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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南京的怎么在网上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

可以咨询当地财政局热线问一下,不用担心,不会出错的。
登录自己所在地域的官方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进入,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相关的信息,进行查询。忘采纳。

江苏南京的怎么在网上自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

2,有谁知道南京市大厂区财政局的具体通信地址吗谢谢了

南京市大厂区财政局 法人:卜丽霞 主营: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电话:7028801 7793587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厂区太子山路8号区政府大院内 经济类型:国有企业生产产值:0-30万人员数量:25人开业年份:1980

有谁知道南京市大厂区财政局的具体通信地址吗谢谢了

3,南京财政局在哪

随便啊。 南京市财政局市里有很多个点。随便哪个都可以的。 湖南路狮子桥34号那个是对的。 你直接在网上搜南京市财政局的网址就好了。上面有地址,电话
长江路66号 是南京市的财政局,各个区的财政局也不一样。

南京财政局在哪

4,初级会计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如何进行

 一、初级会计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吗?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明确,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以上文字摘录自财政部,所以看到这里提问的小伙伴是不是已经清楚了要不要参加继续教育呢?那么,这个继续教育到底怎么进行呢?  二、继续教育是如何进行的呢?  大部分省市的继续工作已经开始啦,我们以南京为例,来看一下继续教育到底应该怎么做吧。  首先,南京是财政局会下发关于继续教育的通知,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对象、时间、学习要求和方式、内容等。“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这个就是南京继续教育的考核标准。  针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也采取了不同的方式。企业类学习方式:网络培训为主,而投培训为辅;行政事业类,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有的企业有条件也可以组织面授培训。培训结束后,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njcz.gov.cn/)--“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参加学习,学满学分、考核合格后,由网校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学员可在网校打印合格证书,不需再办理其他手续。  以上就是南京会计的继续教育,其实各地的继续教育培训大同小异,小伙伴们可以自行查阅当地财政局的公告。  以上就是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相关问题解答。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考试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关注中公黑龙江会计考试网,我们会持续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

5,南京税务局现在是不是系统出问题了不能开票啊

月底不开票是因为月底扎帐要交税三番五次这样就是敷衍推脱了~他们自己开票跟税务局系统有个毛关系啊!最讨厌这样不诚信的商家!
国税局,增值税普通发票,3%的征收率,资料有销货方身份证复印件、购货方出具的购买货物书面证明、货物销售清单、资金往来凭证及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6,南京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市财政局设2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财政调查研究、信息、新闻、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预算处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定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全市财政收入组织协调和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负责财政体制结算和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罚没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管理政府资本金投入,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协助制定开发区财政体制和财政支持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开发区财政运行分析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企业划转后财税政策调整工作。(三)国库处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跟踪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汇总编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市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四)政府采购管理处拟定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协助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五)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研究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上报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和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及资金管理。(六)税政处(法规处)承担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性财税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七)经济建设处研究拟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拟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资金预算;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资金的财政管理;负责环境保护资金管理;拟定全市基本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经费支出定额和标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管理,拟定工程概、预、决算审核办法;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粮食、油料等市级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八)企业处承担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协助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用企业营运相关政策并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协助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九)外经金融处指导、监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旅游企业、外经企业及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指导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督工作。(十)行政政法处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与非贸易外汇;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十一)教科文处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相关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拟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十二)社会保障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三)农业处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农村合作组织、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十四)农村财政管理处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协助开展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的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承担粮食直补等政策性补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十五)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协助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与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十六)绩效管理处拟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十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研究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查登记办法,组织指导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调配、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担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十八)会计处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十九)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委托检查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二十)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组织全市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县区财政教育工作;指导财会教育中心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7,南京初级会计师考试

2013年10月在南京考的初级会计师,12月份查到成绩,通过了考试,请问有人接到南京市财政局的电话或者短信,通知领取初级会计师证书了吗?目前还没有开始,具体你可以经常关注南京财政局网
都初级啦,哎,今年刚报初级,楼主求罩
只考两门:经济法、初级会计。只要每科达到60分就能通过。每年的五月中旬考试。

8,南京一般什么时候进行会计信息采集

采集一次就可以了,现在可以到单位所在区政务大厅财政窗口去采集,如果以后职称、学历等发生变更去做信息变更就可以了,具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可以上南京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栏目查询。
凡持有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会计人员及在宁部、省属企业的会计人员均在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内。 所以不论你是否在单位填过表格都要采集,因为这不是单位行为,而是财政局的统一规定,且不是单位那种书面采集,而是网络采集加现场确认,因此你要登陆南京市财政局网站查询自己的会计证状态,在6月30日之前填写网络信息并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9,南京初级会计师报名

呵呵 楼主2010年2月才能拿到会计证,而2010年的报名已经错过了,只能等到2010年10月中下旬报名或12月初的补报名,参加2011年5月的考试。现在大部分省市都是通过网上报名了,到2010年十月中下旬你到南京市财政局的网站看一下报名方式就知道了,网报时需要提供会计证档案号码,毕业证编号,和身份证号码,别的就没什么了。如果需要现场去确认的,要提供上述三种证件的原件。预祝你顺利!
1、可以在深圳报名考试的,全国证书是统一的。2、可以把会计证转过去的,先到湖南签发地的财政局转出,再到深圳转入。 一般要会计证原件、身份证、新工作地证明等,各地略有不同。

10,会计从业资格证怎么样从苏州转到南京来啊需要办哪些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表格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站即可下载、打印。
要去下载一张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当地的财政网上应该可以下载的,表格上需要转入单位盖章,转出的时候可能要原单位所在地的办证中心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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