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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学生档案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留学生档案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2、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3、申请人提档案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4、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建档需要的资料有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均可)、《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留学生档案怎么办理

2,留学生学籍档案在哪里

法律分析: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 1、户口档案留校 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返回原籍的过程可能丢失),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四十一条 高等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高等学校的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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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留学生的档案放哪里

法律分析: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 各高等学校应在校(院)长统一领导下做好档案工作,确定一名校(院)长分管,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综合档案室或档案馆。综合档案室的建制应按学校规模确定。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三千人以上为副处级,三千人以下为正科级,由校(院)长办公室领导。档案馆为系处级建制,由校(院)长直接领导。高等学校设立档案馆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校历史悠久,一般应在五十年以上;(二)学校规模大,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五千人以上;(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三万卷(长度三百米)以上;(四)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备。第六条 高等学校档案馆属事业单位档案馆。它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该校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第七条 高校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该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留学生的档案放哪里

4,留学生档案存放在哪里

留学生档案可以存放在学校,人才中心或者留学服务中心。户口档案留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留学生,是指在母国以外进行留学的学生,现在泛指留居外国学习或者研究的学生。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留学服务中心存档提交材料如下: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3、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1份;4、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1份(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5、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提交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提交:(1)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1份;(2)如“学生证”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提供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复印件1份;6、国内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盖章页)”一份;7、若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办理,请同时携带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1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5,留学生毕业回国档案在哪

法律分析:1、户口档案留校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返回原籍的过程可能丢失),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2、人才市场办理流程:毕业生填写好单据之后,档案由学校统一派送到所在区域的人才交流市场,学生可以到此人才交流市场认领人事档案并进行托管。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一)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二)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三)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法律依据: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管理单位管理。第七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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