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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困人员享受遗属费了还能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吗

除了烈士遗属费,其他一概不得兼得。

特困人员享受遗属费了还能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吗

2,满16周岁全日制高校的学生有五保证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吗

属于,在高校学业满之前都属于
有的

满16周岁全日制高校的学生有五保证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吗

3,国家对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所以你说的有个前提,那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后面没有。。。
我觉得不对

国家对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未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于特困人员供

未满16周岁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5,我是五保供养再能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吗

不能申请特困供养;你现在已经是政府的五保供养,不可能再申请特困人员供养,你这样做 是侵占特困人员的生活指标,政府也是不能同意的。
特困人员是整合原有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的一项制度,并不是答案所回复的低于最低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员

6,特困职工哪些人能报

很高兴告诉你!区别不大,特困户可能不止一个人,而特困职工仅指该职工一人,当特困户只有一人时,就与特困职工指向一个人了。愿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民政部新近公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如何界定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7,什么人员属于国家特困救助对象

一 、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 3.农村低保对象 ; 4.城市低保对象 ;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三 、医疗救助的病种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 肾衰竭 ) 3.重症肝炎 ( 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 ) 4.脑中风 5.急性心肌梗塞 6. 急性坏死性姨腺炎 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 2 万元以上的其它疑难杂症 救助对象患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 , 按国家相关规 定给予救助。 四 、救助标准 : 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 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 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 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 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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