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哪个城市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公积金管理条例2022年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公积金管理条例2022年新政策

3,常州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年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一是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2022年公积金新政策为?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综上所述,常州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年,内容完善,相关政策清晰,有相关的负责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常州公积金最新政策2022年

4,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是公共积累基金的简称.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而建立的. 住房公积金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贷款基金,单位职工只要缴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就可以在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利率较低,而且其他费用也节省.是国家解决职工购房困难的一大举措.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和单位以同比例缴存,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职工只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很快就可以得到批准,在指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5,领取住房公积金新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6,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规有哪些

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020年公积金提取新规具体如下:1、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2、租住商品住房只要能够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积,再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3、为提高提取审核效率,新规定要求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再做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4、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表示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那么就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是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7,请问最近的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上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自2008年10月27日起,按以下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表和10万元等额本息还本付息表见附件。   2、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自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上海市实施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6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   3、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对购买二手自住普通商品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付款比例,从原来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为20%;购买一手普通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付款比例,仍然维持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20%。

8,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进入低门槛单位可先按5%的比例,即每月单位、职工各14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逐步规范到按标准执行。缴存可免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均免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缴利息税。资金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买房能贷款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购建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低首付对购买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可以执行20%。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以执行30%。按揭可转办对当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已办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低缴能高贷虽然每月住房缴存公积金仅280元,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25万-35万元(各县〔市、区〕的最低贷款额度不同)。贷款可组合当所购建的住房可贷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超出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贷款低利率五年(含)以下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利率为3.33‰,五年以上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利率为3.75‰。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30年期,同比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约23万元。租房能提取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租赁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病可提取当所购建的住房可贷额度超过住房公积金可贷额,超出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提取可还贷职工购房使用购房贷款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贷款无保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商业性保险,无商业性保费。离职随时取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在本市就业的,可以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本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惠及面更广民办学校员工、民办医疗机构员工、企业员工、社团组织人员、村居干部、“村官”大学生及个体户都要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享受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同等优惠政策。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进入低门槛。企业可先按单位、职工每月各66元缴存住房公积金,逐步规范到按标准执行。 2、缴存可免税。企业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缴利息税;提取的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3、存款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本人缴存的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4、买房能贷款。职工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购建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职工月缴公积金132元,30年贷款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10万元。 5、贷款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比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20%左右,如贷款20万元、20年期,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3.4万元。 6、租房能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7、困难有贴息。购房面积较小、家庭经济较困难的低收入公积金贷款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8、人才更优惠。2000年3月以后新就业的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和从外地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缴存2个月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30%;购房首付款可降低10%。 9、不做随时取。非本市城镇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在本市就业的,可以随时提取公积金。 10、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提取本人的公积金补充养老金。

9,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本文仅供参考,以办理时政策为准) 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借款人具有大连市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答:(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 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 (按相关部门现行规定标准) 答: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为: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的贷款收费项目为: 商品房 现住房:(1) (3) (4b); 二手房 无产权房 拍卖房 (己办理产权 五,公积金贷款对辅助借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辅助借款人是指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与主要借款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主要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对主,辅借款人而言,只能享受规定额度内贷款,不能重复办理. 六,购房人具有县市区城市户口,在大连市市内四区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能否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程序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程序相同,如果该购房人公积金缴交在县市区,则只需额外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额确定.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八,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九,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 (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十,购买商品房需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出具组合贷款联络单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持组合贷款联络单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手续;第四步,贷款人办完商业贷款手续后返回中心并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联络单及其复印件1份,并交纳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代办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五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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