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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提取可以代办吗

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 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公积金提取可以代办吗

2,公积金提取代办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代为提取的,让代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即可:1.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的:出示委托人及代办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由委托人签署,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3.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出示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还有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而大家需要注意,有部分城市开通了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可以直接自行登录当地公积金官网、支付宝或微信在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系统审批通过会直接将款项划拨至卡里。

公积金提取代办

3,公积金提取代办公司

帮提取公积金的一般不可信,满足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提取公积金,购买新房的,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或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拆迁协议或增房补差协议,购房交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及提取人的产权证。除此之外,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须持相应提取手续及“XX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到所在单位初审,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并授权后,才可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并没有小广告所宣称的那么简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禁任何中介机构,委托他人代理支取别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如需要办理提取公积金和贷款的职工,应事先电话咨询或到xx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帮忙提取公积金不可靠。目前大部分住房公积金资金中心加大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将终止职工的提取行为,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所提取的金额。不仅如此,从发现违规的日期算起,该职工三年内将不能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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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积金提取代办

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5,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代办吗

可以的,被委托人要带上身份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条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二)身份证;(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网上办结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网上申报,柜台办结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柜台办结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6,公积金提取代办

法律分析:1、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提取公积金,也可以找人代办。2、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4、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购买一手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个人储蓄账户账号 4.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5.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此材料为销户提取的职工提供) 6.首次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要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贷款买的房无需提供此材料 7.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8.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除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有职工配偶信息,夫妻关系证明可以不予提供。 注: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职工所在单位应履行核实义务并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管理部应严格审核有关提取材料,材料真实的,准予提取。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可以,一般都是所在单位的人去代办的

8,公积金提取代办需要什么手续

)职工本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不同,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职工持上述证件、申请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单位或职工的提取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后,应当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全,应当允许申请人补齐;申请条件具备、情况正确、身份属实的,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在通知中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使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决定的工作,并把决定通知申请人。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经审核确认职工的提取申请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后,要求职工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  (5)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以后,将职工申请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7)职工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次数和时间为: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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