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求问房管局与房地局区别

看来你们当地的房屋主管部门经过改组了原来的房管局,应该全称是“房屋管理局”,顾名思义,主要管理房产方面的业务,比如房屋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业务、城区拆迁改造、物业企业管理等等。房地局,是合并了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之后的一个机构,在原有房管局的职能上,增加了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

求问房管局与房地局区别

2,房地产管理局是房管局吗

法律分析:不是。房管局、房产局、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的区别如下:房管局与房地局的区别如下:1、房管局,全称是“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有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局,主要负责房产登记、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2、房地局,是合并了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之后的一个机构,在原有房管局的职能上,增加了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处理辖区内所有有关房产和土地有关的事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地产管理局是房管局吗

3,房产局是做什么的

发房本,房产过户
比如开放商房子要卖了,办理权证等,房产局收钱咯比如你买卖二手房,要过户等咯,房产局收钱咯比如某些房产纠纷或房产事项,房产局收钱咯
全称应该是房屋土地交易管理局,负责房屋权属登记转移等房产方便的事宜。

房产局是做什么的

4,房地局主要是做什么事情的

房地局是买房过户,房产抵押登记的地方,我买房子的时候去了好几趟,人巨多,排大队。
实施房屋行政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承担区属各单位公房出售款及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各类产别房屋产权证办理收件业务,并报市房地局审批;办理本地区房屋租赁备案证;负责本区房屋改革工作;负责区政府住宅用房的新建、维修和日常管理任务等。

5,房产局就是房地产管理局吗

你这样理解也是可以的,只是字面的上词语而已,房产局有些地方叫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些叫XX市房地产管理局,有些地方叫XX时房产和住房保障局,有些叫XX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叫法不同,但其实也是房管局,机构设置不同,名称不同,但房产局的功能在哪儿。
房管局、房产局、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是个人简称叫法,实际上应该是指同一单位,全程应该是“xxx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别于以前的房地局,因为房屋管理与土地管理分开。目前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只管理房屋,不管理土地。

6,房地局房产局和国土局都有哪些区别

1.那时你是居民户口2.现在有政策,在你没落过户的情况下可以转回原籍农村户口.落过户了就能是居民户口了.如果你没落过户,建议你先把户口落回你自己的村里,再转出来就是农村户口了,就可以直接转到岳麓区某村的农村户口了.因为不能非转农,只能农转非的.3.土地局不能证明你没有房产和工作单位,因为他只管土地.房管局可以证明你没有房产,**可以证明你没工作 答案补充 我也是第一次听说钎户口这么麻烦,要那么多证明,实际上,农村户口跟国土局\房管局有什么关系啊,他明显在刁难你啊.要打也只能去国土局打无地证明,到房管局打无房证明了 答案补充 房地局是房管局和土地局的合称呀 答案补充 是两个单位啊,不是一个单位,这就是我说他们在刁难你的原因啊 回答于:2011-11-16 09:10 举报
国土局就是国土资源管理局专门管理和土地相关的事情的。房产局是专门管和房屋有关的事的【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抵押、房地产中介公司等】。

7,房地产管理局是做什么的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4、恢复固件之前最好在Breed Web恢复控制台恢复一下出厂设置,固件类型:Config区(公版)5、恢复固件方法:固件更新->选中右侧固件->浏览找到固件点击上传即可。
房管局职责供参考: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9、负责全市城市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10、负责全市房改政策、法规的研讨、审定及管理工作。11、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12、负责房地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13、负责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管理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房地产管理局职能职责

房管局职能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办法,经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牵头负责城市棚户区(旧城片区、危旧住房)、改造的项目报批、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的管理工作。6、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统计信息。7、制订房屋交易、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监管工作。8、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危旧房屋的检查、鉴定。9、按规定负责公房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接受市政府公产、法院判决公产、绝产及撤销单位的房产;代管无主房产。10、编制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培育壮大物业服务市场,提高、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扩展资料:房管局一般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住房保障和房产业的调研,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配合有关科室研究起草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卫、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三)财务管理科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同有关科室拟订直属单位的经营管理指标和经营承包合同并进行考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四)住房保障科负责起草我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办法;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租赁及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协调、调度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区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性住房补贴的分配管理及各种补贴的发放。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承办城市棚户区(旧城区片、危旧住房改造)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区回迁安置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五)市场管理科负责起草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房产租赁市场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市场、房屋权属、房屋面积、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政策、房产遗留问题及各类房产权属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和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负责行业信息的归集、交流和上报工作。(六)执法监督科(法规科)负责对机关有关职能科室和局属单位在执行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中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受理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资金的监管和查处;负责房地产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培训、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法制方面的工作。(七)物业管理科负责起草全市物业管理政策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市区商品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使用和房改房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配置情况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物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八)房屋管理科负责公房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出售审批及售后公共部位维修工作;负责拟订公产房屋的租金标准;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接收市政府公产、法院判决公产、绝产及撤销单位的房产;代管市区无主房产。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办法;负责审查房改方案;负责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购房补贴发放审批工作。(九)邢台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负责危旧房改造整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起草工作;负责危房管理及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初审、报批;负责危旧房现状调查及数据库的建立;负责年度改造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危旧房改造项目管理、协调、调度、督导。(十)离退休干部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十一)机关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参考资料来源:临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能
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他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他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并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但他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中,与市民息息相关的除了参与拟订有关房产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房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之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全市房产产权登记管理,核发房产产权证书;负责全市房产产籍登记造册管理;负责全市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商品房银行按揭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管理。二、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受理房产买卖、交换、赠予、租赁的申报,并进行审核、登记和鉴证等工作;监督房产交易行为,查处违法交易。三、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包括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对申报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审批或办理报批手续;负责对房产中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开展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学术交流活动;拟订房产中介服务管理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四、负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机构审批;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参与全国和全省物业管理优秀单位和示范单位考评活动;拟订物业管理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五、负责各单位房改房出售的审核、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单位售房款的使用;审查核准干部职工住房津贴发放和住房差额津贴的发放;检查、指导、监督各单位房改政策的执行情况。六、负责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出租屋租赁登记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调解、处理出租屋租赁纠纷。七、负责全市房屋测绘、房屋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参与拟订城镇解困房、微利房和福利房以及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八、负责管理市房地产交易所、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市房产物业估价所。区房产管理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地方性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区内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工作。(三)负责区内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四)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区内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五)负责区内直管公房的管理。(六)负责区内房屋安全整治工作;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八)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房产档案管理工作。(九)承办区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1、贯彻执行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全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参与全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3、负责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4、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行政审批服务及相关行业统计调查;负责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遗留问题。6、负责对全区直管公房、机关公房及破产企业移交公房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解危解困。7、负责全区各类房屋住用安全监管及安全鉴定。8、承办区委、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章TAG:房地局房地  求问  房管  
下一篇