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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见习

试用(期间的员工)称为见习

什么是见习

2,见习是什么啊

见习并不是实习,见习是看别人操作,自己不用动手,只要动脑。实习是自己操作,把见习时学的落到实处,动手又动脑
实习的意思,

见习是什么啊

3,见习是什么意思啊

见习生一般指只能看,不能动手!实习生就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动手操作!
初到工作岗位的人在现场实习。
哈哈哈…体育课上的见习就是女生例假啦!
实习了…
就是学徒的意思
实习

见习是什么意思啊

4,实习与见习的区别

见习:是学校必须完成的一个项目,一般安排在大三,它的意思就是让在校学生区各地学习;所以,大部分学校会在你见习之前提供几个可取之地让你们选择。说白了,就是让学生去观光旅游,有时还会有补贴发,但很少,我们学校就发100。 实习:一般会安排在大四的时候,这一步是为了即将踏出校园所要面临的职业生涯打下基础。
问题很简单实习就是让你参与其中让你动手.见习就是让你看看

5,请问见习女警官中的见习是什么意思

见习 jiàn xí 基本解释: 1.试用、正在实习(期间的员工)称为见习。试用期通常为一个月,也可说明程度。还算不上正式的,一般都是正式的小跟班。 2.初到工作岗位的人在现场实习:~技术员,~习生。 词语分开解释: 见:jiàn 看到:看见。 习:xí 学过后再温熟反复地学,使熟练。
在我看来这种单位的见习相当于实习,熟悉工作环境,不完全是正式的,但正式工的待遇你们也有,工资会相对来说低一些,转正后工资会提高,这期间如果有差错,干的不好,也会被辞,一般来说都是板上订钉了。
对于新招录的人员,往往有一到两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才转为正式职工。见习含有试用的意思。

6,见习是嘛意思

学徒期、见习期与试用期之间有何区别?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第3、4条已有明确规定。学徒期是对新招工人的一种培训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后仍应继续采用。见习期是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一般为1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三者都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学徒期与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可同时约定,一般来讲学徒期、见习期均长于试用期。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如何约定见习期与试用期? 根据原劳动部劳办发〔1996〕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1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签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不超过60日。

7,招聘会上的见习是什么意思

  就实习啊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细化了《劳动法》的许多内容,与每一个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息息相关。本报将连续三天推出《劳动合同法》专题。本专题以员  工为视角,分为入职篇、在职篇和离职篇三部分,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各个方面。今天,推出的是入职篇的“试用”与“合同”两个内容。  >>法条新规  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出台动机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说,目前,用人单位不管员工在什么岗位上,也不管有没有必要试用,一律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甚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一样长,即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很难成为正式职工。韩智力认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正是针对这一问题做出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权威解读  韩智力说,《劳动法》仅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则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此外,《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造成许多用人单位对新员工只签订试用合同,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了试用期是合同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开来,单独签订试用合同属于无效。  上述法条是根据劳动合同的长度来限制试用期的长度,避免用人单位无期限地对劳动者试用。举例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但这不能理解为,如果劳动者试用了两个月,用人单位就必须和其签两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和劳动者签一年甚至更少,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试用第二个月的工资要按照转正后的标准来支付。  >>旧案新解  2004年6月4日,刘女士与上海一家药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4年6月4日至同年12月31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底薪2000元,转正后为2500元。同年7月12日,刘女士被公司辞退。  刘女士随后将药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2500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5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和药业公司之间的合同期限不到1年,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违反了上海市关于“劳动合同不满一年,实际试用期应不超过一个月”的规定。刘女士于工作一个月后被辞,此时试用期实际已经结束。据此,法院判决药业公司按转正工资支付刘女士2500元。  韩智力说,此案判决依据的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其中“劳动合同不满一年,实际试用期应不超过一个月”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基本一致。但《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适用于上海,《劳动合同法》则是一部强制性的全国性法律,该法实施后,每一位劳动者都可以依据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新规  第20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出台动机  市律协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郝云峰说,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对此,《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并对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做了法定最低标准。  >>权威解读  除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外,此法条还对试用期工资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对于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郝云峰认为,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且金额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则按照试用期工资为准;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或者金额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则按转正后工资的80%为准。  此外,郝云峰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间,除了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外,还应享有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突破了《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这一项。  试用期不能是“白干期”  >>法条新规  第83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出台动机  韩智力认为,此条规定的目的是通过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来促使其与劳动者依法约定试用期。  >>权威解读  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限;(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了超过一次的试用期;(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如果无效的试用期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此条规定,假定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的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每个月1500元,转正后月工资为1800元。那么,如果劳动者没有实际工作,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如果劳动者工作3个月后离开,那么,第一个月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1500元,后两个月因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均要按1800元来支付。  单位违法试用须赔偿  试用期内开人需说明理由  >>法条新规  第21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出台动机  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关怀教授说,《劳动法》只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没有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化。实践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上做了明确规定。  >>权威解读  为遏制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证明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为什么不合格。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不尽应尽的义务,劳动者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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