离,去房地管理中心可以办理,具体流程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了,你的情况应该不复杂。

4,上海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问题

卖方支出
诶呀,买都买了,到时候说咯,真是的
1、若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应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用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  2、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例如:某栋钢混结构房屋1997年竣工,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入市交易日期为1999年,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1999年-1997年)=68年(2067年止),如该楼第二套房屋于2002年入市交易:其土地使用年限:70年-(2002年-1997年)=65年(2067年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1.划拨和出让都是指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一种形式,划拨是政府直接拨给(现在已经取消),出让是投标获得的.两者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免单,后者买单.(出让金)2.如果遇到拆迁,是公房拆迁的话不影响补偿.因为土地你获得的只是使用权,不管任何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始终是国家的.拆迁只是补偿房屋,收回土地使用权.3.在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时,住宅房屋土地用途可变为:转让,无须任何费用.但房屋为:非住宅或者用途为:店铺,商场等,那要补交出让金,由卖方付.以上回答只限上海市,绿色产权证.(因为每个省市的登记条例有所不同,证色不同限制的也不同)仅供参考...
应该由卖方支付
1.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房屋价值不同,使用功能是一样的,取得方法不同,还有更加专业的,内容太多,不知道这些是否对你有用?2.拆迁关键是你的谈判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所以,你的问题很难回答;3.《转让管理规定》规定多种情况可以不办出让手续,其中第二条就是“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第三条“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个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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